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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_1300字

《牛虻》读后感1300字

对《牛虻》这本书的印象特别深刻,不是因为读过,而是因为初中一次考试时有人将书名写成《liu mang》(流氓)。
宗教信仰方面一向陌生,略去不谈。
蒙太尼里在“玷污”神圣的那一刻,就注定了几个人物的悲剧命运。
亚瑟(牛虻20岁前的姓名)的妈妈早逝。
牛虻的牺牲。
蒙太尼里终其一身都在赎罪,最后以死谢幕。
世俗是最强大的杀手,即使不在事发时对你千刀万剐,也会在日后一再消磨你的勇气,让你自取灭亡。
蒙太尼里让一个年轻女子怀孕,导致她在夫家受尽冷眼和欺凌。最后抑郁而终。
蒙太尼里远走中国传教,回国后也不敢与亲生儿子相认,私下里因为儿子和儿子妈妈的事也不知道操了多少心。最后还因为亚瑟得知真相后“杀死”了自己而抱憾半生。
即使是在他被万人敬仰的那一刻,他依然是打不开自己的心锁。那里有的只是满满的内疚,对上帝,对爱人,对儿子。
在儿子“死”后的13年里,他每时每刻都思念着他,愧疚自己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好像这个时候,让他做什么都可以,只要儿子能够出现在他的面前。
而当儿子真的出现时,他的选择又令人扼腕--同意设军事法庭处死作为意大利革命党领袖的儿子牛虻。虽然残酷,却无比真实--我们通常爱死人胜过活人。因为死人不会提要求,不会有感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爱。而爱活人是一个双方互动的过程,一定会存在满足不了的冲突。从这个意义来说,那些夫人死后不再娶的古人恐怕也不能说全部是因为忠贞,也可能是怕麻烦。一旦儿子被处死,蒙太尼里立刻开始后悔,在大典时被尊为天人的他,像傀儡一样履行职责,眼里看到的心里想到的全是儿子的鲜血。情绪得不到疏解,最后终于爆发,说了许多在外人看来纯属胡言乱语的疯话,并死去。
至死,他还是人们心中的“圣人”。而这个圣人,一直都欠儿子一个名份。
牛虻,本名亚瑟。蒙太尼里的私生子。他原本是一个温润如玉的美男子。因为参加革命党被捕,遭到误会,被最爱的女孩子打了一巴掌,得知自己的身世几个因素的综合打击,假装跳河自杀逃亡南美。
经过13年的逃亡、流浪、挣扎,美少男亚瑟变成了几近残疾的牛虻,饱饮了生活的苦酒。
好在困难没有毁灭他,反而使他变得更强大:表面上,他成为知名的讽刺作家。背地里,他是革命党的领袖。他还爱着青梅竹马的发小詹玛,蒙太尼里依旧是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人。尽管他也用笔讨伐红衣主教蒙太尼里,但那是爱而不得的愤怒。爱有多深沉,就有多伤人。当年,因为蒙太尼里的欺骗,19岁的他让自己“死”了一次--逃离了原有生活,在所有人面前消失。现在,他已有足够的理智与才华来抵御生活的残酷。他却因为蒙太尼里的意外出现而被捕。并最终借用蒙太尼里的手杀死了自己。
那个在监狱中求蒙太尼里放弃宗教与他一起远走高飞的牛虻,多么像一个缺爱的小男孩儿,他只是不停地要求蒙太尼里给他以父爱,这个情节也许停留在孩童时代。缺少父爱的环境中长大,得知自己的父亲是个神职人员而无法相认,足以摧毁他对一切的认知。而时至今日,他依然与宗教不共戴天,蒙太尼里的选择只有一个:儿子或者宗教。蒙太尼里的选择,结束了他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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