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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_读后感_1800字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_读后感1800字

作者余华,很早就知道了他的《活着》,看过巩俐演的电影,这本书也是类似的风格,黑色的封面十分切合书中的主题。

卖血,这是一个匪夷所思的话题,但我看到开头的情节时便被它吸引住了,原来,有些地方竟然是以卖血为荣:只有身体好的人才能卖血!对于卖血的逻辑我竟也无言以对:

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就挣那么多。这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

多么残酷,多么……!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是他碰到了从乡下来卖血的根龙,阿方,便跟着他们也卖血去了,赚得了35块钱,随后,他用这笔钱取了媳妇。在三观的眼里,工厂里挣得是汗钱,卖血挣的是血钱,血钱不能随便花掉,得花在大事情上!这种精神注定了他的人生结局不会太差吧。

第二次是儿子一乐闯祸,走投无路去卖血补上人家的医药费,这一段中一开始觉得三观十足的傻,居然任由别人抄自己的家,不过后来的剧情让我有点佩服三观了,心机boy啊这是,不过还是从中看出了他那朴实醇真的善良,里面生活气十足,让我大开眼界,原来生活并不是如此简单,三观的“做乌龟”,许玉兰的坐门槛,果然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在许玉兰被抄家说要寻死时我是真怕她会自杀,可三观一句“她只是一时想不开”,让我有了“我还是太年轻”的感慨。

第三次是与林芬芳发生关系后去卖血,还送人家10斤骨头,傻的可爱!这不,报应接着就过来了,我原本以为这种事件会有很大的反响,没想到生活只是起了一些波澜而已,这可能就是余华的风格吧,再大的事总会过去的,生活还得继续;第四次是大跃进闹饥荒时为了生计去卖血;第五次是为了一乐;第六次卖血是上山下乡期间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还被灌了酒,当时就担心他会就这样挂了,没想到也只是睡一觉就没事了,唉,里面看到的酒文化实在不敢恭维,对我来说太难了。

接下来的几次则是写的惊心动魄,可谓是本书的部分,一乐得了严重的肝炎,需要转到上海的大医院治疗,三观一路卖血去到上海!短短几天内卖了多回血,好几次都觉得他会撑不住,直接GG了,中间还带着来喜兄弟去卖血,算是将卖血的传统传承到下一代了,可悲。

不过结局总算是好的,最后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而不得,心态崩了。看到结局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三观啊,不卖血你也吃到了炒猪肝!

对于许三观,即爱又恨,也许,这就是平凡中的伟大吧,他有很多缺点,也有诸多人性的光辉!试想,在那时那地那环境,谁人又会比他做的更好?

书中的政治描述也是我印象深刻的,对于大跃进,都是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来表现,其实就是描述那时的荒唐事;对于那场大饥荒,直接导致了三观需要卖血维生,里面有段描述记忆犹新:

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小崽子苦得都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

这种情况于我是无法体会的,我们生长在至少是衣食无忧的环境中,甚至没有饥饿的体验,更不用提那种危及生命的饥饿,想来那必是一种恐怖的场景吧。由此就想起了爸爸说他这辈子都不会喜欢吃红薯了,因为小时候连着吃了好几年的红薯!长时间吃一种东西是真的会吃吐的。对于文化大革命,有段话就是简单粗暴的描述了:

“为什么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你知道吗?为什么毛主席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编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刷到了汽车上和轮船上、床单上和枕巾上、杯子上和锅上,连厕所的墙上和痰盂上都有。毛主席的名字为什么会这么长予你听着: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一共有三十个字,这些都要一口气念下来,中间不能换气。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文化大革命来了。”

还有大字报的描述:

“文化大革命闹到今天,我有点明白过来了,什么叫文化革命?其实就是一个报私仇的时候,以前谁要是得罪了你,你就写一张大字报,贴到街上去,说他是漏网地主也好,说他是反革命也好,怎么说都行。这年月法院没有了,警察也没有了,这年月最多的就是罪名,随便拿一个过来,写到大字报上,再贴出去,就用不着你自己动手了,别人会把他往死里整……”

许玉兰被当成“破鞋”被批斗的片段,以上凡此种种,五味杂陈。

最后的最后,其实我仍然没有逃脱这个卖血的逻辑,现如今“拼命干”的文化与“卖血”有多大区别?固然是能列举很多卖血的坏处,可许三观式的卖血实在令人难以反驳,大家挣的不都是“血汗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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