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场》读后感900字
前些天,一个瑟瑟发抖的冬夜,我的大学男性友人拿着一瓶法国起泡酒约我撸了个串。这么大冷天的,你说容易吗?嗯,真爱真爱、真哥儿们间的爱。他一点都不女气,所以好吧我承认是我有点爷们儿气。
我们大概一年见一次吧,毕竟算是天各一方。每次见都是直接约饭,我会带上永远不换的女闺蜜,约各种我想吃的毒素:火锅、烧烤……只是每次在路上,真的是每次,就开始胃疼。这是个什么魔咒,鬼知道。
他,怎么说呢,大学时就是个非常文艺的青年,会主动从家里骑单车到我家楼下借给我几盘磁带,罗大佑李宗盛陈升什么的。有轻度洁癖,所以磁带皮是用另外一本书夹得平平整整的,啰里吧嗦的反复提醒我:别用油手乱摸、别用乱坐……弄得我烦不胜烦。
现在人到中年,相貌表情变化不大,只是发际线开始后移。依然文艺,张楚、崔健、罗大佑的演唱会场场打卡。但也滋生了一些不太符合气质的爱好:网购、惜命什么的。每次见他基本都是冬天,次次都穿得过厚,带着3m口罩,看着我咀嚼的满口垃圾默默摇头叹气……
那天喝了两口起泡酒,我盯住他,说出了一句一直埋藏于心的话:
“你知道吗?你长得像、好看的李诞。”
如此突如其来,令他一时面部表情管理短暂失控。
三秒钟后,他尴尬的笑了:
“你说,我是该高兴呢,还是不高兴?”
我补充了另一句肺腑之言,也是一句废话:
“李诞像长得很丑的你。”
女闺蜜在一边憋得脸通红,我知道她一定很同意。
最后我总结陈词:
“我喜欢他啊,我也喜欢你。”
那天晚上,我回家躺在床上想了想,才发现,我可能说反了。为什么我在第一眼看到李诞这个怪物时,就觉得会那么的亲切。原来如此轻易的喜欢他啊,是因为喜欢你。
后来我接着又想了想:我有两个同事一个长得像马东另一个长得像蔡康永(都是真像,绝不牵强)再加上我这个像李诞的同学,可以约着坐一排了,再加一个高晓松就完美了。
所以你看到现在也没看到我对这本书的评价是不是很生气?一直在跑题。嘿嘿,我是存心的,你看我打的星星吧,李诞,这本书,看到一半之后,我真的开始跳着看。没耐心了,对不住,即便你长得像我那个变丑一点的男同学。我也得扪心自问实话实说不是。
但是,我喜欢你。即便书没有很吸引我,我也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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