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纱》读后感1600字
《面纱》:死的那人却是狗
继《与6⃣️便士》,这是我这周读的毛姆第二本小说,花费三天,不长不短。本计划一周一本,但进度比我想象中的快一点。还是打算保持边阅读边记录的习惯。
“我对你不抱幻想。”他说,“我知道你愚笨轻浮,知道你头脑简单,但我还是爱你。我清楚你的追求和理想庸俗不堪,可我爱你。我知道你就是个二流货色,但我爱你。”—— 瓦尔特
故事主线发生在军阀混乱、霍乱肆掠的中国南方小镇。一对出于爱慕虚荣匆匆结为一对的夫妻,凯蒂热爱社交、舞会和游戏,瓦尔特确是个沉闷的人,却毫无保留地给了她全部的爱️
很快,凯蒂与幽默英俊的唐生相识,并疯狂陷入热恋。在一次偷情被丈夫撞见后,凯蒂找唐生摊牌,本以为是幸福生活的起点,却没曾想是地狱的开始。准确的说,是瓦尔特内心煎熬地狱的开始。有家室的唐生,断然不会抛弃自己的地位,拒绝了她。
为了惩罚妻子,被背叛、愤怒蒙蔽双眼的瓦尔特,让妻子与他一起来到了湄潭府。
那是一个霍乱肆虐的东方神秘小镇,远离上流社会那些舒适安逸的生活。这里到处充斥着死亡,脏乱,和不堪。瓦尔特专心于自己的工作,帮助小镇的人民控制,深受百姓爱戴和尊敬。凯蒂得知后,深以为自豪。但就是就是无法使自己爱上他。
呆在与世隔绝的小镇、从事于崇高的事业,受人尊敬的瓦尔特,却始终被愤怒和被背叛的耻辱感所包围,饱受内心煎熬。不肯原谅妻子,亦不肯放过自己。最终,瓦尔特染上霍乱,被爱吞噬死去。临终之时,他对凯蒂说:“死的却是那条狗。”
这句话出自诗句《挽歌:哀悼一只疯狗之死》,这是一首讽刺诗,描述被疯狗咬了的好人没死,咬了好人的疯狗死了。最后两行诗句:'The man recovered of the bite, The dog it was that died.
这也是全书最受争议之处。
讽刺的是,毛姆在书中暗示瓦尔特可能是因为拿自己做实验才不小心染上霍乱而死,因此可能是自杀,令人唏嘘不已。也许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哪怕到头来吞噬了自己也在所不惜。
“记住,尽职尽责没什么了不起的,那是你必须做的,和手脏了要洗手一样不值一提。唯一有意义的是热爱自己的职责,当爱和职责融为一体时,上帝的恩宠就在你身上,你将享受出人意料的幸福。”——— 修道院长
反观凯蒂,她淡然接受了自己的不美好和罪恶,不夸大、不畏惧也不刻意。
在这些生与死挣扎的日子里,她被修道院里无私奉献的修女所感染,也加入进来。并领悟到,自己以前所苦恼的爱恨情仇,那些伤心欲绝,在更为广阔的天地里,又算得了什么呢?
她以一种看透世事的眼光反观了自己之前对唐生几近疯狂的爱恋,觉得好笑,也看清了他的虚伪自私。并不再把男人视为自己终生的追求,不求伟大,只求独立;不求勇敢,只求无畏;这样才能找到一条通往内心宁静的道路。
如果以为丧夫之后的凯蒂回到香港,遇到唐生彻底洗心革面重新开始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可能出自考虑观影人感受的角度,电影里最后的镜头拍得很洒脱,凯蒂牵着五岁的儿子在花店买花送给外公,路上巧遇唐生。小男孩问妈妈,那人是谁?凯蒂云淡风轻地说:“那人谁也不是。”
书中的原著却截然不同。回到香港的凯蒂,暂时安顿在唐生家里。由于丈夫为事业献身,作为妻子的凯蒂得到了人们的怜悯和照顾。重归久违的生活,她得到了全身心的放松。本以为自己再次面对唐生时,能冷漠地揭穿他虚伪的面纱,看穿这个自私的小人。但再见唐生他却依然英俊潇洒,仍然是当初那个他所深爱的人。几经挣扎,又深陷泥潭。事后又百般厌恶自己,最终选择逃离此地。
也许人性如此,人本身就会经历幽微又奇妙的变化,反反复复,需要你恰如其分地正视它。
虽然美好、欲望与罪恶纠缠交织,却不再控制你。揭开面纱,一切如旧,又宛如新生。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毛姆是个极其“凶残”的作家,把那些熟知的美好冷静撕碎,并扔在地上狠狠踩上两脚。这本爱情小说里讲的爱情,充满背叛、愤怒、报复、和救赎。再又不得不让人觉得,这就是揭开面纱,生活本身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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