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就对了》读后感1200字
与其让别人来革你的命,不如先下手为强
文/媛姐读书
乔布斯说:与其让别人来革你的命,不如先下手为强。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被赶出公司后,依然可以东山再起,创造自己的新公司,进入苹果公司,他用自己创造的苹果手机革了诺基亚、三星的命,都是他先下手为强,独树一帜。
乔帮主的确有不同寻常的气魄,他生来就是改造世界的。作为普通人的我们,又是如何表现的呢?哪天遇到工作不顺心时,也常常想与其等着老板炒自己,不如自己先炒老板的鱿鱼。可通常是晚上想想路千条,早上起来回原路。又乖乖地准时到公司,跟不顺心的事情没发生一样。为何?没有去做的实力和能力。
类似的故事是不是好像说的就是自己,或是就是身边的某位同事?一开始兴致勃勃地要做某事,摩拳擦掌,可拖着拖着真正要去做了,却渐渐没了心情。
《做,就对了》这本书提到“5分钟起飞法”,很值得借鉴:暂时不管其它分心的事情,也不管自己有没有心情,把这件事情先做5分钟,不管它是洗衣服,还是写报告。
前几日,群友说他们公司今年大面积裁员,她所在的渠道,可能整体全被裁掉。我很替群友担心,跟群友说,我们公司正好也跟她的公司有业务往来,恰好我的BOSS也与她的大BOSS认识,要不要我去疏通一下,可以让她留在公司不被裁掉。
没想到群友说,不用。以自己的能力完全可以找到一份不比现在差的工作,她的自信是有缘由的。
她在原来的公司是中坚力量,有着较好的业绩和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她利用业余时间已经攻读下了北大的EMBA考试,她写的文章常被各大号转载,在我们共同所在的群里,她一直帮群主管理各种团队,井井有条。无论哪个方面,以她的能力都不必担心自己未来的工作。她在别人没来革自己的命之前,已经在不断地提升自己,先下手为强了。
而我的另一个朋友,就没有这位群友这么幸运了。从高中毕业后一直在一家公司安心工作,业余时间就在家做做饭,刷刷剧,当电脑已经是我们工作的必需工具时,她还根本不会操作,当微信已经几乎人人在用时,她刚刚知道微信是干什么用 的。她不愿接触新生事物,安心自己舒适的小日子。可去年公司不景气,她这超45人员自然是公司裁员的首选,被裁在家后找各种关系为自己找一份工作,无奈哪份工作需要的技能她都不具备,只好去给摊主站柜台,一天下来,累得要死要活还全年无休,这时她才觉得她是在温水里太久了,成了被煮的青蛙。
蔡康永说:15岁觉得游泳难,放弃游泳,到18岁遇到一个你喜欢的人约你去游泳,你只好说“我不会耶”。18岁觉得英文难,放弃英文,28岁出现一个很棒但要会英文的工作,你只好说“我不会耶”。人生前期越嫌麻烦,越懒得学,后来就越可能错过让你动心的人和事,错过新风景。
剽悍一只猫说:不去做,然并卵。与其让别从来革你的命,不如先下手为强。做,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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