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1800字
读后感[呲牙]
《小人物许三观的一生》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实际上是以许三观这位小人物的一生为缩影,投射这个时代的发展和变迁。
他在序言里讲,在那个年代,发生过数千人由血头带领跨省卖血的故事。血头甚至创造性地运用军队的管理手段,选拔小队长,订立规矩,让这数千人的队伍,庞而不乱。
几千人跨省流窜卖血,哪里给的钱多去哪——血头只是为了口袋更丰,血民只是为了多赚那“三五斗”。这种叹为观止的景象,今天是看不到了,但在那个年代,它是时代的一面、一景。所以嗅觉敏感的余华一捕捉到,便将其跃然于纸上。
小人物许三观,成人后,在爷爷和四叔的循循教导下,知道了“卖血”这么条发家致富的门道。于是,在阿方和根龙的带领下,有了人生中的初次卖血实践,在人生这个“游戏”中get“卖血”这招必杀技。自此,他便如学成下山后的剑客侠士般自信满满。
靠着第一次卖血后的巨款——35元和一条巧舌,把“油条西施”许玉兰从何小勇手中生生夺走,在自己幸福生活的大道上奔进。
然而,上帝总是喜欢在你舒坦的时候给你来点刁难——老婆出轨;大儿子是情敌的种;便宜儿子惹事,绿帽老爹擦;年代变迁——大跃进、饿劫年年代,三个儿子能吃垮老爹;知青下乡,工作分配,在这个据说消灭了阶级的国度,“好的”总是掌握在特权者的手中,一个生产队队长便能操控你的命运;普通人家,生病生不起,一场大病,便能毁了一个家庭……
于是乎,便有了许三观后续五次卖血的故事。除了第三次是故人重逢,显摆一下技能,同时给自己的风流账买单外,其余四次都是为生活所迫,不得已而动用必杀技能。
许三观也明白,卖血并不是一件完全于己有益的好事——阿方身体败了,根龙死了,都是跟卖血有关。但不得已,他不得不为之,甚至第六次,一路疯狂卖血,如果有得选择,他不会这么做。这就是在时代变迁过程中,小人物的可悲之处……
当然,这或许只是我们局外人的看法。于许三观来说,在他那身如井水般、取之不竭的血液能够卖出去的时候,生活还是充满希望,不可悲的,一切的难关都能度过去。反而,后头生活好了,儿子们都成家立业,许三观这时候须发花白,牙齿松脱——60多岁了。年轻的沈血头嫌他年纪大,血没用了,只配拿去刷漆时,他一下子情绪崩溃,大哭起来。我能理解他这时候的心情,陪伴自己一辈子,赖以度过难关的技能就这么失去了,能不恐慌?能不伤心?如果再遇劫难,自己该靠什么,让这个家维系下去?实际上他不明白,他已经无需再有这样的顾虑,儿子们都长大了。他也不再需要靠卖血,才能吃上炒猪肝和二两白酒,许玉兰后面让他明白了这点,所以他转悲为喜,开心的笑了
当年看完这本书时,很感动,书里面描写的,都是些小人物,但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坏人。
许三观是位好人,好丈夫,好父亲。有追求,有家庭担当。在知道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虽然心里非常不舒服,但还是把他当亲生儿子看待。后面一乐生病,他厚着脸皮借遍能借钱的人,甚至跑去找何小勇老婆和女儿借钱,又一路卖血,只为给一乐筹钱治病
许玉兰喜欢的是何小勇,对许三观把她强娶为妻,她一开始是有怨的,因此,同何小勇苟合,给许三观戴绿帽。但是一起生活下来,她却被许三观感动了——在她被批斗时,坚持送饭,还偷偷给她红烧肉吃;为了家庭,多次卖血……个中辛酸,也就她能知道。所以,后面她大骂三个儿子不孝,拉着许三观到饭店,给她点炒猪肝和黄酒,让他转悲为喜,为故事画上圆满句号
PS:当年看完此书,还专门去检索那段血头带队跨省卖血的历史(《凤凰周刊》还是《南方周末》有一期专门讲述这段历史的),后面越查越觉心酸。中国医药卫生的发展史,也是段血泪史。中国之所以会成为乙肝大国,和那段历史脱不了干系。
那个年代,国家穷,卫生领域投入不足,同时文革带来的破坏,也作用在医疗卫生领域——人才断层,各地赤脚医生充斥。医院血站的工作人员,大多没有无菌观念,手术器械、注射器等重复使用:有良心的,给你用开水煮煮;没良心的直接上个人用完就给你用。这造成的后果,乙肝病毒大肆传播,很多人稀里糊涂的——生个病,输个血就被传染(幸好那个年代娼妓被管控,否则估计中国还会是梅毒及艾滋病大国)。也是由于此惨痛教训,国家才加大医疗卫生这块的投入,制定了严格的法规,所以血站和医院今天才有钱,大的医院和血液中心,引进的人才和设备设施,丝毫不比发达国家的差,这才有了今天让我们可以稍微放心的医疗环境。[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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