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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经典读后感 (6)篇

围城

作者:钱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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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经典读后感  第(1)篇


学识与声名如钱锺书,是不是博士其实并不重要。但在特定历史环境下,社会的势利与一般世人狭隘的视阈,可能多少会让以“学士”之身回国的钱锺书感到些许郁闷。这些郁闷的集中发泄是在《围城》之中。

我们在对《围城》的主题与人物分析中,对方鸿渐失意人生的解读上,大多忽视了一个重要细节,那就是时时萦绕于方鸿渐心头、挥之不去的“买博”经历。这实际上是小说自始至终的一条重要线索。《围城》所描述的20世纪30年代的民国,正是钱锺书出国时的背景。方鸿渐以学中国文学的身份游学欧洲几年,兴趣很广,心得全无,什么学位都没拿到。回国前却遇到了烦心事:

第四年春天,他看银行里只剩四百多镑,就计划夏天回国。方老先生也写信问他是否已得博士学位,何日东归,他回信大发议论,痛骂博士头衔的毫无实际。方老先生大不谓然,可是儿子大了,不敢再把父亲的尊严去威胁他;便信上说,自己深知道头衔无用,决不勉强儿子,但周经理出钱不少,终得对他有个交代。过几天,方鸿渐又收到丈人的信,说什么:“贤婿才高学富,名满五洲,本不须以博士为夸耀。然令尊大人乃前清孝廉公,贤婿似宜举洋进士,庶几克绍箕裘,后来居上,愚亦与有荣焉。”

方鸿渐受到两面夹攻,才知道留学文凭的重要。钱锺书发挥道:“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自己没有文凭,好像精神上赤条条的,没有包裹。”钱锺书似有切身体会。为了应付父亲和岳父的虚荣心,方鸿渐无奈辗转从爱尔兰人手中买了个所谓的美国“克莱登大学”的哲学博士学位。在买之前他内心纠结。后来想通了:“买张文凭去哄他们,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或英国殖民地商人向帝国府库报效几万镑换个爵士头衔,光耀门楣,也是孝子贤婿应有的承欢养志。反正自己将来找事时,履历上决不开这个学位。”

哪知回国之后,诸般事情都和这“博士”有着“不解之缘”。回国后,他才知道自己得博士的新闻连同自己的博士照早被岳父搬上了报纸,广而告之,他“羞愤”不已,看报纸时“夹耳根、连脖子、经背脊红下去直到脚跟”。更可怕的是,他的博士照和已死去的未婚妻竟然摆在了一个桌上!方鸿渐呆呆地看着照片,“觉得也陪着淑英双双死了,萧条黯淡,不胜身后魂归之感”。回到老家听到记者一口一个“方博士”,他觉得“刺耳得很”。在苏文纨那儿,他“便痛骂《沪报》一顿,把干丈人和假博士的来由用春秋笔法叙述一下,买假文凭是自己的滑稽玩世,认干亲戚是自己的和同随俗”。可怜他那点知耻之心开始被一点点吞噬。与唐晓芙谈到留学不免又要揶揄一番:

“唐小姐,现在的留学跟前清的科举功名一样,我父亲常说,从前人不中进士,随你官做得多么大,总抱着终身遗憾。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心理,并非为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非出不可。小孩子出过痧痘,就可以安全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痘出过了,我们就把出痘这一回事忘了;留过学的人也应说把留学这事忘了。像曹元朗那种念念不忘是留学生,到处挂着牛津剑桥的幌子,就像甘心出天花变成麻子,还得意自己的脸像好文章加了密圈呢。”

唐小姐笑道:“人家听了你的话,只说你嫉妒他们进的大学比你进的有名。”

