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000字
严歌苓的书越写越好看了。
以前总觉得她善于讲故事而已——她的故事讲得都新鲜而曲折。
而这本写于2016年的书,对人性的揭示显得比较有深度了。
这本书跟不久前重读的王小波的《黄金是代》差不多,都是写文革时期人性的扭曲。
王小波与严歌苓人生最美好的“芳华”,亦是他们的“黄金时代”,都是在文革中消磨的。
文革固然荒唐,它用简单的教条,去鞭打、毁灭一切个性的、人性的东西。这样的斗争中,人性的丑恶被激发出来:以革命的名义,揭发、背叛、扼杀……
然而,人性的恶若不是本来就存在,任何因素都不会把它激发并扭曲到这地步。
人性里的恶就像是兽,需要用笼子把它关起来。这个笼子就是法律、做人的道德底线——不伤害他人、诚实守信等等。
而文革,就像打开塞子的魔瓶,放出了人们心中的魔鬼。
然而也有像刘峰这样天性善良的人。他以热心帮助他人为己任;更重要的是,他有那个时代难得的是非观——在世人以背叛为正义的时候,他从不背叛。当别人歧视冷落何小曼到令人发指的地步的时候,他自然地走出来,握住她的纤腰,把她托举起来,完成了何小曼一生中最完美的配合。
难怪何小曼爱上他。不仅仅是感恩,在她最难堪的时候,她真正认识了他的善良。卑微到自我贬抑的何小曼,有一千个理由爱上他。
可惜他不爱她,他的爱给那个林丁丁用尽了。他也不能欺负何小曼——不爱她却跟她在一起(其实何小曼何尝不愿意他欺负她一下)。
后来他跟她之间,互助成了一种超出爱情,甚至超出友谊的情谊。
所以我认为,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是不能一概而论的。一部分人天生善,另一部分天生恶。天生善的,外界也难把他变恶——像刘峰,像何小曼生父,像你我。而善良,往往又和软弱密不可分。
像刘峰这样的人设,如果不出意外,应该一直可以生活在象牙塔里。然而谁知道他也有人性,也有欲望。这把林丁丁吓坏了——刘峰“触摸”她的时候,她虽然很有意外,也有对英雄的失望,但更有表演太过的嫌疑——在她把眼光投向高干子弟的择偶标准里,刘峰是入不了她的法眼的。
于是她魂飞魄散的救命呼喊中,刘峰的一切英雄形象及待遇轰然坍塌。
从战场上失去右臂退役之后,他就挣扎在社会底层。像他那样的好人的毁灭,正是这个社会的悲剧,悲哀得让人如鲠在喉。
也是命运的拨弄吧。如果他一直做一个最底层的普通人,在山东某个地方翻他的筋斗,就没有这样的落差。所以我惟愿人人生活平安喜乐,哪怕平凡一些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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