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论》读后感1000字
内容五分,加上翻译因素扣掉一分。
与其说写书评,不如说给自己梳理一下这本书的主要内容。
这本书的上半部分主要是批判了当时社会主要存在的君权神授论和王位世袭论,作者用了大量《圣经》中的语句和案例来证明,看书的时候简直钦佩作者的逻辑能力!首先,作者论证了亚当并不基于父亲身份或上帝明确赐予而具有对子女的支配权以及对世界的统治权,因为上帝没有赐予亚当对低等动物的统治权,并且亚当和夏娃都拥有亲权。其次,即使亚当有这种权利,他的子女也无权继承。第三,即使他的子女可以世袭这种权力,因为没有自然法的明确规定,所以无法确定子女中和人该继承这一权力。第四,即使有办法确定,但是当今谁是亚当的长房后嗣无从考证,所以任何人都可以说自己有统治权。
下半部分是作者自己论证政府的起源和目的。主要包括几点。首先是自然状态和战争状态的划分和转化,其次是政治社会的起源。作者认为自然状态有三种缺点,即缺少统一为公众知晓的法律作为衡量标准、缺少公正的裁判者、判决无法得到有效执行。所以人们自愿放弃自己的惩罚权而交给统一的机关行使,这也是政府和政治社会产生的缘由。此外,作者还提出政府的目的在于保护私有财产,提出了法治和分权思想,论述了什么情况下政府会解体,即国家权力的目的被忽略或遭受打击时,人民对于政府的委托就取消了。
读完这本书,感觉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很多思想是一致和相通的,即人们让与出自己的一部分权利组成政府。再一次感慨那个时代思想的先进性,毕竟,书中太多东西,比如法律的目的等等,直到现在都还在沿用。
读这本书刚好是在毕业论文写作的后期一直到答辩结束。想起导师总说我的逻辑不严谨,论述不彻底,我那时候还觉得他吹毛求疵,不过看完《政府论》,发现自己和洛克相距确实甚远。
这本书唯一让人深恶痛绝的地方在于翻译,完全按照英语的语序翻译而不详细加以揣摩。诚然,哲学类书籍的翻译确实很难,不仅要求对语言敏感度和熟悉度高,还要求译者本身对于哲学和法学有着极深刻的理解。想起看《杨绛传》的时候杨绛先生对于翻译作品的要求了,信、达、雅,有时候不要求完完全全翻译出原句每一个词,而要达其精髓。这份译本,做到了“信”,“达”尚有欠缺,“雅”还差的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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