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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500字 1000字 (6)篇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

作者:严歌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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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500字 1000字  第(1)篇

故事是容器,没有容器,灵魂便是一盘无处安放的散沙。故事是盛放人物的圣殿,而《芳华》的故事说到底,其实又是一个很老套的三角恋:刘锋爱着林丁丁,而何小曼又爱着刘峰。刘峰的爱耗尽了他,而何小曼的爱,也耗尽了她。故事的结局,是相对完满的:四十年后,刘峰与何小曼生活在了一起,但他们却仍旧做不成爱人。原因还是上面说的,青春时期那激烈而迸发的爱情,已经消耗得他们所剩无几。若仅仅只是这样一个框架,那么其实它是非常脆弱和不值一读的。但是,这个故事因为发生在特定的历史时期里,那么它又重新焕发出新的色彩来。故事发生在“文化大革命”的末期,很多巨大的历史事件都一笔带过,诸如林彪坠机、唐山大地震,可以说,历史感很是浓厚。那个历史的时代仍旧遍布着阴霾,诸如性观点的落后、人人之间的相互的猜忌、责难与背叛、毫无真情,对于小说中人物们的悲剧,源头便是在这个时代。我看的时候,是很心惊肉跳的,因为对于意识形态的描写,就像是惦着脚尖走在雷阵之中。但严歌苓在处理这些时,使用的却是一种充满了黑色幽默的方式,将一切背叛都写成笑谈,将批判写成了狂欢。它似有若无地存在,但又总不让你抓到她的把柄。小说中的刘锋,本是一个雷锋式的、人格毫无瑕疵的人物,但是,只因为他向林丁丁表白,在情迷意乱中不小心毛手毛脚了一下,就成了整个部队的头号公敌,双方成了“人民内部矛盾”。林丁丁拒绝刘锋是刘锋灵魂的一次死亡,但是,整个部队批判刘锋就成了刘锋灵魂的灰飞烟灭。青春时期的热恋,本是我们人性当中最为正常的部分,但在那个年代,却成了一种丑恶。小说里写道,人们可以慷慨地给予刘锋各种各样的奖章、奖牌,可以将他当成活菩萨一样供奉起来,却一点儿真情都不给他,不允许在他身上出现七情六欲。这是整个时代对于一个男人的人性。至于何小曼,也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何小曼的父亲因为是个右派,被老婆嫌弃,因而“自绝于人民”。母亲带着何小曼嫁到了一个老干部家里,因而也就成了一个“拖油瓶”。小曼在整个家庭里都是多余的,小说里有一个句子:“少了小曼,这个家庭就完满了”,仿佛小曼是这个家庭的阑尾,亟待割掉一般。为了逃避,小曼来到了文工团,却因为晒了一个动了手脚的乳罩,被集体歧视了。古人都比那些人更懂: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而在他们的眼中,爱美是另一种罪恶,这何尝不是这个时代对于一个女人的人性呢。在一次排练中,男兵们不肯与何小曼共舞,只有刘锋肯接纳小曼。小曼的灵魂早已伤痕累累,所以对于刘锋一次无意的相助,她的爱意萌发得自然而然。那时,刘锋还没有遭到众人的唾弃,那还要等到他的灵魂再受伤以后,他才会注意到这个女孩,可他的爱早已经消耗殆尽,无法再给另一个受伤的灵魂了。《芳华》采取的是与《灰舞鞋》完全不一样的视角。《灰舞鞋》的视角是“我们”,小穗子成了第三人称。这里的“我们”,是对小穗子“情书事件”曝光以后对她冷漠与排挤的芸芸众生,“我们”是感受不到小穗子孤立无援的痛苦的,因为“我们”就是实施绝情的刽子手。而《芳华》的视角则是小穗子,是经历了众人讨伐的小穗子,是看透了人情世故的小穗子,所以对于刘锋与何小曼,她自然是有同理心的。因为刘锋与何小曼经历过的,小穗子都经历过。小说的后半部分,跨度飞跃了四十年。四十年,什么仇恨都稀释了,郝淑雯(高爱渝)坦诚了她对我的背叛,对刘锋的冷漠更是无比愧疚。看来,人终究是人。四十年间,刘锋被下放到伐木团,又上了越南的战场,丢了一条手臂,就只能回到山东当梆子剧团看大门的。改革开放,他也随波逐流到了南方去淘金,但终究不是这块料,还和一个不良女孩来往。后来,他又来到北京,在侄子的公司里打工。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何小曼一直都伴随在刘锋的身边。读到末尾,我的眼睛湿润了。不是说这份爱有多么伟大,而是说,这份爱有多么执着。这份执着,在人人之间仍旧淡漠的时代,在刘锋的侄子参加刘锋葬礼都会迟到的时代,是多么的珍贵啊。《芳华》是一个人性展示台,是一个不断碾压、拷问人性的砧板,在最不容易被理性压抑的青春时代,这群男男女女们在荒诞的时代里失去了人性中美好的部分。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500字 1000字  第(2)篇

