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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书笔记 (6)篇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

作者: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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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书笔记  第(1)篇


闲的无聊,突然发疯,发个书评。(有剧透)


作为一个还算专业的中文系,居然很少对读过的作品予以评价。一则自觉粗浅,恐有误读。二则读不过三遍,不熟知则不敢有言。尤其是遇到一本深入人心的,更是避让三分,仅摘抄而已早喜出望外,谈不上评价了。


跟大多数人一样,接触余华从《活着》开始,接着是许三观,最后是《兄弟》。《活着》的价值自不必说,其中对于生命和苦难的阐释,早已成为经典。 《许三观卖血记》延续直面生活苦难的主题,达到了新的高度。到了《兄弟》,余华依旧费尽心思地想要刻画在生存困境中人们无力的反抗与挣扎的画面,但却颇有地摊文学的味道了。尤其是到了书的后半段处美人大赛的荒诞与夸饰,离现实主义已相去甚远,暂且不表。


纵然对福贵的喜爱超出三观许多,于论文所限,还是选了更为容易剖析的三观仅此摘抄一二点,以作评析。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余华大量的运用了重复的手法,让小说人物一次次的面临生存困境。

其中许三观的十二次卖血是贯穿整部小说的线索。卖血是许三观无力面对生活苦难时所能采取的唯一的救赎方式,血本是生命之源,许三观却要以此换取生存。一次次的卖血始终围绕家庭展开,在卖血中许三观经历了成家、保家、养家的过程。许三观面对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时的心理转换过程,是小说矛盾的最大爆发点。从不接受到原谅到救助,对于这个妻子与外人的私生子,在亲情的指引下,许三观终于放下了内心的芥蒂。在他的十二次卖血生涯中,七次是为了一乐,也不得不使读者感动。在小说的最后,当许三观不能再卖血时,他对于家庭的意义消逝,生命的意义也趋于瓦解。

其次,胜利饭店作为一种精神仪式也在小说中被反复提到。献血前去那儿吃猪肝喝黄酒,是必不可少的流程。追求许玉兰时请她吃的小笼包,也是在那里。大锅饭时,只有胜利饭店的师傅屹立不倒。三年自然灾害时,全家去胜利饭店吃碗阳春面,成了像过年一样隆重的仪式。胜利饭店已经不仅仅是饱腹的所在,更是精神上的仪式。于许三观而言,仿佛只要去那儿吃顿饭,就可以重获面对生活的勇气与活力。

在小说中,作者还重复刻画了许多人物对白。如许玉兰婚前失身的秘密被发现时,她一次次地坐在门槛上哭泣,开头总是那句“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啊”;还有许三观在发现许玉兰失身后屡次以“我在享受呢”拒绝帮助许玉兰做家务等等,说到底其实是无力破解现实时的精神救赎。以上辈子造的孽、肉体享受等方式得到精神上的救赎,也就是以此为既定错误背锅。通过转移目标的方式,将自己脱离于现实之外,达到精神上的解放。实则是无力面对现实的精神胜利法。

总而言之,卖血可以看作是活着的继续,主人公面临不同的生存困境有着各自无奈且无力的挣扎。但余华妙在且不论现实的困境如何消解,精神上的超脱一定可以淡化人生酸楚。

苦难与现实则是永恒的主题。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书笔记  第(2)篇

朴素的语言,波澜不惊的剧情,却让人伴随着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而跌宕起伏。他卖了一生的血,用自己的血养活了一家人,帮助家庭度过了那个灰暗的年代,平淡的描绘却呈现出一个光辉伟大的父亲形象,从许三观个人家庭的遭遇,折射出那个时代的中国的现状。全书平淡无奇的叙述,却显得那么的厚重,厚重的让人发省, 让人眼眶湿润,作者用无声的语言娓娓道来那个年代的故事,却像放电影一般将那个年代人们的生活境遇一幕幕放映出来。许三观,如此普通的一位;没有关系,没有地位的市井小民,遭遇了文革,大跃进的社会动荡,经历了大灾荒,遇到了飞来的横祸,他没有怨天尤人,没有自暴自弃,选择默默承受这一切,他用自己的方法帮助家人度过了那个灰色的年代,他单纯的想法就是活下去,活着!不然他又能怎么样那?这不仅是许三观的想法,更是那个年代普通大众的想法。我们为许三观在胜利饭店开心的喝着黄酒,吃着炒猪肝,而开心,却为那个灰暗时代发生的一切感到悲哀。在作者的书中,我感受到了深深的触动,看着看着起了鸡皮疙瘩,,好的书籍,就是能让人走进书中,亲身去感受那个年代的一切。不忘过去,不畏未来,拥抱生活,给自己身边人带来快乐和温暖,这是我们需要做的!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书笔记  第(3)篇

