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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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摸摸头 读后感 第(1)篇
大冰是一个具有奇特魅力和多重身份的人,他是主持人、羊汤馆的掌柜、大冰的小屋的老板、流浪歌手、作家,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人有如此丰富的人生阅历,他曾这样解释过阅历二字“阅就是获取有质量的信息,历就是和有质量的人交往”。
资深平胸美女杂草敏,听完大冰的话醍醐灌顶,一语点醒梦中人,毅然决然辞去幼儿园的工作,去做自己想做的电视主播。从此与大冰相爱相杀,大冰这是种好因得好果,杂草敏义务为他整理房间,在医院精心照顾,在他走的时候担心他的安慰,那句“哥,好好的”苍白却力透纸背!
老兵,在战场差点丢了性命,浑身是胆又是伤,放弃享用国家资源的生活,“出逃”到丽江开起了烧烤店,遇上了心爱的女人拉腊。文中有一段话“有时候,女人就是这么神奇,不论你曾经沧海还是曾惊涛骇浪,她都会成为你前段人生的句号,后段人生的冒号。”老兵的下半生也过的精彩,倾家荡产组建了一只消防救援队。这世上真的有这样的人,他们为国家为社会可以不求回报的付出那么多!
可怜的小松狮,先是被主人抛弃,后是被店家踹,又是被路人踩。人们从小动物身上寻找到高级动物别样的存在感。人们同样喜欢在网上寻找这种存在感,喜欢占领道德制高点,给自己扣上正义的帽子,把人当狗一样踹。狗狗最终还是死了,死在了棍棒底下,我想它生前唯一幸运的就是碰见了那位姑娘吧,可是她却没有领养它。这篇故事里还有一位哥哥,最后死在了公众价值观的手下,学校只教育我们好好读书,却没有教我们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只是告诉我们你还不够努力。社会对成功的定义如此狭窄,学校只会请那些有钱或有权的人回到学校分享自己的成功学,而那些默默无名的学生从未提及。
大冰的交友原则:“不喜欢你就不搭理你,懒得和不喜欢的人推杯换盏假惺惺地交心。”其实我也是这样的,不过我总觉得这样肯定好招人烦。没想到娱乐圈的水那么深,不过看那些狗仔扒的新闻,也能看出一些端倪来,我这个人也是比较八卦,当红明星的绯闻都喜欢了解,但是我真的是没有偶像,也不会刻意把哪个明星当成自己的偶像。大鹏我是从他的《丝男士》开始认识他的,我对他的印象就是两个字“搞笑”,原来他也有摸爬滚打的经历,可能娱乐圈当红明星在红之前都有一段奋斗又不堪的经历,像薛之谦啊,赵丽颖啊。
单纯的妮可遇上渣男,幸亏有“家人”撑腰,要是文艺青年安子能把妮可收了,那就圆满了,二彬子和小二胡的缘分没有延续下去真是太可惜。赵雷如果不上《歌手》,可能大部分人也不知晓他,尽管如此,他依旧唱着自己的民谣。
兜兜和大树的故事就像小说精编的那般,我以为很假,其实是真的故事!现在这个社会,相亲成了大部分人结识伴侣的方式,这样的方式怎么可能找到真爱,饭桌上就能决定自己人生幸福吗?怎么可能!
毛毛的话真是有道理“一门心思地浪迹天涯和一门心思地朝九晚五,又有什么区别呢?真牛B的话,去平衡好工作和旅行的关系,多元的生活方式永远好过狗熊掰棒子。”所以最好的安排就是工作之余能够和心爱的人去想去的地方!其实“说走就走”代表的就是一种决心,人生有许多无奈,工作、家庭的压力可能会让自己脱不开身,说走就走就是一种放下顾虑、勇敢前行的决心!
椰子姑娘和那个他的爱情故事,是我看的最着急的一个,我总是想着他们到底什么时候向对方表露自己的爱慕心声啊,什么时候才滚床单。大冰在故事开头写到“她和他懂得彼此等待、彼此栽种、彼此付出,她和他爱的都不仅仅是自己。”让我深刻的反省了自己,因为就在前几天我还要死要活的抱怨他是不是不爱我了,现在想来,自己老是一味的索取不付出这样是得不到幸福的!
