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春风十里不如你》原著)》读后感700字
这本书不给星评,其实电视已追到25集,秋水已经向英男求婚,但心里却爱着小红,估计后面就要开始秋水无限渣男的一面了,二者选其一,可男主却偏偏吃着碗里瞅着锅里的,决定不继续追了,没意思。看了书评,知道了结局,最后落得孤单一人,猜也会猜到是这个样子。
我翻开这本书看了前两节,书本和剧情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书本是乱序,跳跃性跟强,我也很难跟着作者的思维跳跃,初看文字,言语很大胆也有点粗俗,以前我从没读过这样的文字,也不曾想到这样的文字也能够出版,在看到这类文字之前我的世界还是一派正经,接触后,其实人活的不正经才好玩,从蔡澜的《我决定活的有趣》开始,我发现以前受到的价值观就是压抑本性,告诉你一定要做个老好人,现在觉得人应该释放本性,接受你原原本本的样子,闷着才无聊。
原本我是不爱看书的,我只爱看剧,直接画面摆在你眼前,你都不用像看书那样去构想画面,还能欣赏高颜值帅哥美女,这是对像我这偏宅的人来说打发时间的最优方法了,但到现在我看来看去也就那样了,看谁都脸盲,几乎不会因为一部电视或综艺去喜欢一个明星,明星也都是普通人,有跟我们一样的普通情感和喜怒哀乐,与其去看别人的生活,不如好好的体味自己的人生。再者看书和看剧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看剧你感受不到什么,看书却可以寻味作者的文笔和思想,这些东西在我本人看来是单纯的靠演技演不出来的。
打发时间的方式有很多,为什么偏要选无意义的一个,电视再也不看了,没意思。虽然我看书不多,但我发现我越看越觉得自己无知,世界之大,只是我了解体验的太少!!![捂脸][捂脸][捂脸][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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