就是这个方鸿渐钟情的少女,在后来的分手吵架中竟也毫不留情地往他心底这块伤疤上撒盐。她在历数方鸿渐那些“丰富的过去”时,也不忘讥讽一下:“据说方先生在欧洲念书,得到过美国学位——”方鸿渐顿足发恨道:“我跟你吹过我有学位没有?这是闹着玩儿的。”“闹着玩儿的”,在一个崇洋媚外的年代,大概没有几个人会像他这样想,那样做。失恋后,他离开上海这块伤心地,远赴内地三闾大学,在寄出去的简历上真没写上学位,结果被校长高松年“破格”聘为副教授(有博士头衔就是教授),平白受了许多窝囊气。学校随便给了他几节不痛不痒的课程,还时不时受教师和学生的排挤与看不起。同样也是“克莱登大学博士”的韩学愈却受到优待,因而他处心积虑想赶走方鸿渐,以保住自己的“博士”学位。当“韩学愈得到鸿渐停聘的消息,拉了白俄太太在家里跳跃得像青蛙和虼蚤,从此他的隐事不会被个中人揭破了。他在七月四日——大考结束的一天——晚上大请同事,请帖上太太出面,借口是美国国庆,这当然证明他太太是货真价实的美国人。否则她怎会这样念念不忘她的祖国呢?爱国情绪是假冒不来的。太太的国籍是真的,先生的学籍还会假吗?”钱锺书对这个的冒牌博士进行了浓墨重彩的嘲讽。

在小说的结尾部分,方鸿渐从三闾大学落魄“逃”出,却又经不住诱惑走进了婚姻的围城。琐碎不顺的生活,夫妻之间无处不在的口角与矛盾,一次次让方鸿渐的自尊受到打击。在失意沮丧之时,他隐隐又想起那个该死的爱尔兰人:“有几个死掉的自己埋葬在记忆里,立碑志墓,偶一凭吊,像对唐晓芙的一番情感。有几个自己,仿佛是路毙的,不去收拾,让它们烂掉化掉,给鸟兽吃掉——不过始终消灭不了,譬如向爱尔兰人买文凭的自己。”他始终没有忘记那个买假文凭的自己。

方鸿渐此人本聪明而不功利,但自尊清高又不知勤奋,意志力薄弱,抵挡不住长辈的压力,终于戴上“博士帽”。从此,这个错误的决定,注定了他悲剧的人生。如果在解读时,忽视了这条线索,就无法全面理解方鸿渐的人格特质,也将忽视那个时代背景下知识分子被声名所累,人性中扭曲的、丑陋的一面。见微知著,《围城》所透视出的是一个时代知识分子海外留学的众生相,钱锺书以自己的留学读学位经历为蓝本,真切表达了自己对世相的厌恶、讽刺与批判。

那么今天的你和我不管站在什么样的位置,用什么样的视角仰视、俯视或平视里面发生的一切故事和故事一起发生的一切人物和事件,抑或内心里那片城池汹涌或平静都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内心向往的那座《围城》里有你爱的人,有你坚持生活下去的勇气......线上线下结合,跨度三周时间看完《围城》,内心是很平静,《围城》里的故事就像浮在水面的气泡,要更深入的了解其内部或更深层的东西,就要了解它的写作背景和历史,当你知道后也许一切发生的都是那么合情合理,如果围城没有完结,我想方鸿渐也许就是一个很好的励志故事,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对于二十几岁的青年人来说一切都可以改变的,只要肯努力!我想他会守护他的爱情,坚持他的亲情,夯实自己的友情,实现曾经的梦想,仗剑天涯与江湖同行....“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她他是你此刻的喜欢也是头发花白时的最爱”。最终围城就是对他的褒奖和忠实的守卫,是他们爱情事业开花结果的世外桃源……乡下人你们都准备好进城了吗?(讽刺)��城里的人你们都做好出来的准备了吗?(亦是讽刺)��……

围城经典读后感  第(2)篇


《围城》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这里的有意思,既体现在作者语言上的妙趣,又体现在书写内容情节的简单却针针见血,仿佛说到心里去,竟是把人看透了、摸清了,想来也有一种毛骨悚然的力量。

作者惯用比喻,幽默是本书的一个特点。作者的见闻广博就体现在这奇思妙想却十分恰当的比喻里。这样辛辣又委婉的写法,就像以匕首直刺心脏,却在要害处仅仅一两寸的地方忽然停住,急转直下又让人哭笑不得。自然,看这样的书一定会捧腹大笑,可好笑之余就像被人看破心中的秘密,感到无所适从、惊叹不已。当然写的情节也是很平常的,想来这样的事是那个年代极为普遍,从留学、饭局到任教、结婚,都是人生各个阶段常见的小事。这种小事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就折射出这个社会大致的面貌。作者对买假文凭、依靠家庭谋求权势这些典型的行为痛心疾首,书面上却是调侃的,实实在在一股脑儿全部写出来,摆在读者眼前让读者自行定夺。因而这本书被奉为现代的《儒林外史》实在是有过之无不及。