成子和豆儿的爱情故事是我觉得比较具有悬疑色彩和套路的一个,就像小说剧本一样安排好了的结局。要是我也遇到像成子一样的男人,估计我的人生都会得到升华,他对支教的看法真的是深深的折服了我“如果可以的话,沉下心来在那些学校最起码教满一个学期如何?只去蜻蜓点水地待上一两个星期或一个假期,你和孩子们谁的收获更大?你倒是完成了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了,人生得到升华了,可那些孩子呢?他们收获了什么?你匆匆来匆匆走,他们的感受会如何?在“支教”这个词里,主角应该是孩子们才对哦,他们没有必要去做你某段人生故事的配角,也没有义务去当你某段旅程中的景点。话说得重一点儿,你有权利去锻炼自己,但没权利拿边远穷少地区的孩子们当器材道具。”我相信这是值得很多想去支教的人反思反思!
感觉读完这本书,思想境界突然得到一点点的升华,这几天都栽进书里,过的非常充实!!!
乖,摸摸头 读后感 第(2)篇
14年毕业到现在,没完整读过一本书,没有随心所欲的去过某个地方,没有刻骨铭心的经历。生活俨然成了一潭死水,没有半点波澜。按部就班的上班,跳槽,然后精心准备一番后偶尔出个差,再接着结婚,有了家庭,有了孩子,整天被一堆家庭琐事缠绕,人也变得懒散臃肿,更无从谈起其他。最早接触这本书是在他的朋友圈,当时看了看书名和封面,不是很感兴趣。后来听一个同学说她也在读,心里稍微有点念头,依然打不起精神来看。直到前几天看见一个好友写的感想,心里顿生几分念头,不由得想要拜读一下。竟不料,拿得起,放不下,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个个鲜活的人,激起我太多的记忆与悔悟。记得高中那会儿,地理老师经常把我们三带到会议室,在大屏幕上放映我们放祖国的壮丽河山,看的我们热血沸腾,约定毕业一起报考新疆的学校。结果只有他一个人去了新疆乌鲁木齐,在那里上完大学,然后工作,扎根,朋友圈里时不时晒出几张图片,着实让人羡慕不已。按理说,我也是会去的,结果我食言了。因为人生有太多的变数,无意间的一个选择或者决定,就会有不一样的结局。那年高考失利,所以选择了复读。第二年,我只负责考试,哥哥帮着报考志愿,也就决定了我后来所上的大学和认识的人群,以及后来的工作。一切的一切都是密切相关的,在大学里认识了我的舍友,也就有了这辈子第一次在奔涌的人群里背着双肩包狂奔赶火车的经历,也就有了在火车32个小时坐小板凳睡觉,饿了只能吃瓜子和小青豆,冷了只能抱大腿的经历,也因此在深圳认识了我上文提到的写感想的好友(那个漂亮而且努力上进的河南姑娘)。也就是因为这次经历,我一直梦想着去其它地方,后来几年也都一一践行着。虽然在深圳被骗的身无分文,连回程的票都买不起,但依然不能阻挡继续前进的步伐,且乐此不疲。12年和花一起去北京,住潮湿的地下室,偷空去清华北大,逛勉强不算贵的圆明园。打着工,挣着钱,游着大北京,吃能吃得起的小吃,心里乐开了花。13年去了当代青年杂志实习,步伐虽然没有迈出去,但是心灵出去了。约稿期间读到很多好文,接触到了另外一群人(有的靠写文为生,有的仅仅是业余爱好,有人写科幻文,有人写书评,有人只是记录所见所闻所感)。所以后来两年我也保持着写作的习惯,不论是学校门外卖草莓的老太太,还是做家教遇到的那个小女孩,或者是兼职期间的经历,亦或者是突然间的感想,都一一记录下来。那年,我做最多的事情就是坐在电脑前写东西,偶尔回过头去看看舍友也都各忙各的。14年元旦过后,学校放寒假,小七说要去宁波看看实习单位,让我送她。我送到火车站,她说:“要不你也走吧,啊哈!”我看着她,笑了一下,钱包里还有老妈给的500块钱,让过年买衣服呢,来回路费应该够了吧!说走就走,这样才有趣。随机跟她上了车,她卧铺,我站票,就这样稀里糊涂去了宁波。给家里打电话的时候,被爸爸训了一顿,老妈永远都是支持我远走他乡的。身上就500块钱,买了来回车票,也就所剩无几,好在宁波待了两天基本没花钱,有人招待吃得好,还住的好。苦逼的日子就从我俩离开宁波开始了。和小七在一起,你永远不知道下一步可能会干啥。她说这而离绍兴那么近,咱们去吧!我说好啊。然后把回去的票退了,辗转到绍兴已快天黑,她在网上订了青年旅舍,住了一晚,走之前我在留言本上写到,今天我和小七来此,希望以后还有机会再来。然后继续杭州行。本来钱就不多了,她还给我们买了高铁的商务座,60块钱坐了20分钟,着实心疼了一把,还没来得及享受商务座就下车了。到杭州,阴雨天,凑合吃了,然后冒着小雨沿着西湖转了一大圈,已累的实在走不动了才找地方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继续把西湖转圆。杭州行就是沿着西湖转了一个圈,然后赶紧从杭州买票回家过年。这个年,我没有新衣,但心里异常欣喜。14年7月正式毕业,然后生活就开始大变样了,人也没有以前那么爱折腾了。没有去很远的城市,也没有嫁入他乡,就在西安,结了婚,有了孩子,开启了另外一种生活模式。新疆成了一个藏在心里的梦,我也不曾想它。不知道是生活改变了我,还是我自己退缩了随着生活游走,总之这几年过的很空虚,很平淡。虽然衣服多了,吃的也好了,住的也舒坦了,但是人却越走越远,都快忘记以前的模样了。一种选择,一种生活,就凑成了一种人生。时常在想,如果当初没有留在西安,此时的我,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默默地做着什么。只希望现在的我,能好好努力,把未来的生活过的满满的,在以后回想起来,不会因此而后悔。新疆,也是一定要去的啊!
