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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味在人间》读后感_1100字

《至味在人间》读后感1100字

陈晓卿是我心中新晋的男神,圆桌派里面认识这个说起吃来就开始闪闪发光的黑爷们,简直自带光环,跟随他的描述,你的肠胃就能不自觉的满足起来,仿佛一起品尝过一样。我还说这哥们好专业啊,后来才了解他就是舌尖一二的导演,原来只看过舌尖一,二都没怎么看,三看了一两集感觉不对味,后来才知道背后的原因。这本书也是圆桌派里面提到的,找出来看了。读了他这十几年的小文,合上书才能感觉他对美食理解的不一样,是人的不一样。

其实整书几十篇都是每次对觅食后的一些感慨和想法的小结,横拉西扯,不刻意地去挖掘什么,去升华什么,就是简单的平白直叙,这种尤其过瘾。最后就能明白老哥们对美食而引申出去的内在性格,孜孜不倦在钢铁森林里追求的是人间烟火,是市井气,是生活气。

“为什么他总是满含口水,是因为他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这一句就已经是贯穿全书的灵魂了。

这也让我想到很多国外大佬喜欢光顾小店的事情,老梅请到酒吧去吃炸鱼薯条,奥书记喜欢的那些街边小店,连小鬼也是体贴去吃地下室寿司。街边小店或是老店才能体会这个店主甚至是这个城市的味道吧。

我虽然对美食的追寻不是那么的心心念,但是单单想想在街头深巷找一家老店,三五好友,简单一聚,推杯换盏,觥筹交错,胡天海地,乱吹牛逼,也是一种小幸福。

对我来说,吃什么肯定没有和谁吃重要,觅食有的为了社交,有的为了聚会,有的为了摆阔,有的为了果腹,有的为了谈恋爱,有的为了谈生意,真正直奔着美味去的,我认识的人里面也只占很小的比例。有时候在外吃,觉得口味不错,心里想着的也总是,味道还不错哦,下次可以带家人来尝尝,或者是下次父母再过来的时候可以来试试。

老陈自我描述属于居京外地人,无论到哪里都是寻寻觅觅家乡的美味,对家乡美食的描述也颇费笔墨,那肯定也是高一等的待遇。像我这种年少离家多年,尤为感触,在外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在家成长的时间,人生中最重要的性格、习惯养成以及工作、生活的建立阶段都是在外,都说人最难改变的是自己的味觉记忆和习惯,就我而言却是不敢直言如此,对于家乡的记忆和习惯已然模棱两可,在网上看到“家乡帖”总还是要点开看看,回忆回忆小南门的牛肉汤、国光的撒汤、三里营的馅饼、锅贴、鸡汤馄饨,从吃的上面总是引申到当时吃的时候的样子或者前后做过的事情,笑一笑罢。

现在每次回老家都是匆匆,但是每次回去老妈总要想办法凑各种时间去烙饼、手擀面条或是炒几个小时候吃的菜,嘴里再念叨念叨“这是你最喜欢吃的,平时可吃不到”,心里总是暖的,对我来说,味道可能记不住,习惯可能已经改变,但是回家以后的那种舒坦与满足,从肠胃顺着抬头纹直冲脑门的感觉是变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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