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300字
你是要眼前的苟且,还是诗和远方?
2016年,英国小说家、剧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逝世的第五十年,版权期刚到,他的作品出版物开始在国内井喷式增长,其中,攀附着当时国内网路上“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思潮,这本以追逐纯粹梦想,放弃现实冗杂为主格基调的《月亮与六便士》,稳稳地成为网络上,书店中最畅销书籍栏目的钉子户。
本书的主角原型是与梵高,莫奈同一时期的印象派画家高更。可惜,他的名气被梵高这个割耳狂人盖过,生命也没有像莫奈这个86岁高龄老人家一样熬到被世界推崇的那一天。不过,艺术家的狂拽疯癫,不顾一切的气质,却在毛姆的书中复活,在五十年后的今天,让无数在职场泥潭里挣扎的年轻人憧憬。
翁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本书主角,工作稳定,收入不错,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家里还有一位贵族娇妻,两个可爱的孩子,本来可以平平稳稳过完这一生,但在他不惑之年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发现画画才是他毕生的追求,发出“我要画画”的呐喊后抛家弃子溜去画画了。画画期间,开始放飞自我,他为人冷漠、无情、粗鄙、疯狂,一点都不懂感恩、反省,那些他周围帮助他的人,都被他当做毫不在乎、甚至是不值一提、可笑愚蠢的东西。在他最潦倒,潦倒得快要死掉的时候,唯一欣赏他的朋友把他接到自己家里,尽心照顾,他却把朋友一家搅得家破人亡,最后流浪到大溪地,与一位以他为中心,为他生孩子的当地土著女孩结婚,创作出无数作品后罹患麻风病死掉的故事。
我始终觉得,书,是让我看别人的故事,找自己的答案。那么多抛家弃子的逐梦者,能在沥青路上开出鲜花的只有圣徒和诗人。斯特里克兰那种为梦想不顾一切,伤害周围关心自己的人,无论成就如何,这个烙印算是烙上了。所以,我非常不喜欢斯特里克兰,甚至对他感到恐惧,这个人物对我毫无吸引力,因为他我都想扔下书看会儿美剧缓缓。不过,他那至死不渝追求艺术梦想确实满足了当下社会氛围高压下的渴望,但脱离了生活还是生活么?我更认为,伟大的孤独值得赞叹,而平凡也有平凡的乐趣。
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却是斯特里克兰的妻子,虽然书中笔墨不多,但她聪明,坚强,有担当又自强不息,对感情拿得起也放得下,短暂的伤痛过后,发现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承受与忍耐的,所以,她在那个男人赚钱养家的年代,靠自己的努力,扭转贫困的生活,当一切都重新向美好出发时,她会忘掉以前种种的不如意,当做一切的艰难都是一场梦。梦是虚幻的,美好的生活才是真实的。
人都有梦想需要实现,实现梦想的道路千千万,但我这辈子绝逼不会像斯特里克兰那样不顾一切。因为我不是普罗米修斯,我不想被鹰抓,我也不是西西弗斯,我不想每天孤独地背负着巨石。我热爱画画,热爱我的亲人们朋友们,也是个热爱生活的普通人,在我的世界画画和生活并不冲突。不可否认,斯特里克兰是一位艺术天才,但天才也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位。同样的,我们拾取地上的六便士,也并不妨碍我们观赏夜空中的皓月,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当一个人选择月亮抛弃便士的时候,他不单单抛弃了社会的丑与恶,也抛弃了社会的美与善,私以为,追求梦想的背后不应该是没有担当。
看别人的故事,找自己的答案。我既要眼前的苟且,也要诗和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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