乖,摸摸头 读后感 第(3)篇
很久很久前写的书评,再次在多媒体读物里发一下!
题目——忆午后小憩后呷黑咖啡的人和书中二三事
午后发黄的草坪,暖而不热的光线,温柔不烈的和风,以及大冰的书,当然,还有我。姑且容我,用惬意、平静来形容周边的环境吧。周围的人儿,也各忙各的事,朗朗读书声,背书声,最终都被大冰的:乖,摸摸头给取代。沉浸了,四周顿时便不觉得吵闹,也不觉得有风了。从来没有一刻不喜欢这种宁静致远的感觉。环境的安静给走在当代的人儿,一点点仅有的时间思考;给着急朝人群拥挤的人一个栖息的长凳;给读书的人一方寂静的领地。
大冰,普通人中的旅行者;追梦人中的旗帜手;作家群中的小将军,犹豫人中的敢行者。大冰身份有很多个,多重色彩吧!但是,值得一提的是,他活出外人眼中最平凡而又最不凡的人生;闯出独特又不乏味的天地。对,我自己通过其书看到的大冰。
书中人,物中雾。往昔的人们都形容烟雨是蒙蒙的,可是,此书中雨是清净明亮的。当然,天街小雨润如酥亦是不能形容此地雨的。我记得描述最多的是丽江的滇西北,因为故事是从此处开始的。
读着读着,我好像成为了,一个路人也像是一个观影人,品味着一个个貌似平淡无奇实则精彩绝伦的故事,一个连着一个不紧不慢的从眼前一幕幕的飘过,甚至连脑海中的每个细胞都有故事留有的足迹。
看到的是白纸上的印刷黑字,读到的是栩栩如生的人,体味到是不一样的人生。看到了很多东西。有阿明的对生活的坚定和对命运的不屈,看到了阿明一路走来的努力的身影。阿明体型高大而不令人害怕,黑黝黝的肤色是生活给他的赠礼,憨厚不善谈的品性是他独特的一面。最大的亮点是他在音乐上的追求。音乐的路不好走,但是,他坚持了。结果是什么,不清楚。虽然,大冰没有给出答案,但是,我想应该努力的结果不坏。阿明,从一字不识到自学吉他,音频学字到作曲……后来的事,我们不知道,也知道。对,还有老兵。老兵的故事更是值得的现在的人,简单的知道一下,可以让我们更好的了解过去的人,读一读过去的事。当然,并不是要去弘扬什么,只是老兵的身残志坚和善良、豪爽、惩恶扬善、淡泊名利的性情值得后来人去学习。才尚浅薄无力很好的抒写出老兵完整的品格。老兵经历了枪弹雨淋,肉搏撕扯……迫近死亡,又奇迹般的活下来……后来的事,品味书吧。对,还有杂草敏,她是个天真无邪的女孩,敢拼又努力。她和大冰的对话:哥,好好的。大冰:乖,摸摸头。大冰小屋还有谁?对,还有妮可……还有兜兜和大树的爱情,大树等了半个世纪等来佳缘,兜兜走了很长一段路遇见大叔,可是,命运多舛……不管如何如何都是一个值得拥有的爱。大冰小屋还有谁,对,雷子,赵雷。通过此书,听赵雷的民谣更多了一番味道。人太多,事太多,体会太多……
记得:大冰说:《史记》中的: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有些话,年轻的时候羞止于齿,张开嘴时,已是人近中年,且隔山水万千。这个午后和大冰相处四个小时,满足,感情抒写于此处。
大冰是个励志的人,写的是励志的事。但是,也是他对生活的品读。我们看大冰书,也学会品味自己的人生吧。言语二三,记于心,行于身。今天品读止于此吧,学习!
