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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6)篇

一个人的朝圣

作者:蕾秋·乔伊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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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第(1)篇

表面上是一个人的朝圣实际上是两个人的救赎。本书以哈罗德为挽救一个故友奎妮向北徒步走了六百英里为主线,牵引出很多人物很多不为人知的故事,或唏嘘或感动或无奈,过程绝不会让你感觉枯燥,反而很想立马看完知道故事真相。看的过程也有种让你真实的感受一个人徒步走的各种心理变化,比如有时候信心满满有时候怀疑自己有时候又能受到各种鼓舞而有时候也会受到各种奚落,这些感受其实不仅仅反应在哈罗德的徒步向北的情形下还反应在我们攻克一个个生活大困难时。然而只要有信仰,就能解决生活中绝大多数的难题。咳咳!不能讲得太鸡汤,大家懂就好,咱们讲点人文情感。如果将这本书比作一顿饭,个人认为哈罗德在路上遇到的人和那些半途要追随于哈罗德的“朝圣者”是故事的调味品(色香味俱全才会使这盘菜更美味,路人们对待哈罗德“朝圣”的态度让哈罗德这个人物更丰满),哈罗德与奎妮的友情是那美味的菜品(没有菜只有米饭着实会让人感觉寡然无味,哈看望奎妮是个引子是由此衍生出各种故事),哈罗德和妻子莫琳的爱情是主食(虽然米饭吃起来没有味道,但长久看来它是最值当的饱腹之品。哈与莫琳的感情是一大看点,让你有很多感动,最后会让你会心一笑)说说我自己。有时候我发现我越了解这世界我就越不敢对这世界“轻举妄动”,也不知道是敬畏还是害怕。【先介绍下背景:高考完的那年暑假,我在县城里的工厂做暑假工,工厂就是有名的富士康,流水线工作,在那种环境下也不是累是机械般的重复很折磨人,我觉得在那种环境下工作很容易把人变傻,反正就是老员工身上没什么活力。但在我的回忆里还好,没什么特别痛苦的回忆,大多时候都挺开心的就是累了点。开心主要有三方面:第一次出来工作第一次进厂,一切对我而言都很新奇,相当于出校门后见到的第一个社会群体,那些没见过的大型机械,甚至那些工作头巾,都让我觉得新鲜而有意思;还有就是一个很要好的很漂亮的女同伴和她男朋友的故事和他们的甜蜜温暖着我,高三他们是前后桌,男生喜欢女生,听说女生来这工作也跟着来,他们也来这做暑假工体验生活,我就是他们爱情的见证者,后来高考分数出来了,女生考上二本男生则是985学校,每次下班我都看到男生自行车后座上的女生脸上洋溢出幸福的微笑,让我相信爱情的美好,也许他们现在还在一起;最后开心的是我认识的另一个老员工,实际上她和我同龄,初中毕业就没读了,在那工作三年了,对那的日子早已心生厌倦,我心里挺惋惜的,年龄差不多但她脸上看上去明显少了这个年龄该有的美好,有个老员工照顾着挺好的,至少能减少被骂的次数,因为她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偷偷的闲聊什么时候打饭最佳,反正便利都会告诉你,我也会跟她讲很多有趣的事情,但我很少感觉到她对生活的热情。她总羡慕我:能读书真好!】忽然间想到这些,就说了这么多。讲正题:那年暑假我领到我的第一笔的工资,欣喜若狂,那天是周五,下班是7点左右,天还没有暗下去,家离厂子有30里我犹豫再三后还是决定回家,当时也没想很多,我就是想着买华莱士带给家人吃,脑海中出现他们开心的吃着我花钱买的华莱士的画面时没有什么可以阻止我回家的欲望——那个美好的画面就是支撑我的信念!30里路,我骑着普通自行车,以前白天我骑过但是晚上骑还真是我的第一次,我没有料到7点还挺亮的天空几十分钟后立马变成了黑夜,我也天真以为大马路上会有路灯,我也以为黑夜中我会认得路,到了城郊相接的地方才发现原来比想象中要困难很多,周围一下子被夜色笼罩,让我没想到的是没有路灯,根本看不见前方的路,我只能借着来来往往的大卡车的车灯看清前面的路,心里害怕极了,但是只要一想到,家人吃到华莱士的开心的画面,我的踩踏的就更坚定,后来最糟糕的是我迷了路,黑夜笼罩,我走进了一个大厂区,他们前后左右都长得差不多我完全没了方向感,对那也很陌生,兜兜转转总找不到出口,当时无力的我也总是心存希望,大不了就在路上过一夜呗,也许老天眷顾,我看到了一个瘸着腿的中年人,看着应该是厂里工作的人,当时的我内心万般挣扎要不要过去问路,我怕他知道我迷路了趁机对我下手怎么办?但想着反正他瘸着腿,我还打不过他?跑不赢他?于是,我假装把声音故意弄的粗粗的,表现的很有底气很有魄力(我内心实则很没底气):“哎,叔叔,你知道**怎么走吗?”让我欣慰的是,叔叔很热心的回答我,根本没有坏心思,不过因为他说方言而且有点口齿不清,没怎么听明白,不过幸好他指的路,我还是能看明白。找到我熟悉的路时,我松了一口气,经过一个村子时居然被一群狗狂叫,呃……乡下的狗太灵敏了没办法,往往是一犬吠全村犬吠的节奏……我觉得那场面跟你被很多鬼追着跑是一样的让你害怕。我只是什么都不想,快点跑快点跑。最后我安全的到家,10点多,我全程绷紧的神经终于放下了,我果然做到了,也如愿看到了我想象的画面,我跟我妈讲路上的惊险,把我爸妈吓死了,他们没想到我居然会晚上回家,这么大胆的行为也只有我会做了,他们再也不准我晚上一个人出门。这件毫无逻辑可言的事,我做到了。让我明白,有时候哪怕什么都没准备什么都没预料到也没关系,有一个信仰,最后不管是好还是坏的结局好像也只是占你整个精彩过程的十分之一。引用我最喜欢的书中的一句话:海浪依然前赴后继地投身于海岸,越推越高。带着这么大的能量,用尽精力,穿洋过海,载舟驶船,最后的结局就是成为她脚边的一团泡沫。晚安啦!各位小可爱[害羞]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第(2)篇

