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_读后感600字
几乎是一口气把这本书看完了,想来真的令人唏嘘。知道艺术家大概都会对艺术的追求有某种痴迷,看了这本书,再想想小时候在戏台下看过那些戏班子的表演,突然对他们油然而生一种崇高的敬意。
佩服于忆秦娥对唱戏的那份近乎痴傻的执着与坚持。从头到尾,无论是在剧团的练功,还是在灶房做烧火丫头,还是名震大江南北,她都是周围人眼里的傻姑娘,劈叉,卧鱼,拉大顶...也许正是她的这份痴傻,她对唱戏的执着与坚持,才成就的这位名伶。还有她的舅舅胡三元,对于打鼓的痴迷几乎等同于生命,即使是身陷牢狱,回来之后第一件事仍是去捣鼓他的宝贝鼓。还有“忠”“孝”“仁”“义”四位老戏骨,可以说是忆秦娥的伯乐了,如果不是他们慧眼识才,也许秦娥还是一个烧火丫头。
不愧是在剧团呆过几十年的人物,不然的话,行外人是不可能写得这么绘声绘色,生动形象的,还有一些地方方言,唱戏台词,如果不是真的融入到那种情景中真正的生活过...
佩服于作者扎实的写作功底,还有那种刻在骨子里的文化素养。我想作者通过小说主角的塑造,不仅仅表现的是主角的个人命运的跌但起伏,更是通过对其中各个人物性格的塑造,体现的是,作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唱戏如做人。无论你如忆秦娥般万人瞩目,还是孤独落寂,生活的舞台别人都无法代替,你才是你生活永远的主角。否则你的命运只能随波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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