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100字
这本书,真的感触太深太深,想起了另外一本《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那本书是一个固执的老头为了一生挚爱的人向死而生,让单调的去死的生活重生了光彩。这本书是一个可以说是一生失败的老头(夫妻关系紧张,儿子在自己眼前自杀,自己工作一生碌碌无为),对信念的坚持和自我救赎的过程。真的没想到,两本书,两个老头给人能带来这么大的震撼。
信念,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毕业后,爷爷和我说过:一个人如果能一辈子一门心思去干一件事,绝对会成功的。也许这是不是就是信念?一个人的朝圣,一个人信念的朝圣,一个人自我救赎的内心朝圣。一个退休老人,只是为了一个信念,徒步走了627英里,(就是差不多北京到上海的距离,就是高铁跑将近3个半小时的距离。)因为他认为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一封信,一个加油站女孩无意的谎言,给了他要走下去的动力。无论经历什么,他相信只要自己一直走,好友就会活下去。正如书中护士说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当二人相遇时,真的看哭了,想起了太奶奶癌症临终前的表情,想起了她有气无力的眼神,想起了50多岁的爷爷握住太奶奶手哭泣,想起了人生中失去的第一个亲人,不知道这是不是人性最脆弱的地方。正是这样,有些事你现在不做,一辈子都不会做了。愿我们无论何时都可以,想到了,就去做。
救赎,书中可能大部分都是展现这一主旨,与其说是一场信念之路,更不如说哈罗德关于自己的救赎之旅。13岁,母亲抛弃他和父亲,16岁酗酒的父亲将他赶出家门,可能这导致了哈罗德以后的人生。工作单调一生碌碌无为,不善沟通与儿子关系一直紧张,由于儿子的去世与妻子的关系到达冰点。当书中看到儿子由于毕业没工作自甘堕落,母亲内心的痛苦,真的自己内心体会像刀扎了一样。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比给予你生命的人更爱你。正如文中哈罗德自诉“他是一个糟糕的丈夫,也没有做好父亲和朋友的角色。他连儿子的角色都做不好。不仅是他辜负了奎妮,不仅是他的父母不想要他,也不仅是他把和妻儿的关系弄得一团糟,还是他这样就走过了一生,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他什么都不是。”也许我们都需要一场心灵上的救赎朝圣,不为别的,就是别忘记自己是谁,别忘记自己失去的和拥有的。当莫琳最后扔掉了窗帘,或许都已释然!她原谅了丈夫,放下了失去儿子的痛苦。当哈罗德在医院看到了曾经拯救过自己的老友,在长椅上看到了来接自己的妻子,走了这么远的路,终于找到了最重要的是什么……。吗的的感动的要死。
这是唯一一本不希望被拍成电影的书,文字永远是最美的语言,最后,愿我们所有人都能明白“
曾今拥有的,不要忘记。
不能得到的,更要珍惜。
属于自己的,不要放弃。
已经失去的,留做回忆。”
……干自己喜欢的事,爱自己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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