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_精选读后感1400字
读余华的第一本小说是《活着》,相比《活着》更喜欢《许三观卖血记》。虽然故事发生的背景都是在解放战争初期,新中国成立之初,历经了大跃进、人民公社、三年自然灾害、饥荒、文化大革命。两个故事给我的感觉都是生活艰苦,想好好的活下来很累。但《活着》太沉重,太悲情,生活给予福贵的一次次打击:破产、丧子、丧女、丧妻,最后连唯一的外孙也因为自己的失误而被豆子给噎死了。虽然福贵没有被击垮,最后还能与老牛为伴。但是生活给予福贵的除了残忍还是残忍。对于福贵来说,活着仅仅就是活着而已。对于福贵来说,所有的亲人都离他而去,我不知道活着对他还有什么意义?
《许》相对于温情许多。如果说福贵是悲情的代号,那么许三观则是幸运的化身。
许三观的一生都在执着得追求平等。因为请许玉兰吃了八角三分钱,所以要求许玉兰嫁给他;因为许玉兰跟何小勇的第一次,所以在家里翘起二郎腿颐指气使;因为一乐不是他亲生的,所以一乐闯了祸,自己作壁上观,就连方铁匠带着人来家里搬东西的时候也是再三的强调只能搬许玉兰的,不能搬自己的;许玉兰跟何小勇有过一次,所以他也要跟林芬芳有一次,这样才算扯平。。。。。。这就是许三观追求的平等,看似滑稽可笑很阿Q,处处透着小市民的市井之气,可是在我看来无一不是可爱的。可爱的愚昧,可爱的善良。
一生都在追求平等,却又矛盾得从未实现过平等。这种矛盾最集中的体现在对待一乐的态度上。
许三观最喜欢的儿子是一乐,偏偏一乐又不是他的亲儿子。所以一乐闯祸,许三观叫一乐找他的亲爹或者亲妈;许三观卖了血带全家人上馆子吃面的时候,只给了一乐五角钱买红薯吃。许三观是矛盾的,他会在一乐失踪后焦急的到处寻找,找到后还背着一乐上胜利饭店吃阳春面(我认为这里是圈书最温情的地方);在一乐得了肝炎并危及生命需要钱救治的时候,毫不犹豫的数次卖血并差点为此丧生。许三观不想给予一乐许多的爱,恰恰给了他最多的爱。他的爱也让他成为了一乐生命中第二尊敬的人。第一尊敬的人当然是伟大的领袖毛主席。
许三观是善良的,他的善良体现在得知让他做了十三年乌龟的何小勇因车祸生命垂危时需要一乐去喊魂才能救活的时候,虽然嘴上说着“要想让一乐去喊魂,先从我尸体上过去。只要我还活着,何小勇的魂就别想回来”这种话但是转眼就去给一乐做思想工作,让一乐去喊魂。等于他向所有人承认了一乐不是他的亲儿子,他做了十三年的乌龟,他带了十三年的绿帽。你可以说他愚昧,说他没心没肺,但正是这样才体现了他的善良,他对生命的仁慈。
许三观是善良的,所以在许玉兰被拉去批斗的时候,会在送给她的饭盒下藏起满满的红烧肉,不让儿子们知道。
许三观是善良的,所以为了二乐的前途,为了二乐能提早调回城里。本来三个月才能卖一次的血的许三观。连着两个月卖了两次血(前一个月是为了一乐)。为了二乐,就算在酒桌上喝到吐也还坚持陪二乐的领导喝酒。
许三观是善良的,为了凑够治一乐肝炎的钱,连着卖了五次血,差点命丧黄泉。
许三观是幸运的。经历了大大小小家庭的难关,每次都通过卖血扛过来了。经历了饥荒、文革,也都挺过来了。想比于福贵,余华对许三观是笔下留情的。或许连余华也觉得许三观愚昧的可爱,所以要给他一个温情的结局吧。
也许我是肤浅的,但是在这本书里我只看到了温情和一只顽强的生命。如果说《活着》让你对生命产生敬畏,那么《许三观》则让你对生活充满希望。
看完了全书,对那“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可是嘴馋得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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