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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6)篇

虚无的十字架

作者:东野圭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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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第(1)篇

十字架是教的标志,代表着救赎,虚无的十字架也正指无谓的救赎,死刑或无期徒刑都是对杀人凶手的惩罚方式,但惩罚并不代表救赎和忏悔,只是法律给加害者的警告和对犯罪行为恶劣程度的定义,但对于加害者来说,不论因为什么恩怨纠葛、羁绊牵扯,用恶劣手段夺去被害者生命的权利,让被害者的遗族沉浸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中,就理应受到最严酷的审判,可法律能做到量刑而判,却无法做到抚平被害者遗族的创伤,也无法真正使加害者心有愧疚,真诚忏悔和自责,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人明明知道杀人犯法,但还是要去杀人一样,因为或许杀人之后在法庭上表现出足够的反省和歉意,提供利于自己的辩解,就可以让法律的天平因人道精神和人文关怀而对加害者倾斜,那被害者的死去,他的遗族经受的家毁人亡谁又来负责呢?东叔的另一本书《信》是从加害者遗族的角度出发,来述说他们的困扰、遗憾、痛苦,这本书是以被害者遗族的身份,来表明他们对杀人凶手的恨、纠结,也以不同人的救赎方式来让我们思考何谓真正的救赎。所以刑罚本身就起不了十字架的作用,法律也不能让人得到彻底的救赎,法律的审判是一道底线,为了让人们明白生命的宝贵,真正能让人背起十字架的是人的内心。废不废除死刑这种问题的确很矛盾,像杀人这种犯罪,按理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如果执行了死刑,凶手是死去了,大快人心,但如果加害者在杀人的时候就抱着同归于尽的想法,所以死刑反倒是他解脱的一种方式,那么死刑做为极刑的最高级体现在哪里呢?表现出了审判的公正和严格吗?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凶手在监狱里被剥夺自由,内心受着煎熬,真的面壁思过,誓不作恶,改过自新,深刻悔恨自己的错误,那被害者遗族一心坚定的死刑就是执行了,难道心里真的痛快了吗?这样一想,特别认同书里的那句话,“不同的事件,应该有各种不同的、更符合每起事件的结局”,就像书里最后的两件审判结果,虽然矛盾也不失为正确的审判。总结下来,就是千万不要犯罪,尤其是杀人这样的,因为谁都不是一座孤岛,从出生呱呱落地起就与这个社会产生了千丝万缕的关系,你的杀人行为会带来多大的连锁反应你无从得知,但世上最严重的因果报应就是杀人。所以好好做人,不要给自己背起十字架的机会。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第(2)篇

东野圭吾用了一个无比离奇却又在情理之中的故事来抛出一个论点:用什么方式来惩处杀人犯才是真正合适的?对于蛭川来说,他犯下了两宗杀人案,第一宗杀人案是因为向车主借钱被拒恼羞成怒然后把车主夫妇全部杀害,杀害小夜子与中原的女儿是他犯下的第二宗杀人案。犯下第一宗杀人案后,他被处以无期徒刑,但是,无期徒刑并不是被永远关在牢里。只要认为他有反省之意,就可以获得假释。他之所以能够申请假释出狱,代表他在监狱里表现出反省的态度。然而出狱不久就犯下第二宗杀人案的人怎么可能会有自我反省的觉悟?第二宗杀人案他本可以通过上诉而不被判以死刑的,但他却自己撤销了上诉,原因不过自己对繁琐的审判的厌倦,他之所以觉得死刑也不错,是因为觉得人终有一死,既然有人决定了自己的死期,这样也不坏。对这种人来说法律的惩罚真的有用吗?那只不过是虚无的十字架而已。町村认为自己把小夜子杀害是正确的,花惠好不容易才过上了好一点的生活,他不想让这种生活遭到破坏,他想用自己的罪行来隐藏仁科的罪行,他认为用别人的死亡和自己的牺牲来换取他女儿和外孙的幸福是正确的,并对此坚信不移。而仁科和纱织呢?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但这二十一年来他们的内心却每时每刻都饱受煎熬。纱织认为自己不配再当母亲,也一直没有再组建家庭,只是在色情店里打工以维持生计,她的偷窃瘾是因为她认为自己只配吃偷来的东西,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惩戒,但她一直在以自己的方式惩戒自己。仁科说他从来没有忘记那件事,时刻在脑袋中,整天在思考,如何才能弥补。之所以会进入小儿科,就是希望能够多拯救一个即将消失的小生命,连和花惠结婚都是为了弥补那个错误。他们虽然没有被法律惩处,但他们一直都在背负着很沉重、很沉重,如山一般的十字架。以上来看,法律的惩处真的对每一个犯人都有用吗?以什么样的形式处罚才是真正合适的呢?对所有杀人犯都处以死刑真的对吗,?我们不知道,也没人知道,我们唯一知道的是无论以什么方式处罚杀人犯,无论凶手时候如何反省,多么后悔,死去的生命都无法复活,他们对遗族的伤害永远都不会消失!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第(3)篇