前面读着总觉得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太潦草了,怎么会有这样的夫妻呢。因为女人漂亮就不声不响的买点东西跑人家家跟人家爹唠嗑,哄骗着人家爹把都快嫁出去的闺女给了自己;生孩子的时候许玉兰在产房里嚎啕大叫,许三观在产房外乐的给儿子起名一乐二乐三乐;文革的时候为了不招揽外祸看着许玉兰被剃阴阳头当做批斗,可他又在给许玉兰的饭里偷偷埋肉,在家里批斗许玉兰时笨拙的安慰“我们都是一样的”。这跟我心里的爱情、婚姻一点都不一样,他们的结合就像偶然。也许换一个人许玉兰还是会拼命给他生儿子费心费力维持生计,而许三观还是会拼了命卖血救自己的家一次又一次。可是越看到后面越觉得自己太过于理想主义了,就是风花雪月的话本子出来的背景也得写一句商品经济发展,没钱吃不饱有什么功夫谈浪漫缠绵。吃饱喝足的年代爱情是朱砂痣和蚊子血的惆怅,炒个猪肝吃都像过节一样的年代爱情得喂饱了肚子养大了儿女再谈。许三观卖血给许玉兰买的绸缎,许玉兰骂过儿子带着哭着的许三观去吃炒猪肝就是最好的爱情了。先得苟活着才有诗和远方,许三观那段“我给你念一道红烧肉”就是最好的浪漫了。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书笔记  第(4)篇


嗯,这是余华的第三本书了。之前看《活着》和《在细雨中呐喊》的时候,就深觉余老的文字太过于厚重,表达的内容与思想太沉重,让人看得压抑。

每个作家的作品都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和所经历过的生活体验息息相关。无论是《活着》里的富贵,还是《在细雨中呐喊》里的孙光平,亦或是《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他们都深陷在当时风雨飘摇的动荡社会环境里。生活的艰辛,人性的愚昧无知,以及人性背后的人心叵测,他们都经历过,品尝咀嚼过。

但从始至终,他们身上都闪现着善良,骨血里都流淌着对生命以及生活的热爱和珍惜。

本以为这本又是悲剧了,却没想到竟然是一个圆满的结局。许三观没有死,活到了亲眼见证着自己的孩子成家立业的那一天。

然而,他是辛酸的,委屈的。在人生短短数十年里,每次家庭遇到变故,他都是靠卖血撑过去的,可是到老了,最后一次想为自己卖血,人家却不要他,嫌他老了。

这种荒凉,当真让人心疼……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书笔记  第(5)篇

情节设置精巧,许三观,一开始设置的就是城里人,他卖血几乎都是在无计可施得情况下才会做,结婚,度过灾荒,救儿子,一次又一次,他并不是好吃懒做,一直都有工作,只是啊,有时候走着走着面前会有座大山挡住你得去路,让你想出最极端的办法,虽然三观是个“无赖”但是心性善良,许玉兰也是,都是刀子嘴豆腐心,一个“何小勇的亲生儿子”一乐也牵扯着整个故事,虽然他不是他亲生儿子,可是他养了他九年本性善良最喜欢这个儿子,在一乐病倒时卖血几乎丧了命,其实他心里是爱他的,和他的另外的两个孩子一样。小说里的许多细节让我触动,撑起一个家庭的艰辛,骂骂咧咧却还是默默做着一些艰难的挣扎,还有拼了命的为家人为妻子为孩子,其实这都是现实生活中常有的,只不过小说更加细化更加放大。加之本篇的时代背景,更能引起我们的一些思考。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书笔记  第(6)篇

读完整本书第一感觉是许三观这个人还是不错的,竟然对他的所做所为有点感动。许三观是在五六十年代贫穷的大环境下产生的人物形象,经历了建国初期,经历了大跃进,经历了59年,经历了文革,让我来回忆一下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第一次跟着阿龙、跟方学着卖血,后来用卖血的钱娶了许秀兰;第二次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脑袋打破了,卖血赔偿;第三次卖血为了让家里人吃上一次面条;第四次卖血请队长吃饭为了让儿子早点返城;第五六七八次都是为了一乐治病,其中第七次差点死了。在我看来许三观最爱的孩子是一乐,尽管一乐不是亲生儿子,但不可以否认。在那个年代这么一个小人物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扛起了家庭责任,到头来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却发现已经没有机会了,呜呼,壮哉!对于许三观,我是肃然起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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