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范文> 正文

《乡土中国》读后感_3500字

《乡土中国》读后感3500字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的社会是一个乡土性的,在现代人看来,这往往含有一种贬义,例如“土包子”之类就是形容一个人没有文化,土里土气,然而生活在乡土社会中的人,是一刻也不能离开“土”这一性质的,因为土是乡下人生活的来源,是一切物质的基础,也是早期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说乡下人没有文化,不识字,从而对其蔑视是一种不公平的待遇,也是不正确的理解。乡下人不识字的原因是他们其实并不需要文字,他们的交流是可以依靠声音,依靠姿势,甚至是气味的。文字所能达的情、传的意是不完全的,是间接接触才导致了文字的需要,因此乡土社会中不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的表现了,这是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不止在空间上不需要文字,而且在时间上也是不需要文字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生活安定的社会,人们所需要记住的事情也及其的有限,再加上历世不移的结果,一个社群中的经验是很容易代代相传的。乡土社会中的常态是不变,非常态才是变化,对于这样的社会,有限的知识,有限的记忆,是足以维持现状的,这也是和现代生活格格不入的原因。

中国的格局是差序格局,西方的是团体格局。这两种不同的格局造就了中西文化诸多的不同,例如,在中国的社会网之中,以自己为中心,向外辐射出了一个同心圆,越靠近中心彼此的联系就越大,相互作用也越强。这种以己为中心的思想也造就了中国人的私,自私而非大公无私,进而形成了一个人情社会,但是这种私与公是相对而言的,在中国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其原因正是这种差序格局的推浪形式,把群己的界限弄成了相对性,圈子可大可小,大的波纹越来越薄,与自己的干系越来越弱,于是舍大保小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做法。在外人看来,中国人的个体战斗能力很强,但是一群中国人的话,往往容易起内讧,相互推卸责任,削弱了战斗力,正所谓一个中国人是条龙,一群中国人是条虫,彼此之间缺乏协调合作能力,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反观西方的团体格局,如同一捆一捆的柴,界限清晰,一目了然,谁是圈子里面的人,谁是圈子外面的人,都摆在台面上,同一个圈子里的人,有着共同的利益和文化。这种团体的格局,造就了西方人在小的方面不如中国人的私(在国家的这种团体层面,为了利益,也是不惜牺牲整个世界的利益),他们的合作能力更强,对团体的责任感更强,圈子里人人利益等价的思想也促使了法治社会的形成。

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之间在很多方面都表现为完全相反,这当然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何中西方的差异如此巨大(当然这只是一部分原因)。那么我们不禁想问,到底是什么导致了这种差异?作者认为,西方的团体格局可能是由最初的“部落”形态发展而来,部落的支柱性产业既是游牧业,而以游牧为生的人们往往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在人类弱小的那个时代,人们只能通过合作来谋生;而中国的差序格局亦是从古代遗传下来,唯一的不同便是在中国的这块广袤而统一的土地上,人们以农业为生,只需少数的几人组成家庭时即可在土地上自食其力,和别人发生关系倒是后起和次要的,这便是小农经济和典型的乡土社会的原型。作者的解释也仅仅止于此,从更深层次的原因来看,导致游牧业和农业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那就是地理环境的不同。西方的土地分散,岛屿遍布,环境易变,不适合农业生产,而中国广袤的土地却恰恰相反,因此形成了不同的生活方式,进而引发了巨大的差异。

社会的结构格局的差异,毫无疑问会引起不同的道德观念。在团体格局中,团体的地位是凌驾于个体之上的,约束个体与个体中的力量产生了神的观念,团体对个人的关系就像是神对于信徒的关系,是裁判者、维持者、也是保护者。神的这种观念在之后才发展成为宗教的观念,以及国家政府的形成。因此我们也就能很容易的理解西方所谓的人人平等、三权分立、以及法治等概念了。差序格局的道德体系中,在很多方面都是和团体格局中完全相反的。“克己复礼”是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在这种体系中,社会关系都是以“己”为中心的,因此没有神的概念,这也解释了中国是无宗教信仰的国家。在这种以己为中心的传统社会里,我们没有团体格局中那种对社会的义务中概念,我们所看重的是“忠孝礼仪”等和自身息息相关的道德品质,也正是因为这种格局,使得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必须要考虑所施加的对象和“己”的关系,并在这种关系程度上实现伸缩,因此诸如等现象,其根源都和这种人情社会、道德观念相一致。

