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00字
近8个小时粗略看完,后半部分更是匆匆而过。后来,又重新看了最后一部分。
读完的总体感觉就是温暖两个字。
律师阿迪巴斯带着儿子杰姆和女儿斯库特生活。阿迪巴斯一派绅士风范,他温和坚定,待人友善,敢于挑战,做人低调,身怀绝技,但不轻易出手。
他非常爱孩子,尊重孩子的个性,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下班回来会让斯库特爬到他的膝上,下巴抵着儿女的头发,也会让斯库特钻进他的怀里,给他读书看报讲故事,他深深地爱孩子,用自己的行动告诉孩子如何做人。这是一位慈爱开明的父亲。
他宽厚仁慈,上班路过的邻居,濒临死亡的太太,尽管每天会刻薄地批评他维护黑人的权利。可是他不斤斤计较,还鼓励杰姆每天去给她读书。
他顶着重重压力,接下为黑人辩护的案子,他胆大心细,机智灵活,在法庭上唇枪舌战,虽然没有赢得官司,可是他获得了邻居们对他的尊重。
在父亲的言传身教下,两个孩子的个性被父亲保护得特别好。他们对周边的事物充满了探索的欲望,一直想办法走进邻居怪人,尽管迷雾重重,他们的善良和正义还是得到了怪人的喜欢,在关键时刻救了他们的命。
这是一部好看的小说,流畅优美,充满幽默感和哲理性,悬念叠出,引人入胜。以长年足不出户的怪人为伏线,牵着剧情一步步发展。
斯库特小小年纪有着鲜明的个性,大胆泼辣,独立正义,聪明伶俐,又富有爱心,很令人喜欢的一个孩子。
文章里有几段话印象深刻: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小说所要表达的主题鲜明,让我看到一个个人性的光辉,照亮前方的路。文学的魅力在此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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