看书时让人触目惊心的另一点是熟悉。作者所写的都是平凡人,或是留学生,或是家庭的老腐儒,或是校长、主任,或是娼妓、军官,皆是生活中常常见到的人,作者对他们的描写也惊异地契合生活,人物自然也个个“如立纸上”。方鸿渐是作者主要写的人物,作者更多地通过他的眼光去看待世界,但这个围城的人形“瞭望台”有其自身性格的缺陷,心里的阴影,不严重甚至无伤大雅,但在道德上是值得谴责的,这就像人人心中都存在的恶的一面,并不会给这个社会造成实质性的多大伤害,但并不能一次为这种恶的想法开脱,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想法,围城才会几十年牢固地竖立着,身在其中的人们或进或出,神形尴尬。作者虽然说过“不必访问那下蛋的母鸡”,可想来他是表面呆憨实则犀利的人,这样的文学世界谁说不是一座围城呢?透过他的文字我们窥见城中的一星半点,但永远是进不去的。

方鸿渐这个人物在初看时没给人留下什么好印象,作为一个花着丈人钱的留学生,生活不知检点却在面子上虚荣,言语上尖刻并且容易激动。但重读本书,他渐渐地让人感到理解同情甚至同病相怜。设想一下,倘若处在他的位置上,为了接下来能够更好地生活,多半会像他那样作出决定,这就是人性的必然与困境。他对苏文纨含糊其辞,对鲍小姐情而不爱,爱过唐晓芙最后成了漠然,对孙柔嘉没有多少感情却与之走进婚姻的围城最后宣告婚姻危机,他在爱情、婚姻上的表现其实与大多数人相似,他最爱的是自己,这无可厚非,因为作者凑巧地展现了他的内心世界,旁人会对他有这样的心思存在批评,可谁能肯定自己就是完完全全,心无旁骛地对待爱情呢?在事业上,他先是依靠丈人,后来全靠赵辛楣提携,结婚后收入竟没有妻子多,这对一个男人的自尊心其实是有很大伤害的。他挣扎过,只是这种挣扎带着好吃懒做人的心理,以至于到最后他基本是放任自流了,他在人生各个阶段的围城进进出出,最后得到的却像是一片必然会失去的虚无,因而,他是悲剧的,但这是大多数人的悲剧。

赵辛楣这个人我不能十分理解,他像个孩子,由于入世尚浅,我并不明白他的某些所作所为究竟处于怎样的心理。他开始当方鸿渐是情敌,后来却把他当做真心朋友,热心地给他提供了许多帮助。他对苏文纨的爱情是典型的爱而不得的潇洒,这是我十分欣赏的。可他究竟不能完全忘记,这能够理解,这样的细节就见得作者对人性洞察得到位了。他成名后关于他基本转为侧面描写,这种写法展现了他和方鸿渐之间关系的微妙,这种友谊仍然坚固而地位有所不同的微妙,有点类似张爱玲《同学少年都不贱》中的描写,只是委婉多了,也没有那么严重。他评价方鸿渐“不讨厌,可也没什么用”耿直得很,一针见血,可见他其实是个聪慧的人,只是生活做事较为随性罢了。他在书中的所作所为常常让人忘记他是一个美国留学生、会说一口地道的英语,因为他最后还是依靠家族得到了权势,再也不理会“共产主义论”。赵辛楣是个矛盾的共同体,也是本书中作者塑造的最稍显刻意的人物。

