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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镇(刘晓庆、姜文主演)》读后感_1300字

《芙蓉镇(刘晓庆、姜文主演)》读后感1300字

时代的尾音

看到一半,累了,找出电影来看完了,便再继续着看下去。

古华的作品我第一次读,他的笔触挺“滑”的,是贴着“实地”滑过去的。他叙事真实,又很顺畅,它不像其他一些作家,叙事靠颠簸、靠那种粗粝不平的质感、靠那种慢慢行进慢慢渗透的过程取胜。当然写作风格没什么高下之分,他也对读者包含着一定的同情心,在很多地方给予了反复强调情感来增强读者的理解,甚至也在胡玉音被铁丝穿胸的地方作了收笔。我自己是挺少看这种把自己当作亲历者或者是曾经站在非常近的角度观看过这个故事的作者把自己写进故事里的故事(可能郑渊洁能算一个),所以看着很新鲜,也很喜欢。

文革的这种伤痕文学,其实没什么好说的。不过我在看的时候,看到过有人在质疑它为什么能获得茅盾文学奖,我觉得我不清楚这是否是事实,但是我知道,能调动人思考、反省的作品,是区分于其他单纯“讲故事”的作品的区别。从那些故事性小说我们看到的是别人,从真正的小说里我们看到的是自己,这是我觉得这部小说非常迷人的地方。

说回小说来。我想讲讲胡玉音这个女人。她这一生从四个男人中间穿过,第一个是黎满庚,第二个是桂桂,第三个是秦书田,第四个是谷燕山。(我其实有时候在想,古华在这里把她写成一个美丽的女人,实在是省了很多事,如果她是个不漂亮的女人,她的人生轨迹会是什么样的?我不愿意也不想去想,毕竟这个想法是非常不友好的,但脑子里有这个念头,我就“顺产”把它打出来吧)我觉得胡玉音这个人有一些“红颜祸水”的倾向。她是美丽又单纯的,所以她接受了谷的苞米(忘记那个粮食的说法了),接受了黎和自己的兄妹情,接受了桂桂很沉默,甚至有些“畏畏缩缩”的爱,也接受了秦那种由患难加温的同情而生出的爱。她是一个很能委屈自己的人,她委屈自己不断在生活上向后退,又更加勤快以保证自己至少能得到个“原地踏步”,所以她才能在起初过得好——相比于大部分人的退步来说,她的原地踏步就是进步。好死不死来了个李国香,又撞上个王秋赦,两个玩意带着村子以航空母舰都难以匹敌的速度在经济政治思想上全面大后退,愣是把本本分分的胡玉音凸显成了个富农婆。

可笑不可笑?那个时代,那谁指哪儿就是哪儿,那谁说啥就是啥。想也不想,一头乱撞,四处抓瞎,不分真假。唯命是从,唯唯诺诺。

中国人,谦虚惯了,被压迫惯了。让它一下站起来,就晕头转向了。那段时间,那十年,中国从地上爬起来,不跪着了,却在国际上左右开弓扇起自己巴掌来,一边扇一边还要问左右两侧的国际友人说:怕不怕?响不响?厉不厉害?多搞笑的画面,更搞笑的是那左手右手,还纠结起谁打的轻了重了,不符合公平。

当时代走错了,人民总是很痛。政权就是镇压的权利,说得多好,斗!斗!斗!所以那勤快的自然不如懒惰的,体面的自然不如寒碜的,什么都疯了,一切都乱套了,这就是运动啊!

我很喜欢文末秦书田评价王疯子的话:那是一个时代的尾音。

时代的尾音的声音在哪里能听到?哪儿都不能播放,它只能放在博览馆里。就像史铁生说:有些事,只适合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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