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味在人间》读后感1300字
《至味在人间》
因为一集不落的把《舌尖1》和《舌尖2》看完了,确实看得人垂涎三尺,直咽口水,中国那么多美食,需要我们去尝,想想也是很值得期待的。看到《至味在人间》这本书,迫不及待地买了,还好也不贵,利用碎片化的时间,断断续续看完了,每一个相对独立,这样的文章适合碎片化的时间。
陈晓卿的文字温暖而流畅,很有亲和力,不刻意追求文字的华美,甚至有的表达有些许的粗俗,但是读起来很惬意,是我喜欢的那种。读他的书,仿佛不是读了些什么,而是有什么流淌进了胃里,流淌进了心里。文章中满溢了人间烟火气,既不高冷,也不小清新,而是独具陈晓卿的特色,他喜欢钻研街头巷尾小馆子里的独门看家菜,也喜欢跋山涉水跟着朋友品尝各路不知名的特色江湖菜。其实,对于他而言,吃什么、在哪儿吃这些问题,远不如“和谁吃”来得重要。所以,他多次表示:“其实,世界上最好吃的永远是人。”
看他写的那些地名和菜名,就会想到自己哪天到了那座城市,然后去吃他推荐过的菜,也是极好的,他们这高级吃货吃过的,那是反复比较过的,可信度极高,除非你不爱吃,别说你不想吃,谁也不会和吃过不去,对吧。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只有到过一些地方,才会吃到一些菜,我们若是在一个地方久了,就没有这样的口福,所以还是要走出去的。很多家里人的做法和动作,仿佛就在眼前,历历在目,引起很多儿时的记忆。前几天,到了诸城,吃到了熏鸡骨,其实就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味道做得确实不错,可惜只给上了一个,据说当初吴仪总理一口气吃过三个,宋祖英一口气吃过两个,哈哈。
对于吃,我还是不怎么挑剔的,从来不挑剔吃饭的环境,只要好吃,别的都不看在眼里,美味就是美味,再就是吃的讲究眼不见为净,曾经在大酒店实习的时候,一个厨师给烤鸭切块的时候,鸭大腿不小心掉到垃圾桶里了,拿出来接着剁吧剁吧,就上去了,所以真的不必太计较,太计较你就不会享受到美味。当然,这是我的观点,大家可以不认同。这边有一个全羊汤馆,给你放好肉和羊杂,自己拿着碗去大锅那把肉烫一下,然后盛汤,一个个人排着队去,吃的也乐此不疲。一个野生鱼馆,本来是在河边上的简易房子,吃客络绎不绝,后来被城管清理了,换到一处楼房那,生意一天不如一天,门可罗雀了。很多时候,吃的就是在那个地方吃那个味儿。
吃喝有道,写字有气。论写吃有人霸气侧漏,有人锐气狂奔,有人傻气直冒,有人酸气逼人,陈晓卿的气,是地气。这种地气,不是从地里冒出来然后被他一弯腰抓住的,而是酝酿于丹田,厚积于舌根,薄发于舌尖,逆向地深入泥土,深入地表,深入人心的“气”。所以,看他写的,你就仿佛身临其境、置身其中,让你有无尽的舒适感,当然也会有触动你的点,只有接地气,才会聚人气,要不然舌尖上的中国,也不会让国人如此热捧。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想知道陈晓卿的厨艺如何,在这里面没有体现,一般爱吃的人,都是做菜的高手。不过对我们鲁菜没怎么说,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偏见哦,怎么说那也是四大菜系、八大菜系之首呢!!
人身体上最爱国的部分就是胃,最爱家的部分也是胃,其实那就是所谓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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