苏文纨是身边很常见的那种自身条件好而性格不太讨人喜欢的女子。她不爱方鸿渐,因此说她追求方鸿渐,我认为有所不妥。这只是一种大龄女青年对于追求者既期盼又看不起的心理,还带着女子间互相炫耀的虚荣和优越感。她搅黄了方鸿渐与唐小姐的爱情,这固然不太厚道,但对于自觉失了自尊的女博士来说,没有把他买文凭的事公之于众,已算是一种大度。赌气嫁给曹元朗也见得她的心机并没有人们所认为的深,仿佛仍有一种小女生的情感在里头。单纯说她做作,虚伪,我认为是对这个女子的一种不公平,作者展现给我们的是她在爱情上的表现和所作所为,换一个视觉看她,应是另一种不同的面貌。话说回来,这种女子实在常见的很,既盼望别人追求自己又摆出冷若冰霜的样子,这种小虚荣和不太高明的手段,在七十年后的今天,私以为或多或少存在大多数女孩的心里。

孙柔嘉我以为才是最有心计的那一个,却仍旧不失可爱。孙小姐在结婚前和结婚后的表现,简直就像换了一个人。结婚前以为她是柔顺、胆小、害羞的,结婚后才发现她其实也是刻薄、机智、稍显强势的。她对方鸿渐的把握就不一一赘述,不过这种把握就像结了一张甜蜜的网,把方鸿渐锁在里面。这个小女人很懂得经营自己的婚姻,可笑的是她的婚姻最终走向危机。这种反差自然是二人性格、生活环境所导致的,从中也可见作者对这种婚姻关系的不赞成。无论如何,真诚结合的婚姻总要胜过凌驾在年龄、地位考虑之上的婚姻。

婚姻自然是一座围城,但人生也是一座围城。书中的人物兜兜转转走过人生,最终却仿佛走向了社会、命运规定好的必然结局。虽说他们本就是平庸之人,可这种平庸必然走向平庸的结局,依旧有些刺眼。从他们的命运中透露的是一种人生的空虚之感,虽然表面上有过繁华,或是他们仍旧处在琐屑生活中,这种生活却给人一种“食尽鸟投林”“白茫茫大地”的感觉。这是在读完书后细细品味方才给人的消极、惊恐之感,这样的感觉却能在调笑、讽刺的语言中写出,可见作者文学功力之深厚。

仅凭我的拙见,这是一本现代小说中数一数二的作品,语言幽默,主题引人深思,着实值得一读再读。

围城经典读后感  第(3)篇


高二,第一次知道《围城》是一句经典到发俗的语录婚姻就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逃出去,外面的人想冲进来。为附新词硬说愁的年纪那懂得俗得如此直戳本质的总结。

十年后,第一次离职,再一次被堵得心塞的一句话好人,给人的恶毒,就像饭粒中的沙石或者去骨鱼片中未剔净的刺,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朴素的语言下透露出的本质狠得令人发指,让每一个经历过好人的人都无力反驳。

期间间断读过些《围城》,不知其说但那些经典到发俗的语录不知多少次引用。最近拿起,初着打发时间一用,下午6点起,除吃喝拉撒外,一晃10多个小时,到早上六点。本着10多年读小说的经验不应费这久时间,但就是读不快,感觉也不能快读。

本想第一时间写写感受,压抑。日上三竿,头回了清醒,再想只觉得虚荣,丑陋,孤芳自赏恣意风流的鲍小姐,儒弱玩世幼稚可怜的方鸿渐,争风吃醋勾心斗角的苏文纨,玩弄感情为情所伤的唐晓芙,豁达明理执着顽固的赵辛楣,乐于心机自掘坟墓的孙柔嘉等,可怜可悲。

《围城》,每个人是一座围城,苏文纨把方鸿渐放在她的围城里,把赵辛楣拒在她的围城外,最后却把自己关在曹元郎的围城中。每个群体都是一座围城,每个行业都是一座围城……打破围城却也简单,方鸿渐的一句另有所爱,唐晓芙的一叠他的来信,孙柔嘉的一抛两截梳都轻易的打破了所在的围城。出了呢,却发现还在围城中。

结局是一个晚了5个时辰的老钟,不是可以穿梭到昨天的时光机。

生活在围城里,且不说固守城池,大可为围城种种花草。


共勉,晚安!

