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读后感3500字
一、“于连”
他有一个作木匠的爹和两个作木匠的哥哥,全都生得身强体壮五大三粗,唯独于连是一个“十八九岁的瘦小青年”,眉清目秀,天性聪慧,喜欢阅读和沉思。这样一种性情上的差异,使得他饱受家庭的虐待:
家里人都看不起他,他也恨父亲和两个哥哥;
因此,故事刚才开场,于连就被老爹揍了一顿:
于连不专心照看机器的运转,却在埋头读书。老索莱尔对此最为反感,他可以原谅于连身材瘦削,跟他的两个哥哥不一样,不适合干力气活儿,但他不能容忍于连的这种读书癖,因为他自己不识字……猛的一掌,把于连拿着的书打落到河里,接着又是猛的一掌打在于连的头上
于连与整个家族格格不入,作者并没有花笔墨介绍其原因,其实,这样一个角色在逻辑上的合理性根本不必要深究——说到底,于连在《红与黑》当中的故事,只是司汤达的一场思想实验:在社会文化的影响下,什么样的人生才是幸福的?
因此,为了进行这场实验,作者便创造了这么一个非常规的“青年野心家”的角色,敏感而聪慧,柔弱而沉静。又因为这样一个性格特点,使得读者在开篇当中所能得到的唯一的印象,就是:于连与其干木匠活的原生家庭格格不入,因而常常挨揍。
主人公的基本角色构造其实已经奠定了整个故事的基调:当于连与家族格格不入的时候,其实作者在暗示:于连与整个社会格格不入。
正因为自我的天性不能够被社会所接受,所以于连才能够拥有足够的心理动力,老早便树立了飞黄腾达的坚定信念:
谁能猜得到,他脸色如此苍白,如此温柔,一副女孩儿的容貌,心里竟藏着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不可动摇的决心呢!对于连来说,飞黄腾达首先就是离开维里埃,他恨透了他的家乡。他在那里看到的一切使他的想象力冻住了。(23页)
其实,正是因为于连是这样一个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个体,不能被这个社会所接受,所以,他才如此迫切地需要一份由社会的所颁发的奖状:“成功”——以此来证明自己,并逼迫社会用一种俯首称臣的态度接纳自己。
二、时代的文化加工品:“红”与“黑”
《红与黑》副标题“1830纪事”,于连所生活的时代乃是“法国(1830)七月革命”前夕:一个秩序变革,政局更替的时代。历史上的书评,对于“红”和“黑”的象征解释也比较统一:“红”象征新时代的革命力量,以拿破仑为代表(拿破仑的军服为红色);“黑”象征旧时代的守旧势力,以僧侣的黑色制服为代表。正是在这个时代当中,整个社会的秩序和政局被红与黑两股势力所把持着,而在于连的青少年教育过程当中,这两股势力的代言人则分别是“老外科军医”和“谢朗神甫”。在前者的故事当中,于连崇拜拿破仑的伟业;而通过后者的教育,于连则由于其天生的聪慧很快便将教文化烂熟于心。
红与黑,是于连的追求成功的两条社会捷径,也是社会上的两股对抗势力,因此,当其通过文化内化到于连的内心以后,他便不得不长时间地处于内在的冲突当中:
“拿破仑名扬天下之日,正是法国害怕受到侵犯之时;战功不仅必要,而且时髦。可如今一些四十岁的教士就有十万法郎的年奉,相当拿破仑的那些著名将领收入的三倍
新时代的“红”,在于连心中所打造了一个扮演英雄、承担虚荣的社会标准,成为了他驰聘情场的道标;
旧时代的“黑”,在于连心中所打造了一个虚伪、做作和利己的社会标准,成为了他混迹宗教界和军政界的导航。
红与黑的社会冲突加之与主人公的身上以后,便成为了“三角冲突”。
在情感上,于连试图把自己装扮成为一个“风月老手”,是充满荣誉的将军,是战无不胜的骑兵,这样的一个军人式的理想形象(红)其实与于连的本性相违,因此,在与德·莱纳夫人的情感生活当中,于连常常弄巧成拙。用司汤达的话说,那便是:
唉,这就是一种过度的文明造成的不幸!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只要受过教育,其心灵便与顺乎自然相距千里,而没有顺乎自然,爱情就常常是一种令人厌烦的责任罢了(72页):
为了成为心目中的拿破仑,尽责地扮演一个“惯于引起女人注目的男人的角色”,在于连的情感生活中,作者评论道:
