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哈珀·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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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赏析 第(1)篇
所谓与假丑恶。这本书通篇描写的似乎就是如此,而最能感受到的还是人世的善良与温暖。在汤姆被诬陷而因为黑人身份而没有人相信他时,阿迪克斯不畏留言不畏艰辛为其证明清白,有吉尔莫先生孤身一人站出来毅然维护汤姆,并在汤姆死之后照顾他的妻子,很温暖。坎安宁家的人让我很是喜欢,他们从来没有白白拿过别人的任何东西,没钱就用物来换。而一旦你赢得了他们的尊重,他们为你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有性格的人啊而关于种族歧视,完全不能理解,白人对于黑人总不屑一顾,对黑人冠上各种假丑恶的标签,从来不相信黑人。在汤姆那件事情中,明眼人最后都能看出汤姆是无辜的,可是,就因为他是黑人,违背自己的良心判定汤姆败诉,之后在汤姆越狱时刻意开枪数次,白人对黑人的偏见就这么大?而一整个小镇的人,除了阿迪克斯他们,没有人出来发言一句。可谓是人性凉薄。觉得人性真是个复杂的东西,永远捉摸不透记得亚历山德拉姑姑说过的一句话“他们自己不敢做的事情,巴不得有人去赴汤蹈火——这样他们连一分钱也不会损失。他们巴不得有人不惜作践自己的身体,把他们不敢做的事情扛起来”总有那么一些人,只想着坐岸观火,冷漠地看着所有,自己想做的事情却只想着有别人来帮忙,或是看他人的笑话,无动于衷....凡事总有双面性,看完这本书,偶尔一些伤感的穿插,但读完所感受到的是满满的温情与温暖如阿迪克斯对斯库特所说“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总有些不期而遇而生生不息的感动与温暖心存善意,恣意前行同时文中还有许多喜欢的人物喜欢莫迪小姐,每日跟她待在一起,或许真能感受到所谓岁月静好,两个人静默着不说话,看远方“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之绚丽之景,可谓是很美好了。从来不去过问你的私事,也不用担心在与她交流之中是否隐藏着某些目的。她会在你无助之时给予无声的信任与安慰,“一切都没变”,是如此温暖喜欢杜博斯太太,最后的倔强与坚持,洒脱与固执,孤傲的姿态,心生敬意而又喜欢,她不愿意亏欠任何,也不愿意依靠所有,最终,孑然一身而又满足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想来也是很幸福的,“像山风一样自在”,她赢了,赢得潇洒喜欢阿迪克斯,君子之风,温文尔雅,是圣人一般的存在,却并非宽容到底,在面对杰姆与斯库特受伤时亦曾爆发,所谓敢爱敢恨正是我所喜欢的。无论怎样骨子里依然有着坚韧。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父亲。大概这样的父亲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吧,自己独特的教育方式,一步步引导着斯库特与节目,无形中影响着他们,熏陶着他们。不太能形容他究竟让斯库特与杰姆成为了什么样的人,智慧与绅士?善良与正直?固执与悠然?不知道怎么说,只是,斯库特与杰姆,于我来说,他们的气质吸引着我,他们的灵气让我着迷。他们三个人之间的简单真挚又亲密无间的感情让我羡慕。幸福的一家啊喜欢斯库特,整本书就是以她的视角来写的,内心独白可谓是很多了啊哈哈,被她的各种奇思异想所折服,常常被逗笑吧,简单的童真呐。只是简单的她亦同时有着敏感的心灵与细腻的情思,通透的见解,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很难得,大概除了天生的灵气亦得益于阿迪克斯吧,自叹弗如,多少事情她看得地清清楚楚,调皮可爱又懂事明理的女孩子啊哈哈哈喜欢阿瑟,一直封锁在家中,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那位怪人,在最后非常关键的时候出场了。他大概是属于,很干净善良而又单纯的人吧。与世无争地一直一个人孤独地生活着。都说是他的父亲将他锁在家中,只是我以为,这是自愿的吧,是他自己不愿意出来,或者说,畏惧着世外的纷纷扰扰却同样又向往着温暖?所以才一直悄悄的给斯库特和杰姆送小礼物,默默地关心照顾他们,给予温暖他是那只知更鸟,无辜的知更鸟,只是...他幸运地并没有被杀死吧?阿迪克斯斯库特泰特最终选择了保护他但愿他,可一世安然吧生活在黑暗中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赏析 第(2)篇
