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失莫忘》是石黑一雄一部具有反乌托邦色彩的科幻小说,曾入围2005年布克奖和美国书评人协会奖决选名单。英格兰乡村深处的黑尔舍姆学校中,凯西、露丝和汤米三个好朋友在这里悠然成长。他们被导师小心呵护,接受良好的诗歌和艺术教育。然而,看似一座世外桃源的黑尔舍姆,却隐藏着许多秘密。凯西三人长大后,逐渐发现记忆中美好的成长过程,处处都是无法追寻的惶惑与骇人的问号……
莫失莫忘 读后感 第(1)篇专属BGM
《NeverLetMeGo》——JuliaShortreed
故事梗概
英格兰乡村深处有一所叫黑尔舍姆的学校,这里的学生和普通的学生不太一样,他们是带着既定使命而来到这个世界的孩子。他们在黑尔舍姆悠然成长,与世隔绝,被导师细心呵护,接受良好的诗歌和艺术教育。和普通的孩子一样,他们在慢慢长大的过程中开始探索人生的意义,拥有友情,尝试爱情。然而,看似一座世外桃源的黑尔舍姆,却隐藏着许多秘密。对于自己既定的命运,孩子们也从成长过程中的蛛丝马迹里辩出真相,却仍然心怀梦想,生活在美好的玻璃罩中,直到真相被戳破......
写在看完此书46天之后在本书的译者后记里,译者写道,作者曾在采访中表示:“从我的世界观来看,我认为人们无论承受怎样的痛苦,无论遭遇怎样的悲惨经历,无论如何不自由,都会在命运的夹缝中求生,接受命运给予的一切。人们不懈奋斗,努力在如此狭小的生存空间内寻找梦想和希望。这类人始终比那些破坏体制、实施叛乱的人更令我感兴趣。”
是啊,面对生活的痛苦麻木不仁最终割掉棱角学着适应的人们更需要被注视才对啊。对于真实的生活,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应对方式。故事里的汤米和凯西一直试图扯下那块遮蔽真相的黑布,把所有的残酷摆到桌面上来。但同时他们又期待着,或许有结局和他们想的不一样。也许他们也会拥有短暂的释放和自由。露西则非常真实,直面自己对于美好生活的渴望。努力寻找、探寻,给自己的生命一点别的可能性。在露西完结后,汤米才意识到,“露西总是跟咱们不一样。你和我从一开始,甚至我们还小的时候,就一直试图搞清楚各种事情的真相。可露西不是这样。她总是想要相信什么。某方面来看,我觉得这样的安排最好。”汤米和凯西是一路人,他们不愿意接受这既定的命运,用自己的方式做着抵抗。虽然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既定的命运,但生活在阴影处的他们也是真的来过这世界,存在于这世界上。就像多年前看过的那本《0.1》。“如果有一天,我们生活在同一个空间里,但不同的时间,我看得到你,你却看不到我,莫失莫忘,请记住我。”
就像露西努力寻找自己的原型一样,我们也难免会去寻找和自己出身路径相似的人,努力了解他们的消息,企图从他们看上去还不错的现状里找到自己未来生活的理想路径。但其实最终我们不可能成为任何人,我们只能成为我们自己。丑陋也好,愚笨也好,甚至贫穷,狭隘,请接纳真实的自己。
译者在接受这次的翻译任务之前也做过一番斗争,因为初读原本小说里那种无可慰藉的苦痛让译者记忆犹新,太过苦痛所以想推掉这差事。译者也曾思考过,“这种深刻的悲哀和宿命之感是因为石黑的东方背景——我曾肤浅地认为,中国与日本这些儒家为主导的文化中,有这样一种逆势思潮时不时会卷上来,认为一切都是徒劳,就像僧侣们做的沙画:所有精心的设计,终生的经营,最终风过无踪,了无痕迹。”
黑尔舍姆消失的时候,让我想起周杰伦的第一部电影《不能说的秘密》。里面的琴房分崩离析,意味着小雨的消失,意味着所有我们一起在那里度过的时间都只能变成记忆里的画面。时间一久,终究会变形和淡忘。仿佛一切从来未曾发生过。
