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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冤录:全景透视晚清八大案 读后感4500字

沉冤录:全景透视晚清八大案

作者:张程

本书由作者在央视“法律讲堂”主讲节目的讲稿改编而成。选取清朝后期的合州命案、霍邱失踪案、梁宽杀妻案、三牌楼案等案例,说明了在清朝司法体制下,冤案的产生有诸多的共同因素,几乎是必然的;而冤案的过程往往障碍重重,一波三折,是低概率事件。本书还讲述了晚清云南报销案、苏报案,展现了晚清政治和司法的另一面。

沉冤录:全景透视晚清八大案 读后感 第(1)篇

儿时一大回忆就是蹲坐在电视前面,仰着头看法制频道曝光的社会黑暗面,有鸡鸣狗盗,有亡命天涯,有的因一时冲动而掳掠淫姦,有的因半囊铜臭而至亲离散……读这本书时仿佛主持人近在眼前,身着淡灰色的西装,一本正经地卖着关子。

第一章 合州命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自古以来我们就认同的,这方的边长与圆的直径是多大,仿佛从来都没有定论。规矩即是制度,制度是为某些人服务的,且对社会走向有引导作用。

先说两个制度上的缺陷。

清朝的杀人案要6个月审谳完毕,基层官员只有3个月破案时间,案件严重时缩短至20天,要么破案的是“神探狄人杰”中的大肚子“狄大人”,要么凶手杀人时找了一堆证人加油打气,否则在时限内侦破案件几乎不可能。对于官员来说,案子破不了影响仕途,辛苦了一辈子考中进士,最后一切都成了泡影。为了保住乌纱帽,蚂蚁绊死了死者他们都相信。这项制度本来用于督促官员破案,最后成了强迫他们制造冤案。

另一重要的制度漏洞是口供大于物证,凶手不在口供上签字画押便不能结案。以理不能服人的时候,刑具往往可以,“打到你服”还不够,要打到“心服口服”的状态,因为在之后的复审环节,囚犯随时可以翻案的。

基层官员往往是最难当的,谁让你叫父母官呢?不知道做父母不容易吗?省里催府里,府里催州县,青天大老爷催自己的刑名师爷,师爷谁也催不动,只能回家打老婆,打不过老婆的只能被打。

合州命案的师爷陈老伦没有老婆,所以他先找到媒婆,鼓动受害者的母亲向氏将儿媳改嫁,多少换点儿银子。就这样,陈老伦把陈氏娶了家。随后两人勾结起来,陷害向氏偷汉子并杀夫害子,知县荣雨田也不深究,打一顿,乐不迭地结案了。

向氏的娘家人一心想为她洗脱冤屈,共推小侄女当街拦轿喊冤。这种方式官方是允许的,但官方允许并不意味你能这么做。说你“越级上报”,或者“侵犯仪仗”,或直接当神经病处理,当场判个五十仗、一百仗,你就可以去阴间找包青天解决问题了,不过要记住他只有晚上才上班。

小女孩运气好,找到了黄宗汉。黄宗汉去了衙门一趟,此案就翻了。过程极其简单,他只是提审了所谓的奸夫。“奸夫”油光满面,比案发时还胖了几斤,向氏却被打得牙肉都露了出来。司法之黑暗,刑罚之重,令人毛骨悚然。

真凶潜逃在外,以为风声过了才回来。投宿在客栈,也不管隔音效果好不好,张嘴就开始吹牛逼,说自己杀了人如何如何。刚好隔壁住着钦差,顺手就把他抓了。

事情如此巧合,这“真凶”有几分“真”不敢断定。就算抓到的是真凶,冤情碰到了有良心、有时间的省领导,在加上一天踩三坨狗屎的好运气,才有昭雪的可能,可谓几个男人走蜀道——难上加了几重“男”。

第二章 总督自戕案

在世界非黑即白的那个年纪,“逐利”是件可耻的事情,后来自己开始为“利”字牵马坠镫,觉得世人为己谋利乃人之常情,只要不徇私、不废公、不钻营投机、不互相倾轧、不处处以黄白为尊,大抵是不应被批判的。

自戕案中,督抚为了银子而生怨,这不奇怪,因为督抚不和由来已久,“督抚同城”更是会造成更多的利益冲突。瑚图礼状告吉庆懒政无可指摘,因为吉庆的政绩并不突出、治下更是出现叛乱。但公堂之上公然逼死总督,这纯粹是为了泄一己私愤了。

钦差大臣那彦成不顾真相,为了活人的利益出卖死人,可见“死者为大”不是所有人都认同的。死者应为金箍棒,想用你打人时你就大,想用你绣花时你便小。活在基层的人在“肉食者”看来,算是半个活人,不妨称作活死人罢。

第三章 霍邱失踪案

有罪推定是极其可怕的,辅之以刑讯逼供,几乎想让你犯什么罪,你就有什么罪。《老残游记》里的玉佐臣治盗,看到不顺眼的便带走“站起来”,而如此酷吏竟得令名、青云直上,可见刑狱之事黑暗到什么程度。

