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读后感1000字
面对这样一本经济学著作,我所关注的重点只在于书中反复强调的“所有权”制度。大概是在自己专业视角上分析问题久了,看待事物形成了固定的坐标系。因此该书评是评的不够恰当了。
经济史、法律史的经验都在反复的论证,一个好的制度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反则会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使财富不能有效的累积,私有制秩序混乱无序。
书名《国富论》,开篇论述社会分工制度的产生及其效益。社会分工的存在,使得“最底层的苦劳大众也普遍富裕。”本质上看,社会分工起于互通有无、物物交换的发展。单就这种发展而言,在本然性能上看是种意外,其余种类的动物并不知道这种“契约”的存在。既然如此,我们这种“契约”又是因何而生呢?若要追本溯源,大概是“私有制”的产生。卢梭认为,“私有制”的出现是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生动的说就是“谁第一个把土地围起来并宣言道:这是我的。谁就是现代文明的真正奠基者”。我们谈论“物物交换”,本质不过物之所有权的交换,若我们没有“这个物是我的”“那个物是你的”的概念,又谈什么交换呢?
由此引出,国家富强的内在需求是人民安居乐业,国民经济稳定持续的发展。而“安居乐业”的核心要素,是让人民获得一种安稳感,是国家在经济治理的过程中,保护财产权为基础的生命权和自由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安稳感。正如亚当·斯密在书中所说“要想经济得到稳定持续的发展,那么一定要让劳动者看到自己的所有权。”
何以财产权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呢?法谚有云“无财产即无人格”,主张将个人意志自由和人格尊严通过财产权来表现。用黑格尔的话说“权利应以理性为源泉”。理性是指自由意志,当人的自由意志能够作用于外在世界,他就真正的实现一个实在的自我。若一个人不能对外在世界产生实际性的影响,不能实现对物的占有和所有,那就无法成为一个法律意义上的人,无法享有人格权。
可见财产权是人身自由不可或缺的重要权利,对于实现富国亦有基础性作用。依靠于对财产私有制的保护,鼓励国民积累自己的财富,逐步构建起富强的“契约社会”。在此之上,进一步探讨社会分工、等价物货币,商品价值与交换价值……
断断续续的实体书、电子书轮着看,一本还没来得及看完,又到了忙碌的八月份。暂时先记录下片段的书评,有时间继续看完,再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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