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_读后感700字
这是一本能一口气读完的小说。首先语言特别有地方特色,读着带劲,这种语言环境一下把人带到八百里秦川那片厚重的土地上,她有着母亲般的宽厚纯朴,她的儿女可以在上面泼天泼地的撒欢,呼喊,痛哭,她就是那样默默的听着看着融化着这一切。其次是人物塑造,从主角到每一个小人物,语言动作的那种小细节都栩栩如生,在看时会不由自主的在心中浮现,如胡三元无时不在的敲鼓,忆秦娥用前脚后跟踢后脚尖,古存孝时不时往下抖大衣等等,特别传神。第三是人物形象各个立得住,都可以找到这个人行为的逻辑,没有正面没有反面只有一个个真实的人,都有缺点有不足,但都有血有肉很可爱,包括那个充满心机可憎却让人可怜的楚嘉禾。在看的时候,我会时不时想起同样是写戏曲演员经历的很好看的另一作品—毕飞宇的《青衣》,真的是一南一北,风格迥异,一个细腻一个粗犷,但《青衣》的生活气息没有《主角》强烈(被陈平改编过的电视剧在这方面有了很大改进,比原著好)但争主角是一样的,对戏的痴迷是一样,真的是最美是那一份痴。第四是时间跨度大,随着主角,一下就是五十年,伴随着中国的巨变,每个人也在时代洪流中起起伏伏。第五作者真的热爱秦腔,热爱这片皇天厚土,把秦腔写的那么美,让我都想去找一出戏来看看了,每次忆秦娥受挫,作者都让她回到故乡,回到最初,在这片生她养她的土地上汲取力量再出发,特别是结尾,就那么戛然而止了,却又那么有力,那么让人不舍,就这么结束了?以后呢?生活还在继续,依然充满了希望,矛盾,无奈,遗憾,纠结……每个人物都是可以写个小传的,想说的太多,就此打住,慢慢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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