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读后感2600字
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
是故智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
——《迦托·奥义书》
花了八个多小时读完《刀锋》,这是我读完的毛姆的第二本书。深受第一本《月亮与六便士》的影响,总觉得《刀锋》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月亮与六便士》。
假使拉里没有和伊莎贝尔分手,而是相互妥协结婚。不难想象,拉里很有可能会成为下一个思特里克兰德,灵魂躁动,最终拉里也会像思特里克兰德一样,抛下一切。
正如毛姆所说,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无法理解这些天才的所作所为,无法理解他们所追求的精神境界。可能正因为我是凡夫俗子,我无法喜欢拉里,太遥不可及。我总觉得毛姆在《刀锋》里对拉里是过分偏爱的,他把所有美好的赞誉的都给了拉里,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都是那么有趣,富有魅力。
跟读《月亮与六便士》不同,《刀锋》一路读下来,留给我印象深刻的反而不是作为主角的拉里。如果非要作一个印象以及喜爱排行,那么留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只能是艾略特。诚然,我也不是很喜欢艾略特,但艾略特确是活生生的人,他清楚自己是谁,也清楚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并且为了自己的所需所求,他所付出的又何尝少了呢?
我身边有个朋友,喜欢摄影,当然他的拍摄对象基本上都是年轻貌美的姑娘。时不时约个姑娘出去拍摄,拍摄回来就修图修到大半夜。但是,他会经常跟你探讨这些,他可没有管你喜不喜欢听,他会跟你讲今天约的这个姑娘是做什么的,有多漂亮,哪里人读的什么专业,单身不单身。他还会跟你说今天又去哪里认识了一个,明天又要跟哪个去哪里拍摄。
他会把拍摄的照片发在朋友圈,然后就会因点赞的人再进行一番长篇大论。记得有一次,他给人拍摄了一组私房,微色情。他志得意满,兴致高涨,在朋友正式发图之前,他先是发了一条朋友圈,大致意思为,接下来要发一组私房,只有点赞的才可以看。然后他就时刻注意手机的动态,看着一个个点赞的人,他的情绪就像一步步进入的女子,激动的不能自已,然后又是一番长篇大论。到了要发那组私房的时候,他又在那边说,这个没点赞不给看,那个不给看.....
还有一个朋友,平时喜欢看综艺节目,无论哪个明星他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如果你不小心在话题中提及明星两个字,那么恭喜你,接下去就是他的表演时间了。
这些都像艾略特一样,是我们身边活生生的人。谁拍摄的姑娘多,谁拍摄的姑娘漂亮,谁认识的多;谁知道的明星多,谁看过的演唱会多,哪个明星又有绯闻我比你早知道。生活就是一个圈子,然后又分成许许多多的小圈子,每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的圈子,然后在自己的圈子里自由的翱翔。你可以不喜欢,但无权干涉,更无权指责。我固然不喜欢艾略特,但却又不得不佩服他的这种精神,并且由衷的钦佩。艾略特的一生都在为了交际,至死都还因没有收到邀请而难过愤懑。
我们很多人做的可能都还不如艾略特。
因为我们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这就回到了那个问题: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
再说回拉里,在看书期间我一度认为拉里很有可能是水瓶座。大风、烈酒、自由。他不会为谁而停留,步履不停,只听从内心深处的召唤。至于拉里内心深处的召唤是什么,我不知道,这些困扰了人类几千年的问题,我一个凡夫俗子不想去思考。
什么样的生活才有意义呢?
书中有这么一段。
“故他请我先开张支票。价码比我预期的要高,想也知道是要让我砍价,但我二话不说,立即开了张支票,只见他满脸诧异,甚至还有点失望.....”这是发生在苏菲死后的事情。
经理为什么会诧异、失望,是因为“我”没有和他讨价还价,让他把自己原先准备好用来讨价还价的说辞都没有了用武之地,经理可能在以往的生活中很享受这种和客户讨价还价的过程。但“我”让他没有了这种乐趣,所以失望。
这是经理的生活,经理从中给自己寻找的乐趣,能说它没有意义吗?
再看看看书中其人物的生活。
苏珊,她一生都在给画家作情妇,只因为她喜欢艺术,最后她学习模仿了她陪过的画家的画画技艺、风格,并有了自己的风格,成功的成为了一个画家。对于喜欢苏珊的程度甚至还在伊莎贝尔之上,苏珊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不贪,勤快,不仅自己节俭还懂的替男人节俭。最后的成功不是偶然,而是必然的。
随着《刀锋》故事的发展,越往下读对伊莎贝尔的喜爱就越来越少,就好像梦中的情人一步步走出梦境,却不如梦里的那般圣洁。毛姆说她赏心悦目、落落大方、一点就通、善良、为人风趣、举止优雅、殷勤周到且处世圆融。而书友则评价伊莎贝尔集美丽、自私、庸俗、贪图享乐、狠毒于一体。
是的,他们说的都对。
伊莎贝尔追求的是物质的生活,从当初与拉里的分手就可以知晓。在伊莎贝尔看来当初是她选择了两个人的人生,现在想来是拉里借她之手作出了选择,将选择的权利交给她,其实也是把负担交给了她。伊莎贝尔的追求是物质的满足,而拉里追求的是心灵的需要。彼此是插足的第三者,谁也没有高尚,谁也没有卑微。
如果把格雷和拉里放到现实生活中来,不能否认,格雷才是适合相伴终老的那一个,也会是绝大多数姑娘们的选择。不同于拉里的遥不可及、不可捉摸,格雷是实实在在的、有血有肉的,一个男人就该去工作赚钱养家。是吧?
书中的美满结局得排除死去的苏菲。一个十七八岁喜欢诗歌还会自己写诗的青涩的姑娘,或许那时候的苏菲在精神世界是与拉里在同一个世界的,所以在后来苏菲所谓的“堕落”之后,拉里想要对她进行救赎。那时候的苏菲酗酒、吸毒且私生活,上床对象除了放假的水手,还有地痞流氓。
性情大变,无非如此。但就如伊莎贝尔所言,或许这本来就是苏菲,只是被潜藏的个性被释放了出来而已。也就是苏菲这一节让我决定不再喜欢伊莎贝尔,我不知道是不是伊莎贝尔“杀了”苏菲,但无法否认,伊莎贝尔有“杀”苏菲的心。
在《刀锋》里,原谅我凡夫俗子没有读懂拉里的生活,无法领略到他那高尚的情操,我只读到了成千上百种生活。
什么样的生活才有意义呢?
答案是每一种生活都可以有意义。
毛姆在书里说,战胜的最好方法就是满足。我不懂拉里,也不想懂,我不会克制自己情欲,想要的就去争,就去抢,只要确定是自己想要的。就如艾略特一样。
I strove with none,for none was worth my strife.Nature I loved,and,next to Nature,Art;I warmed both hands before the fire of Life;It sinks,and I am ready to depart.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该走了。
书中的这首诗,我还是喜欢杨绛老先生的译本,用来形容拉里就可以了。我嘛,做不来圣人,只求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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