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眉小札(风雅·民国情书系列)》读后感1200字
看到小楚发圈diss公共场合张贴爱心小纸片表白的事儿,笑到不行。她说那些粉粉蓝蓝的纸片上无非是“某某爱某某、“一生一世”、“如此之类,“都是一些最平凡的名字、最苍白的语言、最留不住念想的表白,用不成体统的字体写出来……”
小楚的意思是,可以贴,但是“你得把情书写得和徐志摩一样好。”
于是我找到徐志摩的“爱眉小札”。
从前也曾试图阅读,翻几页之后,被他们彼此甜到发腻的称呼齁到,引起不适,就放弃了。今天用了一整天的时间再次读完这本书,却又有另外一番滋味。这一对几十年来从做人到写情书,一直颇多争议,饱受诟病。引用唐德刚在胡适杂忆里的一段:“无病不应该吗?萧伯纳说,情书就是美丽的谎言,情书写得愈好,谎也扯得愈大。写情书时,足下如有病,千万不可。无病,则务必大哼特哼.....何灵琰干爹的名著爱眉小札,就是惹得千万痴男情女著意模仿的,最好的一本无病的谎言书”。
我大大不赞同他,虽然引经据典。我猜他读此情书时候必然是没经历过谈情说爱或者老已木朽心如槁灰。并不是说二人的情书写得多么美妙动人,句句读下来,其中倒并没有太多腻歪,无非是我想你,你怎么不给我写信,你要多穿衣服防止生病,你要追求真我自由之类。炽热的甜言蜜语不算多,文字也没有特别的好,比朱生豪王小波的撩人之语差了八百多里的趣味。倒是其中徐志摩旅途之中的记录细读下去颇多有趣,民国时期的遣词造句文言夹杂白话,其中又有如今已经换了意思的用法,都惹人惊奇好笑。比如他形容他的小龙,是一朵“稀世的奇葩”。现在哪位要是胆敢如此形容所爱,定会被立即拉黑删除。读此书的时候,徐陆二人的音容笑貌栩栩如生,一个风流倜傥,浊世佳公子,却“活得像个孩子”。一个宜嗔宜喜,天真俏佳人,与生俱来的富贵就是不想要。两人的文风是相似的,甜而胡闹,不识人间苦。两人又都长得那么好看,堪称碧人。我是喜欢的。凡是好看的我都喜欢。
胡适说:陆小曼是北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
刘海粟说:一代才女,旷世佳人。写旧诗绝句,清新俏丽,写文章,蕴藉婉转,很美,又无雕琢之气;工笔花卉和淡墨山水,颇见宋人院本的传统;写新体小说,则诙谐直率……
何灵琰说:她从不刻意修饰,更不搔首弄姿。平日家居衣饰淡雅,出门也十分随便。头发没有用火剪烫得乱七八糟,短短的、直直的,像女学生一样。皮肤莹白,说出话来又聪明又好听。
凌叔华说:陆小曼的错,是一般女子常有的错,但大家对她多不原谅。生于富贵,她确实挥霍,但那是从小就养成的习惯。父亲是当时政界、商界领袖,怎能亏待家中八死一生的独苗。
徐志摩说:一双眼睛也在说话,睛光里漾起心泉的秘密。
上天也是纵容她的,纵容着纵容着,却忽然不纵容了。把徐志摩收了回去,留下她自己。老天爷教她活成一段才子佳人的风流雅事,在最美的年华开始,也在最美的年华戛然而止,老天爷还是更爱徐志摩一点,至于陆,老天爷却仿佛是不太管的,再美也是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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