家是乡土社会中的基本社群单位,但是这个概念在中国却是比较模糊的,小至夫妇二人,大至包括兄弟叔伯的一个大家庭,都可以统称为“家”。家庭这概念在人类学上有明确的定义:是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亲子是指结构,包括父母双方,生育是它的功能,是暂时性的。家庭还赋有生育之外的功能,经营者经济的、感情的、两性的合作,这是永久性的。在家庭以外,超出了夫妻二人合作的范围时,于是家族(氏族)就形成了,它固然包含着生育的短期功能,但这却是一个复杂的团体,可以是一个事业组织,它产生了家规、家教等规矩。再扩大了的家族便形成了部落,它兼有政治、经济和宗教等复杂的功能。但不管是狭义的家,还是氏族和部落,都遵循着差序格局这一不变的形式。中西方对于家的差异在于,在西方的家庭中,夫妇是主轴,子女是配角,他们长大了就要离开这个团体,而在中国的家庭里,父子和婆媳是主轴,夫妇是配轴,事业的需要排斥了普通的感情,求效率,讲纪律,排斥私情,于是在乡土社会中,夫妇相敬如宾、亲子尊卑有序,这都是事业社群的特色。因此也导致了在乡土社会中,夫妻间感情淡漠,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往往因类而聚,在感情上,也就不如西方人那样流露于表面了。

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的,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乡土社会中的人在空间上生活在同一片狭小的土地上,在时间上都会经历生老病死,彼此虽有隔膜,但却是可以预知的,真正阻碍乡土人充分了解的是生理上的差别,也即男女有别。同性组合和家庭组合在乡土社会中是交错的,但是家庭的组合在一定的程度上却会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以家族为基本的社群单位,就是同性组合较异性组合重要的一种表示,这种结果在一定的程度上由男女有别造成的。总之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由差序格局形成的人情社会里,礼治似乎成了理所当然的一种乡土社会中的管理形式。礼治的社会似乎也无法容忍诉讼的存在,或者说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社会。因为长期的社会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利,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克己。乡土社会的另一个特征便是无为政治,这是乡土社会的一种权利结构,也是带有小农经济社会性质的一种必然结果,它不需要或者甚少需要政府机构那种横暴权力的存在。但并不能说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是普通的所谓“民主”形式的,因为它既不像政治民主,也不像社会民主,既不是横暴性质,也不是同意性质,既不是发生社会冲突,也不是发生社会合作,是一种持久的教化性的权力,是一种在时间的长河里不断的演化出来的一套行为规范,是社群中人人都认同的一种权力。这种权力,作者称之为“长老统治”。

在缺乏变动的乡土社会中,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血缘社会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无从选择,也无从逃避;地缘是血缘的一种投影,从一定的程度上是依血缘的亲疏而定,没有血缘关系的地缘社会在乡土社会中是很难形成的,或者是难以融入的,“客边”、“新客”、“外村人”等就是生动的描述。完全静止的乡土社会是不存在的,只是相对于现代社会而言,乡土社会的变化十分缓慢而已。论权力的性质时,作者前文提出了横暴权力、同意权力和长老权力,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又发生了第四种权力,即时势权力。这种权力和横暴权力不同,因为它并不是建立在剥削关系之上的;和同意权力也不同,因为它并不是由社会所授权的;和长老权力更不同,因为它并不是根据传统的。

本文由 文言宝 整理,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wenyanbao.com/html/20221225/5988.html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