读完之后怅然若失,觉得心中缺了一块……我躺在沙发上想着,读书的魅力究竟在哪里呢?也许,读书让人沉迷的地方和打游戏一样,之所以上瘾是因为可以把自己隔离在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就像这本出版于2005年的小说,无意间在2019年被我遇到,这14年的间隔,让我觉得自己找到了过去的路。找到了一条可以逆转时光的道路。所以,读书于我而言,是像哆啦A梦的时光机一样,可以带着我去未来,也可以带着我回到过去。去任何一个我想存在的空间或者场景里。在书里,我是一个旁观者,有时候也是一个亲历者。我没有性别,也没有国籍,我甚至不是一个人类。在《挪威的森林》里,我是风吹动着的树林里的某一棵再普通不过的树;在《莫失莫忘》里,我是那个他们围坐一圈传递耳机听音乐的地坪里一只小小的蚂蚁;我喜欢做一个旁观者和观察者。读书的时候,我是柔和的,脾气没那么坏。因为抽离,有其他的东西住进我的灵魂成为我,所以感觉到很自在。我不抗拒成为一个守旧的或者说复古的人。我骨子里就是一个有点老气的人。喜欢陈旧的东西带来的故事感和生命力。在我看来,新的东西是没有生命力的,你得和它说话,花时间创造和它的独家记忆,慢慢的,这个东西才能真正属于你。书里某些片刻,因为正正和你的心绪相契合,就住进你的大脑里,书中人物的记忆变成了你的记忆。而你,变得更加丰盛和安静,真是一件特别美好的事情。
这一年开始独居之后,我的整理欲发展到近乎偏执的地步。绝对不留一件多余的东西。衣柜要整洁,瓶瓶罐罐要按大小高矮整齐排列,没用过几次的东西如果不会再用,绝对不会想着以后会用到而留下来;纸巾的盒子四个角要刚好都挺立起来;丢完之后,一派整洁,干净又空旷。想着,以后的家也是,绝对不留任何一件多余的东西。要少,要精,要实用。但这样丢丢丢的整理癖偏偏又和自己精神老是空虚相矛盾。总是在丢丢丢之后没多久就又觉得空荡荡,心里像有个黑洞,吃什么也填不饱。又开始想着要买点什么东西看起来没那么空荡……
喜欢的音乐也是,从有明确意义歌词的流行音乐慢慢靠向迷迷蒙蒙的后摇。只有这种近乎呢喃的节奏,暧昧含混,反而更有利于释放我自己都辨不明究竟是从哪里来的情绪。就像煮开的水,一直低温烧着,终于以恒定的节奏,以水汽的姿态,和无孔不入空气拥抱在一起。终于,这些无处安放的莫名情绪就被稀释,然后淡忘。
至今,身边仍然有不少人觉得我性格好,很温柔。但事实上,我的坏脾气随着年龄变大,越来越不受管制。它在任何一个时刻出现,随心地操纵着我。让我自己都感到纳闷和无措,这到底是哪里来的恶魔。什么时候就悄悄打败了我的善良小人,拿到了对我身体的绝对控制权。现在细想起来,这个小坏蛋,很早就在了。自私,易怒,自卑,喜欢孤独。在随后的人生经历里,它还算乖,偶尔出来捣乱一次,也没怎么注意。最近发现的时候,已经有点管不住它了。我猜想应该是工作这一年,遇到太多不满和不公,让它从那些失望和不甘心中汲取了养分,才渐渐长大到逐渐失控的地步。但还好,我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它都很乖乖的,只是和某些人在一起的时候,才总是冒出来刷一波存在感。现在细细想来,这个小坏蛋倒像是我的守护者。因为我一贯心软,好说话,太顾及他人感受,事后却总觉得委屈而默默掉眼泪,连声音都不发出,就安安静静地一个人哭。兴许是看多了这样的时刻,小坏蛋就想着这样下去可不行啊,所以才变得愈发霸道。在每一个应该为自己争取权利的时刻,都让那个心软的我闭上眼睛,头头是道的帮我解决了我羞于开口的所有问题。
于是我,有了一个最好最安全,在这世上最懂我每一次失落和快乐的朋友,我自己。所以,不管是在每一个周五下班后去看电影,在《无名之辈》时,笑的放肆,被坐在隔壁的妹子凑近低语说,你好可怕,还是一个人逛街买衣服。一个人吃饭,我都不是一个人啊。不管我走到哪里,即使是入睡都陪伴着我的朋友,就住在我身体里面啊……
似乎有点偏题了,但整本书就是很孤独的感觉。是一个人走向世界终结的记录。希望读完这本书的你,习惯孤独,但也能量满满,能拥抱热气腾腾的真实生活。加油,人生没那么坏的,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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