站在被害人家属方面角度,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动机,但是杀人造就的结果是无法挽回的。虽然审判并不能让罪犯真正忏悔,但是最大好处就是再也无法杀害其他人。引用文中的话表达更为妥善“要求杀人凶手自我惩戒,根本是虚无的十字架。然而,即使是这种虚无的十字架,也必须让凶手在监狱中背负着。”因此这个角度来说杀人偿命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站在旁观者角度,含检方、法官、陪审团等,仍然会在量刑时考虑给改过的机会,尽可能的避免死刑,也是避免出现冤假错案导致后果无法挽回。现实社会也并不排除有存在利用漏洞来杀人的可能或真实事例,毕竟从警方到检方到法院等环节有太多不可控因素,无法确定那一定是事实真相。所以站在这个角度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审判会尽可能避免判处死刑。审判结果并不一定会让罪犯忏悔反省,如果罪犯真的忏悔反省,并在行为上表现了赎罪,这样又是否有判刑的必要?法律是死板的,人是灵活的,条例一旦出台,即后面的场景都需要遵循条例执行。如果设置了例外情况,就又会出现被滥用或钻空子的可能。作者用警方的口吻说出“也许这代表人终究无法做出完美的审判”来做结尾,也是留给读者思考空间。深深感叹东野圭吾小说看似漫不经心的笔触,却能抽丝剥茧般展露复杂的人性。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第(4)篇

这本书里面最引人深思的便是那个争论不休的观点--杀人犯是否该判死刑。东野先生显然是批判了日本的刑法。死刑只是虚无的十字架。的确,如果凶手杀了人,可他却在法律的庇护下活着,只因一颗虚假的忏悔之心。而且还能再次出来作案~这简直令人咋舌。可是换另一面讲,人死不能复生,家属固然是伤痛的。对凶手质以死刑只会减轻家属的愤怒。从社会的角度,能把坏人成好人是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而且的确还有冤假错案者,和一些自我反省后能为社会做贡献的人,烈日灼心,肖申克就是如此。所以,如果能在必须杀和有机会重教育之间有一个尺度的存在。已经故意杀人和飞故意杀人之间有衡量的界限。这就要求牢笼教育的发达以及刑事侦查的精准才行。因此,这无疑是个难题,但绝非日后不能做到之事。暂且说说剧情,最让我感到毁三观的初中生怀孕并自己生下孩子然后将其杀死的故事。我想这是最不理智的做法。哪怕是偷偷去三无医院做无痛人流也好。还有一点就是仁科是沙织的学长,他们肯定不是同一届中考的吧。可文末说沙织期末为了考高中隐瞒了同学怀孕的事。所以这是一点点瑕疵。但最后我不得不说这和白夜行确实有异曲同工之说。十几年前的犯罪,引发了若干人的不幸,悲剧。隐瞒再久,最后却依然没逃过法网。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第(5)篇

结局处理的特别好,作者并没有替读者做任何决定,整个故事娓娓道来,一环扣一环,从小夜子的经历表达了遗族并不会因为凶手受到判决而走出伤害,凶手受到判决只是遗族心灵的歇脚站,从而引人思考,判处罪犯无期,依靠他们自我反省是种虚无的十字架,没有人能判断他们是否真正再反省,这样的刑罚真的有用吗?社会案例清楚的反映出因在狱中表现好提前释放的人绝大多数都因为钱财的问题再次犯罪,以致于社会上对死刑的呼声越来越大。随着中原一点一点靠近事实,书中再次抛出问题,统一的量刑是否可以让社会利益最大化?史也年少无知犯下罪过,但是他未来的每一天都在为此赎罪,救下了要自杀的花惠并且跟她一起抚养不属于自己的孩子,最重要的是成为了一名儿科医生拯救千千万万罹患恶疾的小儿患者。小说最后写到,也许我们永远没办法做出最完美的审判。我们用法律维护社会秩序,但是很多事都是法律所不能解释的。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第(6)篇

有人说婴儿的尸体被小夜子藏起来了,我总感觉中原才是藏尸体的那个。第一,我觉得小夜子对于死刑和不死刑一直感觉迷茫,没有答案。她和纱织说他是医生很优秀嘛,这句话能感觉到她对于杀人犯如今活的这么完美心底有不悦,但是她却并不知道史也真正的心理。第二,中原的工作不知道是不是巧合,火化宠物遗骨,婴儿的遗骨大小说成是宠物也不会有人察觉。文章好几处提到,尤其是结尾提到如果客人不要的遗骨会自行处理掉,再好的藏匿地点都不如化成灰烬。第三,全片最震撼的,让中原下定决心的应该是花惠的心声,与其在监狱毫无悔意,那不如用一生去弥补。这才是遗族想要的答案,才是小夜子和中原想要的结果。我推荐各位看一看《谜一样的双眼》小说也好电影也好,应该有想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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