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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45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

作者:严歌苓

冯小刚执导、黄轩主演同名电影《芳华》原著小说!故事发生在上世纪70年代的部队文工团,以女兵萧穗子的视角,围绕男兵刘峰因“触摸事件”被处分而引发的一系列事件展开,讲述了事件发生后刘峰和四个女兵不同的命运走向。刘峰被下放伐木连;后来上了战场,成了战斗英雄,失去了右臂;退伍后生活落魄,最后患癌症去世。何小曼一直受众人排挤,后来被处理到战地医院,成了模范人物,却患上了精神分裂;甚至是“我”(萧穗子),也因写情书被揭发后遭排挤;包括林丁丁和郝淑雯,其命运也不无残酷之处。小说中的这些人物,没有谁有真正幸福的结局,没有谁是真正的成功者。这种幻灭,仿佛一切都起源于那场芳华之年里的背叛,“我们当时怎么那么爱背叛别人?怎么不觉得背叛,反而觉得正义?”小说里的精神自省时时涌现,反思了时代和人性。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 第(1)篇

说自己对电影和原著的看法以及两点原始的看法和感受。

首先我想对比一下电影和原著吧。先看了原著再看了电影,感觉电影和原著给我两种感觉。原著啊,读来我有很多想象的空间和感受,何小曼这个角色也非常饱满,她的可怜悲哀的一生,她的家庭环境和客观条件一切都似乎促成了她的性格。她身上是臭,因为毛发多。她脸是小的,那个时代也不被接受甚至嫉妒。她贼眉鼠眼,吃东西要藏着吃,因为从小继父和弟弟妹妹保姆的冷眼恶意。她被刘峰抱了,因为没人跟他跳舞而刘峰就像一个天使。她做假温度计,因为她父亲死后母亲给过她唯一的爱就是在她发烧时。她为大家排挤孤立,因为自己融不进集体。她用红毛衣的绒球做了一个胸垫,因为她也有追求美的权利 。她当了主演小战士,因为谁不渴望当主角哪怕用欺骗的方式赢得。她下放到了战场(当年那场战争我们叫对越自卫反击战,而国际上叫第三次印支战争。也就是说我们是和越南打仗的。),护士的生涯让她有了丈夫和荣耀。她突然被大家追捧而发疯,因为这些人的反差太大。她之后恢复了正常,因为我想或许是母亲来看了或许是刘峰来过。她之后选择找到了刘峰默默照料患癌的他,因为她一开始就是爱他的。她…………总之小说,读来是很动人的,特别是结尾吃总有一抹淡淡的忧伤和怅惘。林丁丁从小说读来似乎也是值得刘峰的触摸事件,值得刘峰去暗恋,去爱一生的吧。郝淑雯也显得性感迷人,典型的白富美吧,而面对现实,她竟然还是跟了二流子,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但是她说出是她出卖穗子勾引穗子喜欢那个男孩时,我也是震惊的。后面会提到。穗子,好像是作者自己,始终还是以比较理性的视角来看问题。还是很客观的,能跟着她来走。好了小说的人物就这么简单。但是小说,我也只能给她打四星,因为,总感觉写出来缺少一点什么。电影我不想分析里面的情节了,撑死三星半,因为是国产所以我还是打了四星,但是电影给人一种头重脚轻的感觉,前面很饱满但是后面有点仓促。电影里的主角我感觉是穗子,冯小刚导演有点偏爱钟楚曦吧,其次比较深的才是小曼(电影叫小萍),黄轩演的张力还欠一点,林丁丁和郝淑雯电影里简直让我失望。也还是可以,我还是比较喜欢黄轩。

