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无的十字架》_精选读后感600字
看了东野圭吾的好几本书,都是当做精彩的悬疑故事来看,这本《虚无的十字架》充满了真实的人性,也会让我停下来思考法律中死刑是否应该存在,死刑对于加害人 受害人的意义到底是什么。这本书里面讲了三个故意杀人案,郅川杀了小夜子的女儿却毫无愧疚之心,被判死刑也是因为活的没什么意思,懒得上诉,这时候死刑对于受害者家属就是一种慰藉。史也因为年少犯下错误,之后一直在赎罪,还从死亡边缘拉回了准备轻生的花惠和她肚子里的孩子,这样一来,死刑对于史也或许过于苛刻。史也的公公为了自己女儿的幸福生活,帮助隐瞒女婿的罪行杀了意外知情的小夜子,一方面,小夜子家属强烈希望法律可以判杀人者死刑,另一方面,史也为了公公不被判死刑 费劲心思,,,
杀人到底应不应该判死刑?俗话讲,杀人偿命,杀人毕竟是违反法律逾越人性道德的行为,必须受到惩罚。
个人认为单单对于受害者遗族,即使判犯罪者死刑也弥补不了自己失去亲人的痛苦,但是死刑是一种结束,是一种对过去的告别,这会让受害者家属心里觉得是一种了结 可以放下继续往前走了,要不然总想着自己的亲人被杀了 杀人的人却仍然活的好好的,想想心里就是一根刺!
但法律不能只考虑受害人的心理,犯罪者的心理,对社会的贡献也要考虑进去,法律是需要有弹性的,可法律也是不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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