生命岂非一个人的朝圣背景:趁着度假看完了《一个人的朝圣》。刚开始是在微信读书上看,后来觉得还是原版比较好看,就转而看了英文原版。断断续续看了2周。书评(前方剧透):这真是一个很简单但是又很悲伤的故事。故事的开始主人公Harold收到旧同事Queenie一封来信,说自己得了癌症,快死了,只是想和他说再见。他写了回信,在寄回信的时候收到加油站一个不知名的女孩的启示,决定一个人步行500英里到Queenie的医院去看她。途中遇到过好心人,遇到过沽名钓誉和他一起朝圣的人,遇到过像自己儿子却欺骗他信任的小孩,还捡到过一条他自己一直想养但是终于没能养成的狗。他边走边回忆自己的一生,与父母,与妻子,与儿子,与同事,甚至是与自己都重新相处了一遍。曲终人散,沽名钓誉的人终于离去,他不负承诺绕路去见的陌生人也出外度假(邻居说他经常外出度假- 那为何他要让Harold去找他?),狗在一个早上毫无预兆地离开了他,寻遍之后发现狗跟着另一个小女孩上了小车。最终,他只有独自面对死亡,别人的,自己的。书的速度很慢,几乎是从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微不足道的人开始讲,接下来被媒体曝光,然后到最后Harold信念崩溃(竟然是因为狗的离开引起的-也许那最为意料之外的背叛,让人伤得最重),生命的力量开始重压在读者脑海。直至他写信给油站的女孩,承认自己儿子20年前已经自杀的事实达到。走向死亡,是一个人的朝圣正如Harold的旅程。人生本来如此,笑看人来人往,庭前花开花落。而最后每个人都是形单影只。这就是我们的世界。记得在看《Spec》的时候女主角的前男友说过一番话,大意是人的意识就是世界。不同的意识无法交汇,因此是不同的世界。这些世界是平行的,却各有重心。我还记得我看到这番话的时候对艺术家说:“这话好有道理,我一时竟无言以对。”是人生直到经历过一切之后,我们才会明白到生命都是一个人的事情。那些爱恨纠缠,在你的世界是一个视觉和感受,在另一个人的世界是完全不同的感受。Harold和他妻子Maureen各自的回忆,就是例证。读者站在上帝视角,也许有评判,而即便这个上帝视角,也是读者自己的上帝视角-一百个人心里,会有一百个哈姆雷特。每一个世界如何与其他世界交汇?每一个世界如何与其他世界沟通?到Queenie临终前,她终于想起了来看她这个人叫Harold,她的心理活动只不过是“You have to close the door and leave everything behind.”然后,她淡淡地吸完最后一口氧气,到了另一个世界。不知道那个世界,是不是仍然是由无数个独立的灵魂所组成?婚姻不过是牵着手朝圣记得多年前和一群狐朋狗友看片,已经忘记是什么电影了。其中有一段话是:我们要结婚,是为了自己的生命有人见证。当时Dave说了一句 “This makes me almost wanting to get married now!”话虽如此,归根结底,在婚姻里我们还是一个人。我在看书的时候一边看一边和开车的艺术家分享,我说,是什么样的婚姻最后会走到大家连话都不想说,也不用说?Harold不止一次回忆道,自己的婚姻里,语言没有意义(meaningless),而且多余。我和艺术家讨论说,到底在婚姻中要如何的沟通,才能走完50甚至是60年的旅程?这个谜底在倒数第二章才揭晓,是因为他们的儿子在20年前便自杀了。她怪他没有好好照顾儿子,怪他家里有酗酒的基因,大吵大闹之后,他们之间彻底沉寂。她忘记了他曾经那么的爱过这个家,他忘记了自己是否曾经牵过蹒跚学步的儿子。而在现实中,我确实见过因为类似事情离婚的夫妇。一时默然。关于朝圣朝圣关乎内心,也只关乎内心。自己必须强大,才能听从内心。Harold曾遇到过外科医生,告诉他癌症是无法用信念战胜的。他曾遇到过那些沽名钓誉的假朝圣者,差点迷失了方向。即便是Maureen,也一直告诉他,你无法完成这一切。我们在一生中,遇见过多少这样的人,这样的事?他走到一半的时候几乎放弃,却打电话到医院问Queenie的情况。医院说,Queenie在等你,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奇迹。Harold于是重拾信念,重新上路。可是,在我们的人生中,我们何曾可以一通电话问问上帝,我这篇paper能发top吗?我这个项目能上市吗?我这个病人能救活吗?没有。只能靠一个信念支持下去,一个信仰,一个信念,一份执着。最近朋友在找工作,有两个选择,无法决断。一个稳定,一个风险大但是收益高。他说,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风险大的公司做到它上市。我说,没有人知道答案。人不风流枉少年,要不要搏一把?他说,“你能不能替我做个决定?”我说,“没有人能替你作决定。我这一生做过的所有决定,有对有错,但是最后都是我自己承担。”你只能靠对自己的信心,走到人生的巅峰。结束的时候,我想起《花千骨》最后女主死的时候,摄像机模仿她的视角,远处寺庙钟声,归鸟飞过,那双眼睛,便永远合上了。这就是我们最后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第(3)篇