然而,在那最温柔的时刻,他却成了一个种奇怪的骄傲的牺牲品,他竟还想扮演一个风月老手的角色。他竭尽全力破坏自己的可爱之处,真令人难以置信。他不去注意他激起的狂喜,也不去注意使狂喜变得更加强烈的悔恨,反而始终让责任的观念在眼前出现。他害怕一旦离开他打算效法的理想模式,他就会陷入痛苦的悔恨之中,成为永远的笑柄。一句话,使于连出类拔萃的那种东西恰恰使他不能享受就在他脚下的幸福。譬如一个十六岁的少女,面目本来娇艳可人,却愚蠢地搽上了胭脂(79页)。
在某些时刻,于连也能体会到,丢掉伪饰的人格,做一个真诚的人是多么愉快,但是,作者也很快指出,于连恰恰“缺的是敢于真诚”:
新生活的最初几天,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差点儿向德·莱纳夫人坦白他的野心,这野心迄今为止一直是他生活的本质(84页)。
为了在情场上获得胜利,在社会上赢取奖章,来到神学院以后,混迹宗教界(黑)的于连继续掩饰和隐藏自我,试图让自己和其他人打成一堆,然而由于其天生的敏感和细腻,使得他永远无法与其他僧侣混到一块去。
正如作者在全书对于连所作出的多次评论:
他没有一个不失去一分钟、一个机会的律师所具有的那种机灵、狡猾的才能。
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174页)。
正是在这样一个与自身天性背道而驰的生活当中,在神学院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于连的努力只换来了只有排挤和冷漠。相反,倒是当他不再伪装自己以后,大谈世俗文学,反而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赏识,然而打开了去往首都巴黎从政的捷径。
三、幸福的少数人
“献给幸福的少数人”,我们从中不难看出,在作者的眼中:大多数人都是不幸的。
人之为人,与动物有别,乃在于除了吃喝拉撒交配繁殖生老病死这一动物性的宿命之外,人还必须为之建立一个答案。动物在这个过程当中不需要答案;然而,倘若丧失了答案,人便只能选择自我毁灭。
围绕着对这个答案的追问和解答,且不论其中的差别和高下,便成为了人为自己所打造的精神框架和社会系统:文明。
每个时代的文明都有自己的颜色,在法国的19世纪初,司汤达将之描绘为红与黑:作为新旧两个时代的价值象征,它们分别为人生的“成功”给出了不同的答案,只是,这两个答案都与主人公于连的天性格格不入:他既不能成为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也不能成为一个死板的教士。《红与黑》的整个故事所描绘出来的情景,便仿佛是将一个圆形的玻璃球放进了一个装满了玻璃方块的瓶子里;便好像是将一只麋鹿扔进了一个充满老虎和豹子的丛林——他与整个世界格格不入。
于连所象征的,不是19世纪批评现实主义的“青年野心家”(巴尔扎克笔下的“拉斯蒂涅”更为典型),而是历史上少数与人类的过度文明产生矛盾的个体。
与文明保持矛盾,乃是主体保持天性的必然代价,他不得不长期地与社会和文化保持着一定程度的对抗和张力。因此,这样一种保持天性的幸福,必定只能是“少数人”的志业。
而这样的一种反抗过度文明的志业,便是“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
正是怀着这样的理想和憧憬,在《红与黑》这场思想实验的结局里,于连最终放弃了由过度文明所带来的虚伪的生活,放弃了野心家的大好前程(无为),自愿认罪受死。
于连的“罪”,不是在政治生活当中与人同流合污——而是甘愿放弃自我,任由自我的生活受时代和社会的支配,任由天性受文化戕害。
因此,最后认罪死掉的,其实只是于连的肉体和他这个角色。
而真正活下来的,乃是于连的灵魂,乃是“幸福的少数人”——乃是那些能够在社会生活当中保持天性,顺其自然的少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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