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情人·乌发碧眼)》读后感600字
高三那会儿想从一言难尽的周考成绩中解脱出来,抱着被洗涤心灵、清醒神智的美好憧憬,我找到了《情人》的电子书资源。看了大概三十来页,我不仅没有解脱,反而陷入了另一个漩涡,一度怀疑自己是不脑壳有洞,不会吸收信息,看的背的东西都会漏。当时的自己真是,没点儿水平。现在再读《情人》,我终于面露苦色地面对了现实:时隔几年,我依然没点儿水平。
整本书读来清晰明朗,一两句话就可以总结概括,是一个谁都可以写,但没几个人能写好的故事。难就难在贫穷的白人小姑娘和她的有钱中国情人爱而不得的情感纠葛。我个人读时比较喜欢去品味字里行间溢出的人物个性,再把它们拼揍起来,形成一个与其说作者想塑造的,倒不如说自己理解的,或自己所期盼的人物形象。《情人》中的“我”老是让我想起《玩火的女孩》中的莎兰德,她们都一样,少时多难、瘦小但不弱小、早熟、个性、冷淡、不感性、不拖沓、思想独立、叛逆得光芒万丈,具备所处年龄段不应有的迷人特质。
至于《乌发碧眼》,说实话,我肯定失了智,不然不会连在讲什么都不知道。读完,我只记得黑丝巾、白被单、黑头发蓝眼睛、哭泣、睡眠、笑而又哭、生命、死亡,以及人物的痛苦、无力还有我没办法理解的纠葛。仅仅靠些物质名词就能够讲出一个让人摸不着头绪、理不清人物情感的故事,我只能说,不明觉厉。
打扰了,《情人》;打扰了,《乌发碧眼》;打扰了,玛格丽特·杜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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