断断续续看完了这本书,大多数人的笔记表达的都是很受感动的心情,而我诚实的说到,其实本身对于这一题材是很蒙的,甚至会觉得哈罗德的行走意义真的不大,抱着继续想要看他和奎妮的最后会面的场景在火车上看完了最后余下的百分之30。

在尾声的时候我才大概的了解到为何奎妮对哈罗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似乎不关于爱情,也超越了友情。在书的前面一部分关于哈罗德与奎妮的感情纠葛没有细细描写,大致知道的就是奎妮帮哈罗德背了黑锅,被炒了鱿鱼 还共享了一些故事。不过我总觉得好像这些不足以让哈罗德在年老的不行的时候,长途跋涉,踏过千山万水去见一个患了癌症的意义非凡的老朋友,而且一个老人徒步去到想要到达的地方,为啥偏偏要通过行走这一条方式,只是刚开始的时候觉得,这根本没有必要,因为有了现代交通工具,倒不如飞速的到达,而不是自己一个人自顾自的走向未知的远方。

但是后来突然明白哈罗德与莫琳的行径以及日常生活方式,因为儿子成绩优秀却不得意的生活自杀,而给两夫妻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打击,甚至于可以20年都很冷漠的在同一个家里生活。而奎妮了解这个家庭的很多事情,知道哈罗德儿子很多的心事以及轨迹。奎妮是个善良,大度,有着甘愿奉献和牺牲的品性,哈罗德似乎明确知道奎妮不是他爱的人,却是他人生中无比重要的无人可替代的人。而我不清楚,是什么驱使奎妮不计较所得的为哈罗德做出她认为的理所当然的事情。但从我自己本身的角度来看,一个女人这么做的原因多半是因为爱情,爱情让人迷失自我,也可以丢弃自我,想要不顾一切的对他好,为他尽可能的做一些事情。当然,若是他不接受,那也无妨,爱一个人又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情,爱一个人,没爱到难道就会怎么样。

文章的写作手法很细腻,关于景色的描写很有代入感和镜头感,让人不自觉的的沉醉到美好的画面,然后厌恶那些不如意的场景。关于人物的细节刻画也很到位,在哈罗德前行的路途中遇到的挫折以及痛苦,身体上心理上的描写都很细致。

不得不说,一个人的成长环境对其的一生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小时候母爱的缺乏,父亲酗酒,暴躁,导致哈罗德生性不多语,也不太善于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表达其对儿子以及妻子的爱,以至于他在儿子的成长路上都不算得上是个合法的父亲,当然,最后还是失去了儿子,儿子去世之后,他似乎突然醒悟了,后来的20年里处于愧疚而又难以释怀的境地,和妻子也是僵化的格局。

也正是这场徒步的虔诚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路,让他参透了太多,明白了太多,思考了很多的事情,回忆了一些重要的人和过往。你还别说,你一个人单独行走的时候,他就是个独立的安静的与自己对话的个体,他那时才没有迷失自己,才没有过着恍恍惚惚的日子。

一个人的朝圣,这条路让他重拾了过去,也见到了奎妮,虽然奎妮也不再是记忆里的模样,肿瘤让她面目全非,失去了人最本真的面貌,但是她的心始终是美的,美好的不美好的都随着她生命里最后一口气呼出一起从这个世界消散。

儿子失去了,也释然了,会难过,但也会好好的度过余生,与莫琳重拾最初的美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第(4)篇

