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改编成同名电影《活着》,由张艺谋导演执导,葛优、巩俐两大影帝影后主演,1994年,该片在第47届戛纳国际电影节上获得了评委会大奖、最佳男演员奖等奖项,并还荣获了英国电影学院奖最佳外语片等奖项。《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本书荣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98年)、台湾《》十本好书奖(1994年),香港“博益”15本好书奖(1990年),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2005年),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2008年);并入选香港《亚洲周刊》评选的“20世纪中文小说百年百强”;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余华本人则于2004年荣获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
活着(葛优、巩俐主演) 读后感 第(1)篇看完《活着》,让我看不到活着的意义在哪里?前几日,前脚我刚在朋友圈晒出我阅读《活着》的笔记,后脚就有朋友评论我说余华的书对我不适合,现实主义文学,看多了会悲观
但我还是看完了
我花了五个小时读完了余华的代表作《活着》,作者利用插叙的手法讲述了主人公福贵的一生,讲真的,我几度想要弃书,因为它几度让我气愤不已,又几度我悲伤到泪流不止,甚至让我看不到活着的意义在哪里?
有多幸运才能活着?
全书的前面一部分还是挺气人的。主人公福贵本是地主的儿子,年少时享受着少爷的待遇,上学时福贵从来不走路,都是他家一个老雇工背着他上下学,长大了,总爱往城里跑,做了不少风流事,后来因为嗜赌成性,把自家的百亩田地输了,还把宅院当了,住了茅草屋。
他的父亲被他气死,父亲死后不久母亲便生病了,而福贵在为母亲求医的路上被抓了壮丁,就在他离开家的这两年里,他的母亲病死了,他的女儿凤霞也因一次发烧变成了聋哑人。
那时农民很穷,有的家里没有一粒米,就找一些地瓜来充饥,没地瓜时便把树皮刮下来吃,有米的人家也舍不得用来煮饭,而是熬成很稀的粥再吃。
后来人民公社化时期,集体劳作,大伙儿一起吃起了大食堂,总算是有饭有肉,终于吃得饱啦,但好景并不长,很快,大家又陷入饥饿之中,老人们个个皮包骨,孩子们也个个面黄肌瘦,连地瓜也变得很稀有。
历史上说,集体劳作是有一定的缺陷,有的人很勤快,有的人却滥竽充数,偷懒,很快,集体劳作开始升华,变成了记工分,按劳分配,做多少便得多少。这样一来便调动了大家劳作的积极性,偷懒的也不再偷懒了。
书的最后写到了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田到户,百姓的苦日子也总算是熬过来了,但主人公福贵全家却只有福贵一人熬过来了。
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一个极度富有爱心的好孩子,可惜这份爱心和善良也害死了他。黑心医生为了救县长的女人,血库里没有这个女人一样血型的血。
正巧有庆学校被安排在他们那里体检,有庆看这里可以献血,也算是做好事,于是就去验了血,而他的血型正好是医院所需的,医生们就安排给有庆抽血,但一下子有庆脸色就发白了,无良的医生却很贪心,不一会儿就抽干了有庆的血,年仅13岁的有庆就这样死了。
书中几处都有说到孩子很瘦,证明他是缺乏营养,当时根本就吃不饱,身体也就不健康,试问一下那个黑心医生,这样不健康的人怎能输血?我想起我在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去献血,医生死活不让我,说献血的人体重必须要过90斤,我当时还为我没做成好事闷了好几天,看了这个,我才知道,医生是对的。
看到这里,不知不觉,眼泪打湿了枕头。
当时欺软怕硬,奉承巴结权高位重之人大有人在,为了救县长的女人医生们不顾及职业道德,为了讨好县长不惜代价抽干一个孩子的血,那女人的命是命,小孩的命就不是命了吗?
为了一己私欲,就可以明明看到小孩抽血时脸色,唇部已经都发白却不立刻停止抽血?这些个杀千刀的医生到底是杀人还是救人?这种人的存在势必会拖延整个民族的兴起。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福贵的女儿凤霞,我认为她是书中最可怜的人,小时候一次感冒发烧变成了聋哑人,十三四岁时,家人为了给弟弟凑学费,把凤霞卖了,不久,凤霞在那户人家饱受欺负自己跑回来了。
长大了,姑娘长得越来越漂亮了,还很勤快,之后娘亲生病了家务重活全都是她做,之后分工劳作时她还算女人中顶尖的劳力,记七分工。
到了该嫁人的时候,别人家的姑娘都风风光光地嫁出去了,而凤霞却没人来说媒,自己的爹妈也着急,原文中福贵的原话说道:“要不是她小时候得了那场病,说媒的早把我家门槛踏平了。”
可是女大了终究还是要嫁人的,福贵就去找队长为凤霞说门亲事,队长很快就找到了,便来和福贵做个介绍,男的叫万二喜,是个城里人,搬运工,可以赚很多钱,没有父母,只是这二喜是个偏头的,脑袋靠在肩膀上。
福贵高兴坏了,赶快回家告诉了家珍,家珍听后很是感动,不过她倒在担心,怕人家条件太好看不上她女儿,没出三天,这二喜歪着头来看凤霞,见到凤霞时,两人相视而笑,这是相中了啊,这就是传说中的爱情吧!