这本书讲述的故事是发生在一段我从未接触过的历史时期 甚至从未有过印象 工兵营?文工团?那是怎样的地方?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触也是从未有过的 一种对于“至善”的拷问和剖析 固然是有时代的原因 但到底源自于人的内心 也没问问人刘峰同不同意 谁说做好事儿就得当雷锋了?我也为刘峰感到不公平 但那样动不动就批斗的年代  人和人之间都心存着三分芥蒂 谁都算不上是可信任的人 爱自然是混着杂七杂八目的的字眼 刘峰的爱肮脏么?我不觉得 至于林丁丁告发的行为 在时代背景下我不能过多责怪她 但抛去时代不看 我是不赞同这样行为的 甚至我会幸灾乐祸的看她日后婚姻不顺被首长豪门扫出来的经历 但每个人的理解都有不同最终的结局我还是很感动的 小曼和刘峰 那一种惺惺相惜的陪伴 直到生命的尽头 有的事儿 当时不做 过后也不会再做了 有的人只能放在特定的时间段里怀念 过去了 便不再念起 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小曼默默无闻的照顾 刘峰亦是用自己的方式在报答着小曼 他也许不是不知道她的意思 只是选择不点破 只维持这样一种和谐的关系就好 或许是他在这世上 做的最后一件好事儿 为小曼做的好事儿 一切又回到那年恶暑的练舞 那句“我和朱克换位置吧” 得到救赎的或许不是笔墨下的人物 而是作者经历过的真真切切的那个时代 在被决定搬上荧幕的那一刹 就已经化为历史的浪花 奔腾而不回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500字 1000字  第(3)篇


文字永远那么细腻,细腻的可以让我们忽略这可能只是杜撰,让我们情不自禁坚信它的真实。

在这个世界上,有几个女人是甘于嫁一个平凡人呢,特别是在年轻有很好的资本的时候,可是又有几个人明白,平凡的细小其实一定程度是可以成就婚姻的。可以说,自带好男人好党员光环的刘峰无形中做了时代的牺牲品吗?

不得不承认,很多我们苦苦追寻的东西一开始就标好了价格,刘峰不同流俗的高尚,大部分女兵都想成为首长儿媳的虚荣,小曼终其一生想要突破的原生家庭的性格缺陷以及对爱的渴望,我们不能说谁是不好的,也无法夸赞谁,但是当命运的洪流挟裹着年少的人们向前的时候,已经无形中有了指向。

每次看严歌苓的书,总觉得她对人性挖掘的很透,非常擅长心理描写,让你对其中的人物发生感情,产生在现实中能找到原型的错觉,可是那种云淡风轻却可以影响你一下午情绪的凄楚,那种属于一个特定时代的宿命感,又不免让你一看到严歌苓三个字就已沦陷。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500字 1000字  第(4)篇


是先看了电影再来看书的,其实电影也是在从北京回深圳的飞机上才看的,之前仅看过宣传片。确实很久很久没看过新鲜上映的电影了。比起电影,我更爱看书。书上的描述更为细腻鲜活,也更全面。电影里的画外音,像我这种粗线条的人是很难领会的。

看以解放时期至改革开放前的为背景故事,总让人觉得像罩了一层灰蒙蒙的纱,正如雾霾一般,透着无尽的无奈与悲哀,还有各种荒诞与无稽。人性的劣根性在本书中展现得特别淋漓。什么叫贫穷限制想象,对那个时代是未知限制想象吧。

主人公正是我们父辈的年代,大概是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生的人,也正是这代人,经历了最多的不可思议。有大跃进,有三年饥荒,有上山下乡,有那十年,有停止高考又恢复高考,当然也有改革开放。可从我们父辈来看,他们是这样坚强,又是如此纯朴,对生活仍然保持着无上的热情,还有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500字 1000字  第(5)篇


是因为看到此影片映期改档的消息后,才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的。于是,搜出用书币买来一看。

浓浓的七十年代部队文艺兵范儿,男女文工团员那被压抑,不敢张扬又不甘寂寞的小资情调描写的淋漓尽致。一个好人,善良的人,一个热心向上、助人为乐、宁肯他人麻烦自己而丝毫不给别人添麻烦的人,就那样无情的、毫无征兆的被自恃清高的小人,被平时帮助过的战友们、被曾器重过的领导,重重的打入冷宫。为此失去了曾经的荣誉,失去了付出的信任,失去了彼此的友情,失去了灵巧的右手,失去了战斗英雄的尊严,以至于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可悲可泣,可伤可叹,可歌可颂。英雄后面的遭遇,命运,结果令我难以想象,不忍直视。为他逝去的生命惋惜,为他骨子里的尊严傲骄,人——就该这样活着,不做精神上的乞丐,永做生活中的强者![强][强][强]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500字 1000字  第(6)篇


眼眶微湿,在读到刘峰用每个月四两的糖票为林丁丁做甜点。替他不值,可我非刘,焉知刘之乐…也许那正是他一生最快乐的时光,看到心爱女孩吃甜点的如花笑靥。两次触碰,一次善良的触碰让小曼爱了他一辈子;一次渴望的触碰让他从天堂坠入地狱。不仅是他人生境况的地狱,也是终身情感的地狱。这是丑陋人性折射的地狱,也是那个年代政治丑恶的地狱。            总认为善良悲悯温情细腻痴情牺牲——独属女子,所以在二十岁的刘峰身上看到了,有心疼,更懂得他的好。                            政治社会总有各种各样的标准标杆,变化无常。唯有人性的历经几十年几百年也仍然在黑暗中光芒四射。擦亮眼睛,才能看到美好;擦净灵魂,才能拥抱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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