慢慢静下来看本书,越来越被它的魅力折服。当然,现在的人生阅历不够,还有经过漫长的学习和经历才能慢慢感悟,沉淀那份纯真美好的感觉。        一个退休的老头哈雷德收到二十年前的老同事的来信,被告知身患癌症时日不多。手足无措的老人决定回信给这位昔日好友,却在寄信途中,受到加油站女孩的信仰启发,决心徒步行走去疗养院,帮助好友共度难关!于是这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开始了!        哈雷德之身上路,决定做得突然而匆忙,没有任何行装、手机和生活用品,只靠双脚和记忆中的路线一路向北出发。        这个奉守英式刻板陈旧的老人,第一次做出了这样大胆的举动,徒步走到贝里克郡挽救生命垂危的好友。一上路就受到周边人的嘲讽,还有妻子不冷不淡的态度,哈雷德的内心是恐惧和迷茫的。由于没有提前准备就出门了,哈雷德身穿防水外套和帆布鞋,寒冷和饥饿就到旅店住宿用的是微薄的退休金,可是不适宜的帆布鞋让哈雷德的脚痛苦不堪。磨损的后脚跟和长满水泡的脚并没有阻碍哈雷德的脚步,依然继续前行,仅仅依靠六十多年来从未相信的信仰支撑着。哈雷德给自己买了简单的生活用品和医脚膏药,还有给好友和妻子的礼物,寄给她们和带个他希望的加油站女孩的明信片,他就像一个旅者四处游历。渐渐地,他发现人们的眼光不在充满怀疑和不屑,也收到他人的帮助,那个斯洛伐克女孩医治了他的脚伤,酒家老板鼓励他继续前行,失去孩子的女人继续传播信仰的力量等等,哈雷德的行程有了好转,人们慢慢理解了他,也有人开始关注他。离家的路途渐行渐远,哈雷德的退休金也快要挥霍一空,他寄回钱包和纪念品回家,送掉地图,野生植物书,洗衣粉这些身外之物,又一次上路了。        一天在路上碰上一个热情的小伙子请他吃东西,之后还要求合影留念,就这样各大媒体报纸开始报道哈雷德的情况,说他是21世纪的英雄,勇敢的朝圣者,还有和好友浪漫的爱情故事,众说纷纭,但这一切他都是不知道的。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身边来了许多追随者声称要共同拯救好友,哈雷德不忍拒绝他们,但从此路程不在单纯。团队内部愈演愈烈的争吵,源源不断的商业活动,都让哈雷德身心俱疲,都同时他还是不能够抛下任何人独行,其实他的路程已经变质了,那颗想让好友活下去的信仰在摇摆不定,最终所谓的忠实朝圣粉丝都离开了,哈雷德又一次独身上路,却再一次找到出行的初衷和目的,轻松上路。        但是,哈雷德迷路了,惊慌失措的他拨打电话给妻子请求带回疲累的自己,但这一次妻子不再希望自己能够随自己回家而是鼓励自己继续完成诺言以免终身后悔。受挫的哈雷德只得继续上路,但身心濒临极限的他越走越偏离方向走了不少弯路,好在最终还是顺利到达疗养院。        目的地到达了,心愿已了,哈雷德说不出是解放了还是更加紧张,马上要见到二十年未见的朋友,还是有点生疏。下一刻,哈雷德看到那瘦弱模糊了模样,头上还长了大大的肿瘤的好友,强忍泪水,送完好友的最后一程。最后妻子也赶到了贝里克郡找到哈雷德。        一路走来,哈雷德回忆起童年冷漠的父亲,离家出走的母亲,刻薄残暴酿酒厂老板,有自己背黑锅的好友,疏远的妻子,不曾给予关爱的儿子。时间不是一蹴而就的,他慢慢沉淀给予,最后原谅所有人。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第(5)篇