从小朋友的视角观察成人的世界,一些平常不过的事情也会变成悬案。故事在杰姆和斯科特的成长过程中逐渐展开,小镇虽小却是美国社会那个时代的缩影,南北战争虽然过去,但对黑人的歧视却直到今日还没有完全消除,尤其在故事发生的亚拉巴马州。1932年美国经济危机的萧条,纳粹扩张给世界带来的恐惧,二战爆发的阴影,私人持枪问题、不同的宗教信仰、美国司法制度的问题都在本书中有所体现,如果放在这个大环境中去理解就会明白小镇各色人物的言谈行为的合理性,父亲阿迪克斯更像是美国民主的捍卫者,明知几乎没有希望,仍然竭尽全力,虽然大部分人都反对,甚至诋毁,但最终赢得了镇上人们的支持和信赖。知更鸟是一种欢乐无害的可爱生灵,我想也借此暗喻生活中善良弱小的人,比如被无辜陷害的黑人。阿迪克斯说过你绝不能杀死一只知更鸟,恶人尢厄尔害了善良的黑人,最终受到惩罚。而怪人拉德利其实也是受害者,由于年轻时候的顽劣被父亲关在家里,其实拥有一颗温暖的心,肥皂雕刻的小人、一包口香糖、一条毛毯、缝的拙劣的裤子这些暖心的场景几度让我流泪。所以最后在杰姆兄妹受到危险时候的挺身而出也是可以预见。阿迪克斯刚正不阿,是美国民主的典型捍卫者,即使面对自己的孩子也不例外,到最后终于和警长妥协,是为了保护处于劣势的阿德利。当法理和情理出现矛盾时,你怎么选?是选择善良还是选择公正,是选择民主还是选择独裁?我想书中也给了答案,那就是民主,这个问题我想在老师的课堂上斯科特已经回答过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赏析 第(3)篇
这是一本关于种族歧视和偏见的小说,也是一本关于教育的小说。知更鸟-并没有做坏事,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不破坏花园,不糟蹋庄稼(而人们却对其无端迫害)。书中有两只明显的知更鸟,阿瑟和汤姆•鲁滨逊。阿瑟足不出户,却被流言传成怪人,甚至是恐怖的代名词,而其实他在暗中救了杰姆和斯库特好几次。汤姆•鲁滨逊,一个老实善良的黑人,被自视高贵的白人尤厄尔诬陷为犯,在监狱中逃跑是被射杀。他们俩都被种族歧视和偏见所残害,而这样的例子在成人世界里不胜枚举。故事以斯库特这位小女孩的视角展开,小说的前面三分之一主要描写小女孩和哥哥杰姆,朋友迪尔在小镇上的生活,言语稚嫩,并不能看出作者写作的意图。后面随着孩子们逐渐成长,鲁滨逊案和怪人拉德利两个主体故事,让他们看到成人世界的复杂,甚至残酷。而他们伟大的父亲阿迪克斯以身作则,在面对众人对知更鸟们的迫害时,坚持自己的原则,引导孩子成为善良,勇敢,谦逊的人。阿迪克斯的点滴教育让人感到既刚毅又温情,两兄妹特别是杰姆在三年时间里也渐渐长成为他们父亲希望的样子。这本书中有两句话印象深刻——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赏析 第(4)篇
《杀死一只知更鸟》,可以说是一本非常伟大的书了。书中以律师阿迪克斯及他的两个孩子为主人公,讲述着孩子们在小镇上的几桩冤案中,经历过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最终学会了成长。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是善良与无邪的象征。阿迪克斯对孩子说:“你们射多少冠蓝鸦都没关系,只要你们能打得着,但要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在我看来,书中“知更鸟”代表着两个重要的角色:诚实善良却被迫害的黑人罗宾逊、有着隐居习惯却默默守护着孩子们的“怪人拉德利”。他们分别因为肤色与精神疾病,而不被主流社会(伪善的社会)所容。正因为坚持正义、遵从内心,维护人类的尊严与平等,芬奇律师才会不顾种族歧视,而坚持在法庭上为被冤枉的黑人罗宾逊辩护;才会在孩子们遇害时,依然愿意以身作则、尊重事实。从始至终,这位英雄父亲都在用正义的力量与邪恶作斗争,向他的孩子们传递着爱、善良、勇敢与宽容的信号,教育着他们做人的原则。终于明白,真正的教养,正是阿迪克斯的谆谆教导,也是孩子们的天真烂漫与善解人意。而不是打着匡扶正义的旗号自欺欺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赏析 第(5)篇
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位非常温柔的绅士,在两个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他一直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教导孩子们成为正直善良的人。文章前半段描写孩子们对于“怪人”的害怕,好奇。中后半段开始出现其他的事件冲突,让读者慢慢淡忘了“怪人”而在生死关头,阿瑟救了这两个孩子,杀死了那个疯子。怪人阿瑟先生就是知更鸟,文中有一段描写知更鸟只会为人们带来悦耳动听的歌声,而不会破坏花圃,如果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显然阿瑟先生救了孩子们,若是闹得人尽皆知,阿瑟的隐居生活就会被打扰,这会让他无法生活。所以警官说他要说这个谎,说疯子是自己倒在刀口上。而最后阿迪克斯也同意了这个说法,我想这是他人生的第一个谎言,因为宣告人们事实的真相就如同杀死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赏析 第(6)篇
很久以前就想读的书,因为书名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纵观全文,其实作者笔下的主人公只是在为自己曾经误杀了一只知更鸟感到惭愧。刚好和书名表达的意思相反。这也是书名出彩的地方。
把“黑人”和“足不出户的邻居”比作知更鸟,虽然他们和大众印象里应该有的形象有差异,但就像知更鸟一样,对人类并没有任何破坏力,我们应该怀着包容的心态去爱每一个人。
最后,教育真的很重要,文中的律师父亲从我这个角度来看也是迷人帅气,灵魂高尚。小孩子小时候经历的事情对心智和性格思想的形成都有很大的影响,对小女孩经历很多事情后在回家路上说的“我觉得自己的年龄似乎很大了”颇具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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