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_读后感2400字
没有绝对的好坏善恶。我们只是在某时某刻做出了我们自己认为对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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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许三观卖了第一次血。用第一次卖血的钱,娶到了许玉兰。
许三观和许玉兰,一开始婚后的生活还是幸福的。从玉兰生孩子那章可以看出,边生孩子边骂许三观,以及许三观给孩子起的名字,一乐,二乐,三乐。由此想到,那个时候当然他们生活上还是幸福的。后面也提及了,九年。
可是幸福的时光都是短暂的,事情的转变是从大家议论起一乐长得不像许三观开始。
从那个时候起,许三观就开始变了。而矛盾的触发是因为一乐帮三乐和二乐打伤了方铁匠家的孩子,因为需要医药费,方铁匠找许三观要,也因为外面人的言语,许三观不想出医药费。
但是方铁匠带人来把家里的东西都搬走了。许三观想把搬走的东西拿回来,于是又想到了卖血。
十年前,他因为卖血,挣到了第一笔大钱,娶到了许玉兰。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十年后,也是因为他当初的要娶的许玉兰,因为之前和何小勇的事,间接又影响到了今天的他们。
卖完血后,他把卖血的钱给了方铁匠,换回了自己家的东西。这是他第二次卖血。
之后,许三观又想到了林玉芬。在林玉芬那里出来后,遇见了阿方和根龙。在第一次卖血的时候,许三观就是跟他们一起的。于是,他跟着他们,又开始了自己的第三次卖血。正好卖血的钱可以给林玉芬买东西。
经历过这些事后,他们也还是一如既往地的生活在了一起。因为许玉兰也有了许三观的把柄。
之后是人民公社,吃大食堂,城里又被水淹了,之后荒年就来了。一家人一直吃玉米粥,其中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许三观过生日的当天晚上,大家一起躺在床上,许三观用嘴炒菜给大家吃,那一幕还是很让人难忘的。
也就是在过完生日的第二天,许三观为了大家吃一顿好饭,进行了第四次卖血。但是却没有带上一乐,因为他觉得这钱是自己卖血的,而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因此,一乐来了个短暂的离家出走。许三观找到后,虽然嘴上骂着一乐,还是带着一乐去吃了面条。也正因为这段,我们可以看见许三观身上还是有着闪光的品质,他也爱着一乐。
还有何小勇被撞后,许三观一开始说着不让一乐去,可最后还是让一乐去了。许三观终归还是一个善良的人。
在何小勇家,许三观做了一件事,用菜刀划了自己的脸,对着众人说,以后谁再说一乐不是我的亲生儿子,我就和他动刀子。许三观终究是爱着一乐的。不管怎样,朝夕相处了十三年,也有感情了。
之后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许三观这样说文化大革命:
文化大革命闹到今天,我有点明白过来了,什么叫文化革命?其实就是一个报私仇的时候,以前谁要是得罪了你,你就写一张大字报,贴到街上去,说他是漏网地主也好,说他是反革命也好,怎么说都行。这年月法院没有了,警察也没有了,这年月最多的就是罪名,随便拿一个过来,写到大字报上,再贴出去,就用不着你自己动手了,别人会把他往死里整……
许玉兰就是遭殃的其中之一,因为一张大字报被打为了。
许三观第五次卖血,是为了一乐和二乐。
不到一个月,许三观第六次卖血。这次是为了二乐,二乐的生产队长要来家里吃饭。在这里他又遇见了根龙。也是因为这次,他目睹了根龙的死,第一次切身的感受到了因为卖血带来的死亡。
之后,一乐生病了,肝炎,要去上海的大医院。许三观四处借钱,找到了方铁匠,还找到了何小勇家,过往的一切恩怨,在这个时候,都没有阻挡住这些朴实的人的善良。
这一次他想到了卖血,找到了李血头,李血头没有同意,但是给他出了一个主意,到别的地方别的医院去卖血。
于是,许三观准备前往上海,踏上了卖血之路。这里,余华写道:
他要去的地方是上海,路上要经过林浦、北荡、西塘、百里、通元、松林、大桥、安昌门、靖安、黄店、虎头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新镇。其中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是县城,他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
着实让人有些震撼,这是许三观的想法,因为卖血才有钱,有钱才可以救一乐。
读到这里,感觉对于结局也已经知道了个大概。其实看过余华的《活着》之后,在看这本,前面就不断的担心,会不会有人死去。特别是许三观这一家。他总是用最柔软的笔写着最残酷的事实。
在林浦,第六次卖血。
在百里,第七次卖血。这一次,他没走多远,就倒下了。其实这个时候,他已经知道了,自己这样卖血,会把命卖掉的。但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救一乐。
在松林,第八次卖血。倒在医院,刚卖掉的血又输了回去,还输了别人的血。
这一次,松林的医院收了许三观七百毫升血的钱,再加上急诊室的费用,许三观两次卖血挣来的钱,一次就付了出去。
他数了数,只有三十七元四角钱,他卖了三次血,到头来只有一次的钱。
接下来,他在路上遇见了来喜和来顺两兄弟。并且把之前根龙和阿方交给他的关于卖血的又告诉了这俩兄弟。带着他们一起去卖血。
在黄店,第九次卖血。
在七里堡,他买了来喜的血。
在长宁,第十次卖血。
最后抵达了上海,见到了玉兰和一乐。
而后书里转眼许三观六十岁了。读到这里,心里悬着的心也落下来了。他们一家都还好好的。
许三观六十岁,又想去卖血。这一次,他是为他自己卖血,为自己卖血他还是第一次。但是这一次,他没有卖出去。
而这次卖血是因为他想吃炒猪肝,喝黄酒了。
书的结尾。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就叫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对于这句话,我还是有些不懂。
全书以许三观作为第一主人公的视角,向我们讲述了他的一生。他所经历的生活,他遇见的那些人。其中也串联起一起标志性事件。除了许三观,其他的人,比如许玉兰,李血头,何小勇等等,人物也都很鲜明,跃然于纸上,余华的笔力是接近生活的,所以我们就像生活在与他们同时代的人一样,作为一个旁观者,看客,看完了他们的短短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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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好坏,丑恶。也都在书里显现。没有绝对的好坏善恶。我们只是在某时某刻做出了我们自己认为对的选择。
by.凯凯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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