乖,摸摸头 读后感 第(4)篇
第一个是“杂草敏”的故事。估计是男孩子开窍得晚,想一想,有哪一个姑娘会那么不计任何回报地为一个男人默默付出那么多年的时间、关怀、钱财?也只有心里爱着对方的时候。至少我只有在爱一个人时才会这样。但是大冰呢,傻呗!不信,等他俩都老了时候,让大冰问问杂草敏,那当时,是不是深爱着自己!当然,最后杂草敏浪迹海外又成家立业要做妈妈了,祝她幸福吧。
第二个故事是老兵的故事。上过越南战场,九死一生,离开部队,自己创业,也算是赚得钵满盆满。后来散尽千金倾家荡产在丽江建了一支全国唯一个人组建的消防救援队。至于为什么,大冰会告诉你。
第三个故事是是讲一只流浪的狗,还是讲一个“流浪” 的女孩,我有点傻傻分不清。或者说,前半部讲一只狗,后半部讲一个女孩。也不是,就是一只无依无靠的狗和一个最后无依无靠的女孩的故事……
反正每一个故事都有我不争气的泪点。每一个故事大冰说都是真实的。即便不真实又怎样呢,反正看到后记的最后,我都没控制住地咽喉一禁,眼泪在眼眶里面打转。
最喜欢的人物是“木头”。如果大冰自己想不通“马尾”为什么会选择他,但是我理解,我明白。
最离奇的故事是《小因果》。有点太不可思议了。
喜欢大冰讲故事的诚意:他不故弄玄虚,这一定是出于他对他故事里每一个人物的敬重和友善。他爱他们,不管是熟识还是陌生,那种生命里的遇见,不管是沧海还是桑田,也不管是喝酒还是歌唱,他把缘分攥得很紧,也放得很松。
喜欢大冰写文字的格调:他说自己话粗,其实我看好的就是这一口。那么生活化,那么接地气,那么风趣自嘲,那么看着顺眼听着舒心!至于什么格什么调,自个儿看了自个儿知道。
喜欢大冰干事儿的情怀:满书满篇儿的情怀啊,要不我怎么就前前后后哭了12回!
看书的人和平时不看书的人都一定要看看大冰的书。
乖,摸摸头 读后感 第(5)篇
这本书让我想起自己在阳朔的时候遇到的那堆人。我和表妹穷游在那座美丽的小县城,那时感情受挫过去疗伤。他退役刚开山庄也不挣钱,带着两名厨师空等客人。可能比较投缘,我们就像老友玩到一块儿,他们替我愤愤不平,用他们的话说,只要有他们的一碗饭就有我们的。整日里像是文青一样囊中羞涩却过着诗一般日子,从来不看兜里还剩下多少钱。火堆、竹排、电鱼、摘橘、酒吧、烧烤、飙车,那段时光是最惬意最单纯的。没有朝九晚五的格子间,只有拳拳情意。我把小宝当哥们,他们也学表妹一口一个表姐的叫我,我们也学小宝叫他四五哥。他们豪爽的性格老让我想起水浒传的好汉,即使家里没米了也永远不担心明天。白吃了那么多天,我们开玩笑说山庄会被我们吃垮了,他们也蛮不在乎,有生意就做,没生意就胡闹。直到后来过年回家,四五哥送我到车站,就成了永远的回忆。年轻时候来不及说出来的话,到现在也不知道再给他一次机会,是否会留下我。我们可以尽情的玩耍,但终究不是毫无顾虑的。再见了,我的哥们儿!
乖,摸摸头 读后感 第(6)篇
这本书一共有十四章,我的倒数三章节没有读,当然,后记读了,因为我发现书的前部分还挺有意思的,后面就没有那么大的兴致了,有的地方甚至有点儿累赘又矫情,最后实在是不想看下去了。不过作者告诉我们他的微博,我也一定会去搜索关注他。书中记录的都是他的江湖好友的事儿,正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也许正是因为他走的远,交的多,人生的经历丰富了,才串联成这一串串故事……我也向往并期许作者洒脱不羁的个性和自由无拘的态度。浪荡天涯,随遇而安的生活。最后随便也说一句:“之前没有计划读这本书的,我本想读的是《阿弥陀佛,么么哒》,后来读了这舒之后才发现原来不是计划的那本,但又因为被第一篇的内容所吸引,才有了读下去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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