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1900字
之前在图书馆被人借走了,就在微信上看了。当时上英语写作的时候有一篇英文书评,关于这本书的,所以一直有印象,就留在书架上。
我觉得有种小说之所以能从众多小说中脱颖而出,除了流畅的文笔以及合理的剧情或者饱满的人物形象,更多的是和时代的契合,或多或少都会对时代特征有所反应,比如《了不起的盖茨比》,《灿烂千阳》,而《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如此。
我对于题目的理解:就如文中对于知更鸟的描述:只是尽心歌唱,从未做过伤害人类的事,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桩罪事。如果把这个跟黑人汤姆的案子对应起来,那就是美国当时处在一个种族歧视很严重的阶段,而把黑人比做知更鸟,他们身为奴隶,身为下等人种,只是在做本分内的事情,并未做出逾越边界之事。而汤姆案子的败诉其实也象征了美国要实现种族平等,还需要很长的一段路走。这段路不光需要政府的大力推进,法律的相应完善,我认为所有因素中最重要的是白人对于黑人态度的转变,这种印象的转变往往需要很长时间。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桩罪事,一个人想要射杀知更鸟,一群人阻止,这个社会无疑是发展进化的;而一群人想要射杀知更鸟,只有一人阻止,那么这个社会的教育还不够开化,制度还不够完善,政策还不够全面。
而阿蒂克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平视种族差异,尽心为被告辩护,这是身为一个律师的责任,他尽到了本分;潜心教育斯库特和杰姆,教会他们认清社会现实,即使在“黑暗”时期也要坚守心中的“底线”,这是身为父亲的责任,他尽到了本分。
通过汤姆这个案子,可以更深理解美国当时,在梅科姆是一个盲目乐观的时代,除了去恐惧恐惧本身,也无什么好恐惧的。
其实能从阿蒂克斯身上看到身为一个好的律师,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品质:
1.实事求是,这是身为一个律师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对于汤姆案件本身实事求是,对于子女教育实事求是,对于社会现实实事求是,对于应该承担的责任实事求是……从不“粉饰”社会太平,也不为子女犯下的过错开脱,也从不侍才自傲。
2.积极而为而非消极避免,这是对于职业乃至于生活的坚守。接受汤姆这个无人愿意接受的案子后,即使已知结果会是败诉,也在案件期间尽心尽力收集罪证,整理案文。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他以汤姆的利益为首要考虑要素,即使在案件终结,汤姆死掉后也去看望海伦,为她的生活分忧。
3.逻辑清楚,条理清晰,以理服人。在辩护现场,他对于原告证人的提问可谓经典,层层推进,滴水不漏。要知道一个经验充沛的律师,在面对如此棘手的案子,面对公众舆论一边倒的情形下,是很难站在对自己不利的立场淡定从容地辩护争取,但阿蒂克斯在审判现场能做到淡定从容,真的很难。
4.礼貌待人,言语之中体现教养。在辩护现场,面对毫无教养依靠自己白人身份有恃无恐的原告一方,即使处于对立状态,阿蒂克斯也能做到礼貌称呼,温和询问。这种教养当然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形成,而是常年累月下的习惯使然。
其实同样,作为父亲,他尽力让孩子认清这个社会:并非像想象中的平等,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却不处于一个水平面上,有些是由你的血统决定,毫无根据可言。
同样,在法庭上,他让孩子进一步意识到,当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打官司的时候,不论对错属于哪方,赢的总是白人。这很丑恶,但它也是事实。
他让斯库特和杰姆明白,凡事都无定论,有些时候在社会面前,个人的一步虽然看似渺小,但对于推进社会变革却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通过斯库特的姑妈,我们可以认识到,在当时社会,家族观念很强程度上影响上家族内部人的发展,而在这之中,当属对于男女差异的刻板印象,这种印象持续到今天,各个国家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他们认为,女生就一定得是淑女,就一定要文静,就一定要穿着蓬蓬裙端庄地坐在椅子上小口吃饭,而不是跟着男孩子后面去疯玩。
其实说实话,有时候我挺赞同这个观点的。毕竟男女之间是真的有差异的,做到每个方面毫无差异根本不可能嘛。我的意思并不是男女之间不平等,我的意思是既然社会有它的一套准则,而且运行这么多年,至少有它一定的合理性嘛。但阿蒂克斯做的其实很好,在当时让两个孩子都随心所欲的做喜欢的事,并没有因为性别不同而对于两个人有什么偏差待遇,就这一点还是很让人敬佩的。
梅科姆是一个小县城,县城里不同的人从事不同的工作。你清楚的知道你生活的街道发生的大小事件,街坊邻居看着你长大,你在这条老街好多年,清楚的知道不同邻居的脾气秉性,想想其实还挺美好的呢。梅科姆是众多小县城的缩影,要是没有种族歧视其实还算一个美好的地方,不过这种由大时代背景决定的事也没办法啦。
成长总是会犯错,但没关系,谁都犯过错。有人会在成长中迷失,要说什么东西不能去盲目从众,想必就是人的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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