第一个,我想说的就是所谓的好人。原著里刘峰是多么好的一个人,雷锋一般,只求付出不求回报,帮助了别人才找到了自己的价值。这让我想到了高中时我的一位朋友,他也是这样,比如谁没有纸了,就会找他,而他就会拿钱去买了给大家,大家平时都不带纸,因为有他。这只是一个小事,但他就给我和刘峰一样的感觉。久而久之,take it for granted,习以为常。在哪个年代,文化大革命中后,那个特殊的芳华。大家总觉得好是有恶意的,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莫名其妙的,大家根本不懂得刘峰真正的善良,也许只有像小曼这样不被善待的人,才懂得善良的可贵和内涵。但人性啊是复杂的,也不难理解。功利化利益化的人当然也会把你单纯的真诚的善良践踏。刘峰即是这么可怜,但又算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好人难做,这话一点也不假。《水浒传》里的宋江,有人说他腹黑说他狡猾,我想退一万步来说,虽然我很喜欢他,或许因为他懂得社交,懂得什么叫卖别人一个人情吧。人情是别人永远还不满的。而刘峰的好未免又太无私太愚蠢了。真正的雷锋是为人民服务,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哪怕牺牲自己。而刘峰感觉就是大事小事杂七杂八的事都揽在自己身上,怪又刚刚过了那个人言可畏,心惊胆战的文化大革命,我相信刘峰算得上真正的雷锋,因为他人格崇高,但是或许是那个时代吧,人们的观念和想法不一样。我自己和我高中的那个朋友有时也有相似之处,但我们两个索性都改变了,或许是找到了那一份互相信任的踏实与安全感。我现在都是无关紧要的人,我都不想管,都不想帮。因为我自己是最怕欠别人人情的了。甚至我有时都讨厌那些莫名其妙的人,只想维持自己是小圈子。那便足矣。

第二点就是出卖朋友这个点。我平生最讨厌出卖别人的人,或者被冤枉的那种委屈。以及明明答应了你的原则上的事情,不是开玩笑的,又突然反悔,哪怕之后再怎么弥补我都不能接受,心里会暗自告诉自己这个人似乎不怎么可深交。当然我自己心理有一杆秤,有自己的想法。小气和自私的人也是我最讨厌的。《芳华》里的出卖。郝淑雯出卖了穗子,以身体勾引到了喜欢穗子的男生,并且枕边人蛮,拿到了穗子写的情书出卖了穗子。多年以后告诉了穗子真相,似乎证明了穗子喜欢的那个男生是个渣男不可信,而郝淑雯只是帮穗子测验。郝淑雯与那个男兵偷情,被刘峰撞见,原本以为刘峰会出卖揭发的郝淑雯大吃一惊,她才理解到了信任的可贵,这也是我比较喜欢原著中的郝淑雯的原因吧,直率,敢爱敢恨,敢于认识自己,敢于忏悔。而刘峰触摸了林丁丁,林丁丁还出卖了刘峰,我想是是残酷的。这让我想到了文化大革命,穗子和小曼的父亲都是被错化右派,庆幸的是穗子的父亲活着,小曼的父亲自杀。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怎么能现在拿来指摘呢?我也出卖过别人,为此我深深的懂得了出卖的严重性。我出卖过一位朋友,我想我有一天会向他坦白会向他认错,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但是我发誓我会。《闻香识女人》这部影片,经典也就经典在把一个小小的道理升华,查理是一个普通的中学生,他因为见证着一件恶作剧但又不想出卖朋友,于是面临着一道艰难的选择题——要么坦白,要么被学校勒退。而史法兰是一个退伍军官,因为意外失明,人生从顶点的辉煌滑落谷底。自从两人的人生有了交集,命运的转折慢慢清晰。史法兰打算结束失去了意义的生活,于是在查理的陪伴下,尽情享受着人生最后一趟出行。他吃最美味的佳肴,买光鲜的汽车,在狭窄的街道上飚车,住在豪华的套房里,跟随陌生女子的袅袅香水味,跳一段优雅性感的探戈……极乐的疯狂后,他拿枪对准了自己的头颅。然而,查理声嘶力竭的劝阻改变了一切,曙光亦渐渐在这个老人心中重新升起,二人情深如父子。史法兰在学校礼堂激昂演说,挽救了查理的前途,讽刺了学校的伪善,证明了可贵的一点——不能出卖朋友,甚至出卖朋友使自己得到好处。最近的江歌刘鑫案,也是痛心疾首,我也不想多说了,愿逝者安息,交友谨慎吧。坚持自己的原则。

想法写完了,中途读了一阵到对刘峰的好的讨论还是有震撼到我。但外界评论太好了。我持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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