围城经典读后感  第(4)篇

这本书拿出来现在读很合时宜的。孙嘉柔大骂方鸿渐懦夫正巧是时下一类人的统称。永远选择当下最舒服的生活方式,不考虑一步远之外的事,得个机会就往下出溜。方鸿渐留学时净想着玩,欧洲各个国家玩个遍,好吃好喝,临了毕业连个毕业证都捞不到,动了弄个假文凭糊弄家里人的念头,但脸皮又薄,到底没敢弄,结果到内地教书时发觉有人顶着那个假文凭光明正大的做了大学系主任,心里又开始不爽,想戳穿人家但胆子还小,做的事自以为很妙但蠢的要死,一个学期结束被解雇的老师只他一个。方鸿渐不喜欢孙嘉柔,却糊里糊涂的娶了人家做老婆,由丈人找了个看管资料室的活计,之后赵辛楣一封短信,就不知深浅的匆匆辞了职,再一次砸掉了饭碗。想必真如愿娶了唐晓芙当老婆,他也不会好到哪里去,每天悠哉悠哉的过日子,今天不想明天。最后生生自己把自己逼到绝路。文中钟老用两种人吃葡萄来打比方,一种人挑最坏的先吃,每吃的一颗都是余下里最坏的那个;有的人挑最好的先吃,每吃的一颗都是余下最好的那个。看似后一种最好,实则不然。挑坏的先吃的,未来充满希望,一天胜似一天,挑好的先吃的,只有回忆,一天不如一天。方鸿渐娶孙嘉柔之后与孙文纨第一次见面时自己道破了期间的道理————“两年前,不,一年前跟她完全是平等的(这时刚留学归国)。现在呢,她高高在上,跟自己的地位简直是云泥之别。就像辛楣罢,承他瞧得起,把自己当朋友,可是他也一步一步高上去,自己要仰攀他,不比从前那样分庭抗礼了。”方鸿渐们的每一天都是余生中最好的一天。曾以为这本书只是讲婚姻鸡毛的,故一直没看,现在看了只觉得没有更早的去看是件憾事。围城,都是自己一砖一瓦盖起来的啊。

围城经典读后感  第(5)篇


围城是人类相互撒谎筑起来的一堵堵墙,如此自围而围人,出不得,行不通,却又好奇围墙那边的围墙,于是,众志成城,一群人,一座城,浮华躁动着,人越来越多,城越来越大,真情的阳光再难照入人性的罅隙。每个人成为一座孤岛,孤独百年,百年孤独。


总是慢半拍的理性和总是快半拍的感性在围绕不急不躁的时间里缠斗着化为了时间的灰烬,而时间,却像忘情水一样浸润着依靠它而活着的人,从春到秋,冬流到夏,而人类也没有了记忆轮回着别人的轮回,让时间得以一圈圈的转。


摆出生活的雷区,人性的背面。只希望我们能坦诚的交往,干净的爱,阳光的生活。否则就会在相互谎言的围城里杯碎梳断,在虚荣的泡影里醉生梦死,在美好里玷污了美好。

摘自文中最后一句;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如果爱,请干净地爱,把爱情献给爱情


——但丁 神曲

围城经典读后感  第(6)篇

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对于婚姻而言如是,对于职业,生活亦是如此。读的我精疲力尽,身心俱乏!却又能从书中的人物塑造中找到共鸣,生活或许就该如此吧,即使距离此书完成已八十余载,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柴米油盐酱醋茶,家庭中的各种烦愁琐事,依旧充斥在你我的身边……从前我以为吵架是生活中的调味剂,就仿佛在白开水中点上绿茶,牛奶,咖啡,水果等任何你能想到的东西,而点上后的味道却也唯有自知了,但最起码可以让平淡无味的生活泛起丝丝涟漪……后来我明白了,正如围城中的争吵,推搡…你的据理力争,我的不依不饶,周而复始,仿佛是在生活中的我们心里搁置了定时炸弹,不但没有了你所向往的绿茶、牛奶、咖啡、水果的味道,反而把你我推向了无底深渊,唯有黑暗与恐惧相伴!好可怕...所以生活并不像你想象的如此简单,那个我们称其为学问的东西,无时无刻不在身边嘲笑着你[阴险]要时刻警惕着自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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