果不其然,第二天中午,二喜带着几个人把福贵家的茅草屋的屋顶修理好了,还用石灰粉了屋里的土墙,还带了一个猪头,两瓶白酒孝敬二老,晚上临走前还直接说:“爹,娘,我什么时候把凤霞娶过去?”听了这话二老都高兴得合不拢嘴了。
二喜娶凤霞场面也是非常风光的,后来两人经常牵着手来乡下看望父母,后来二喜对凤霞也是百般的好,由于凤霞很勤快,城里的街坊领居们都很喜欢她,很快凤霞便有了孩子,生产时难产,生了一夜,有医生出来问二喜,大人和孩子只能保一个,二喜痛苦地喊着保大人!保大人!
最后孩子顺利出来了,没过几分钟,凤霞便产后大出血死了,看到此处,我的眼泪又控制不住了,抽泣了好久,姑娘能嫁给爱情真好!只是命太不好了,作者没给你安排个好结局。
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病死了。本来被病魔缠身的家珍就是靠着意念活着,现在儿女都去了,自己便也跟着去了。
二喜在他孩子苦根四岁的时候,在做工过程中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而苦根七岁那年因为饿,抓着家里的豆子狂吃,最后撑死了。
作者最后写道那老人唱到: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让我意想不到的是福贵这个老头居然还活着,看完他们的故事,我瞬间找不到活着的意义在哪里!
抛开意义的层面不说,其实我们在这个不愁吃,不愁穿的社会活着,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大概活着就是一种幸运吧!
有生之年,我要好好活着!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了自己的故事,之前我着重写了凤霞姑娘,是因为我和她都有异于常人之处,之前有很多人都听过我的故事,真要说我的故事讲三天三夜也讲不完,可以写成书了。
但是我越长大就越不想把我的故事分享给大家了,因为这是要将我与生俱来的伤口再次地撕开,再进行自我缝合,装作没有伤的样子,继续坚强乐观地活着。
我也不知道我上辈子是犯了什么滔天大罪,上天在我投胎前将我变成一个四肢不协调,说话口齿不伶俐的姑娘,无论我走到哪里,势必会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焦点,当别人都向我投来看怪物的眼光时,我的内心是多么的无助和难受啊!
小时候无知者无畏嘛,无论别人怎么嘲笑我,怎么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我并没有因为这些人的眼光停止脚步,坚持走路上学,我的行为也许感动了上苍,不久后我的行走就和正常人一样了。
我也很想像个正常人一样,想用右手吃饭吃饭写字,不过自身条件实在不允许,我的右手像是一只独立的,成了精的小妖怪,不听大脑的话,控制右手实在是太难了,就这样,我习惯了用左手写字吃饭。
有人一定觉得我用左手和别人用右手一样的方便,并不是这样的,左手也不太灵活,一紧张也同样控制不住,就像我每次考试都写不完,一看时间所剩无几,我紧张地的简直要命,笔杆子迈不动,一急起来,写的字也变得歪歪扭扭,我也很想把试卷写完,可做不到。
这么多年以来,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每次考试试卷都没写完。一定有人曾经质疑我,我这样的怎么还考上了重点高中,试卷都写不完,试卷可以不写完,但努力提高做题的正确率就可以了,这龟兔赛跑,乌龟还赢了呢!
我也很想像个正常人一样,想做事情快一点,想让我的手可以灵活些,想有一份正常的收入,足够养活自己,也想跟着世界的脚步一起进步,真是羡慕凤霞能嫁给爱情,可现实总是那么残酷,生活总是那么的不顺人意,自己又那么的让人担忧。
上天有好生之德,给我留下了一点点智慧,让我爱上了文学和写作,如果有人还想听我的故事,我也愿意将我的一些奇葩经历通过写作来告诉大家的,只要有人还支持我,还能肯定我的作品,我想我一定能坚持写作的。
有生之年,我是多么幸运,能够奇迹般地活着,我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出作品,我要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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