从一开始看这本书,到现在看完。有种五味杂陈的感觉。哈罗德的人生,如果没有这一次徒步行走,就那样了,就那样活在了自己和别人的责备里,自己深深的自卑和胆怯阻挡了他善意的举动。但他始终还是个真诚,真实,体贴的好人。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在又累,腿又疼,食不果腹的情况下,还会因为担心一只路边陪它走了一段路的小狗是不是受伤而走很远去找它。换我,我做不到。他是不幸的,他的童年不幸,而他儿子的童年多半被他的童年阴影所影响。他的胆怯自卑被儿子视为耻辱。但他并没有不爱,只是不敢太明显。所幸,旅途中的人都好心,都是鼓励的,积极的。除开那些一起来朝圣的人们,也许是在追求一些什么吧,但我始终觉得这是虚荣。但这些对于哈罗德的不公,对于他和莫玲的感情是个好的转折点。因为莫琳开始心疼他了。故事就这样完了,奎妮还是走了,但很安详。哈罗德和妻子和好了,总得来说这是个好的结局。如果没有哈罗德长达86天的思考和顿悟,也许一直会那么责备和自卑下去,或许连自己都不知道真正的自己是什么样。我们忙于现代生活的应接不暇,但对于自己真的知之甚少,多一些思考,少一些混沌,是对自己心灵的洗涤,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第(6)篇

因为很多人都在读这部畅销书而勾起了我对这本书的好奇,好奇究竟这本书有什么魔力让它这样风靡一时,但确实在刚翻开第一章的时候其实就已经被深深地吸引。流畅安静的文字像夕阳透好过玻璃撒在地上一样舒服,细腻的描写总能在非常生活化的表达中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闪回的运用让时空不断交叉使情节的推进自然而不做作,如果仅从以上来看,它已经是一部非常成功的文学作品了。但是如果说这部小说与其他同类型的小说相比有什么更成功的地方,那就是他不是一部仅仅回忆过去,痛陈人生悲剧的小说,相反蕾秋.乔伊斯为我们找到了一个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能和出路。出走、救赎、自由,作者选取一个年迈老人的视角,让哈罗德出走成了一种对自我价值的重新寻找和定位,也可以说是对自己曾经懦弱失败人生的一种惩罚和救赎。然而他的出走又不是一次主动的自觉的自我意识的觉醒和一次清醒的自我反抗,相反它是一个无意识的举动和一次意外的朝圣,但作者却通过叙述一个人,一个垂暮老人的无意识的举动而唤醒了无数读者自我意识的觉醒,引发了大家对人生和成长的思考。“指缝里塞满泥土的感觉真好”,让每一天都沐浴在阳光里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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