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词床头灯英语学习读本:红字(英文)》读后感1300字
本书删减太多,又因英文过于难懂,我最后在kindle上读完了中文译本,即便是中文,也仍然晦涩。不过本书燃起了我对教的浓烈兴趣。
依我所见,如果不了解美国历史,不了解清教主义,本书读完之后一定是一头雾水。与很多名著不同的是,《红字》的作者始终没有清晰地表达出对书中事件的观点,作者喜欢从不同人物角度来叙述这个悲伤的故事,哪怕是不得不用第一人称介绍的片段,也很难看到作者的观点,期间还有很多充满矛盾的意识倾向,搞得我读完之后迷糊了好久。纯粹从宗教的角度分析此事,我似乎还能思路清晰一点点。
简单的故事情节:有夫之妇郝思特.普林,与她的牧师丁梅斯代尔私通,并诞下女儿,致使郝思特.普林抱着婴儿站在刑台上示众,随后的7年里,郝思特.普林始终未向人透露婴儿的父亲是谁。郝思特.普林的丈夫就此展开报复,凭借着各种手段发现了仇人丁梅斯代尔,并从精神上折磨牧他,最终使受众人爱戴的丁梅斯代尔的精神和肉体同时崩溃,辞世之前在世人面前揭露了自己的罪行,并在刑台上拉着女儿的手,死在了郝思特.普林的怀里。
我认为本书是了解教清教主义的一个很好的入口,也是了解美国这样一个殖民地国家为何能在短短几百年里快速发展并强大的很好的入口。
牧师丁梅斯代尔是一个虔诚的清,相信罪恶如果得不到上帝的拯救,将在死后坠入可怕的地狱。如果带着他私通的罪恶进入坟墓,坟墓上将不会长出青草,即便有植物生长,也只会是邪恶丑陋的植物。我想这是导致丁梅斯代尔最后放弃了与郝思特.普林私奔的念头,在众人面前忏悔认罪的思想动力,这段恋情最终成为悲剧。
懦弱的丁梅斯代尔在违背了宗教教义之初,他曾暗示郝思特.普林一起私奔,但郝思特.普林并未回应。郝思特.普林用7年时间戴上耻辱的徽记\A\,苦行赎罪,最终赢得了世人的认可,将\A\字的内涵从Adultery,转变成了Angel,这场苦难的救赎也使郝思特.普林内心坚强,而丁梅斯代尔却在假面虚伪中度日,世人眼中最接近上帝的完美牧师,在自己的密室里通过血鞭抽打自己的肉体,用滚烫的烙铁在自己的胸前烙下红色的\A\字,都不足以赎清罪恶,最终只能站上刑台救赎自我。所以我幻想着如果他当初勇敢的和普林一起站上刑台,一起经历7年的苦行,或许…
事件人物里让我觉得有意思的是郝思特.普林的丈夫,他是整个事件的受害者,却也成了罪恶深重的人。教认为人的罪恶是需要忏悔,需要被救赎的,但这是上帝的事,任何人都没有权利窥探别人的内心,窥探别人内心是比私通更大的恶。所以这个老人通过窥探牧师内心,折磨牧师的复仇行为,让这个老人变成了彻底面容丑陋的人。可如今我们的社会里窥探别人内心不是高情商人常行之事吗?
文中反复提到清的生活简朴,沉闷,苦于劳作,连孩童都缺少生气,他们被严格的约束在了教规里,所以郝思特.普林的女儿珠儿展现出来的活泼灵动与环境形成了反差,作者多次用精灵,妖精等词形容她。我搞不懂作者对此事的态度,但是从美国的历史来看,清初入美国,勤劳,简朴的生活态度,对金钱积累的欲望,和宗教赋予的道德观,为美国顺利成长提供了很好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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