除了有罪推定外,典吏的唯唯诺诺是此案草率审结的一大原因。领导随口的一句话,典吏都要会集狐朋狗友、三姑六婆好好揣摩一番,更不说顶头上司直接指明查案方向。事儿办砸了那是你没领会上司意图,就算他有错,那错误也应该是用了你。

王知县在谣言的帮助下推演出了案情,典吏听了知县的判断,立刻把一切落实了,口供、案情严丝合缝,如果他生在当代,绝对是一个优秀的罪案影视作品编剧。

此案后来随着“受害人”从异地归来而落定,“人治”之害今人齿寒。

第四章 李毓昌案

这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覆灭的故事,你要么在潜规则里虚以委蛇,要么在潜规则外茕茕孑立,除非你是制定规则的那个人。

李毓昌想在镇灾中做出些成绩,但其他人只想从中捞好处,最后这位清官竟在自己的住处被仆从勒死。李家人通过“京控”成功查出了真正死因,但这个过程也显得极其艰辛。先是官官相护,封疆大吏铁保又草率复审。若不是长随马连升在刑讯下认罪,恐怕李之死永无昭雪的那天了。不过,既然牵涉到刑讯二字,案件的结果总让人生疑。

第五章 梁宽杀妻案

你跟无赖讲道理的时候,你就已经输了。梁宽杀妻后诬陷债主,这是第一赖;被查明后,被打得皮开肉绽还是不招,这是第二赖;签字画押后,复审的时候翻供,这是第三赖。

梁宽确实是一个狠角色,吸毒、杀妻还扛打。清朝法治系统过于看重口供,像梁宽这种犯了杀人重罪,承认了几乎要脑袋落地,不承认还能留个全尸。县令杜凤治这段话很能体现他当时的心情:“明知其为着匪而能挺刑不供,无法办之。唯有日日严磨,磨死之一法,而彼已免身首异处矣。”为了在时效范围内结案,官凶交易的闹剧便出现了。梁宽认罪,杜凤治为他减刑,在结案的公文里,杜刻意地将梁宽妻子塑造得好吃懒做,将单方面殴打说成是双方扭打,将梁宽诬陷债主一事完全抹去。梁宽后因大赦而被释放,对他的惩罚只能依靠飘渺的天意了。

杜凤治不算个坏官,但既有体制的体制让他无可奈何。为民、清正廉明的口号谁都会喊,喊过了继续走原来的老路,走累了再换个新的口号喊。不单单清末是这样,现代这样的依然很多,也不仅仅只有司法是这样,个人、企业、国家都干过或在干着这丑事。

第六章 三牌楼案

晚清局势动荡,太平天国更是将整个南方卷入了腥风血雨。湘军的骨干人物摄居高位,候补参将牵起手来可以绕地球三圈。皇帝下放处决权,专阃的方伯大臣们可以便宜行事。

这个背景下,三牌楼案发生了。为了尽快破案,沈葆桢交给胡汝奎,胡汝奎交给了候补参将胡金传。行伍出身且在刀尖上滚过的人大多有一股子野气,什么都敢做。胡金传为了立功,捏造了案情,抓了几个无辜的人,屈打成招,最后结了案。后来真凶出现,此案重审遇到了诸多阻力,主审的刘坤一与洪汝奎身处一派,自然想要替他遮掩。若非慈禧太后下令严查,恐怕涉事官员要蒙混过关了。

第七张 云南报销案

为了报销挪用公款的现象在清末很常见,国库空虚但开销甚多,谁先报谁就有,排在后面的只能看着,不过在官场上大家往往是不排队的。

想让你报销不成的方法很多,审计人员——户部的文书小吏——在单据上挑点儿毛病,这就够你受的。打点这些人的银子自然少不了,这些银子美称“部费”,造就了不少小吏巨贪。此类现象是朝廷三令五申禁止的,但禁止的办法往往很好用,所以大家依旧沿袭旧例。

御史揪住这事儿不放的原因是为了拉王文韶下马。此时,以李鸿藻代表的“北党”与王文韶为代表的“南党”正进行党争,罪名一旦坐实,户部的直接领导王文韶必然受波及。案件一直苦无证据,最终银号掌柜的证词成了突破点,涉案人员该被抓的被抓、该坐牢的坐牢,王文韶也因此落马。不过他六年后东山再起,又进入了军机处,这次的波折算是一堂政治课。

第八章 苏报案

陈范创立《苏报》本是为了谋生,与爱国学社合作不过是想找几名优秀作者,结果误打误撞使《苏报》成了反封建的文化阵地。清政府对《革命军》等文章既畏惧又痛恨,立即逮捕相关人员。几个涉事人有的逃了,有的被租界保护起来。清政府在租界洋大爷的要求下,同意以西方法庭的审判方式审理此案,皇帝告平民的好戏即刻上演。

中西法律的对比,直观反映了清末司法制度的落后。章太炎、邹容等人对时局的抨击,慷慨受捕的坦荡无畏,确实有几分“风吹枷锁满城香,举城尽看员外郎”的豪迈气质。最后宣判两方出现争执,从国与国的层面交涉后,清政府妥协了。

弱肉强食,这法则从来没有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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