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00字
这是我不舍放弃的一本书,故事连贯性强,断断续续的我还是读完了它。
故事主要用了倒叙的手法,把回忆搜罗出来,给我们呈现出一个老者在徒步中的自我反思,从而达到救赎。
这个救赎包含的意义非常广阔,不仅包括对冰冷家庭的挽救和迟暮夫妻的爱的重新唤起,还有对友谊和对物质与名誉的重新认知。这也是我理解的这部作品的主旨。
有着合适的手法构思和写作,有着真挚的感情表达和丰富的主旨内涵,再加上些合理的剧情,这部作品自然就是经典了。如上谈了书法和主旨,下面简单梳理下剧情,直接正叙。当然对我还没读又想读这本书的人,这可能是可耻的剧透。
故事从主人公哈德罗幼时说起,他父亲酗酒,母亲出走,没有受到一般父母对儿子应有的关爱,从小就养成了孤僻和不善言谈的性格。青年时期有了自己的爱人莫林,并结婚生子,儿子戴维。戴维也像他爸爸一样内向,每天把自己关在自己小屋的学习,在剑桥毕业后,没有工作,嗑药酗酒,最终自杀。母亲莫林迟迟走不出阴影,并把罪责归给哈德罗。自此两人在一个房子里分居,形同陌路。儿子的死对哈德罗也是有很大打击,他跑到自己凶狠老板办公室,打破老板最珍惜的由母亲留的玻璃品,但他老实简单弱小的朋友兼同事,奎妮帮他顶了罪,并且当场被开除。在没有留下新地址后离开了。很多年后,当哈德罗和莫林持续着乏味的生活的时候,奎妮得癌症的信传来,哈德罗听信加油站女孩的话,准备穿越英格兰徒步去看她,给她生的希望。徒步中,他被定义为现代朝圣者,并影响了许多生活失败的人一起走,他们把他当作精神领袖,但后来被一个叫里奇的人取代了,朝圣者变成了一个组织,有了商业价值。这不是他想要的,他又孤身一人,困苦艰难,后终于到达见到了奎妮,奎妮也在这时去世了。朝圣算是结束,整个徒步中,他们的思想都有了巨大改变,这时莫林和哈德罗都重新唤起了双方深沉的爱。
我理解的整本书就是这样了。总之,我还是有很大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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