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1300字
终于看完了,这一刻的想法是遗憾,难过,不舍。
其实看这本书之前,照例先扫一眼评价,看到最多的就是斯嘉丽勇敢,无畏。但是越看越觉得斯嘉丽怎么那么蠢,蠢得我简直看不下去。
贯穿全本的对一个男人的念念不忘,“我的阿希礼”“只要在阿希礼身边,我就可以得到勇气”…并且跟别人说话,有条不紊如阿希礼,聪明睿智如瑞特,不管别人怎么说,就是三个字:听不懂。
对斯嘉丽的改观,是从她拉着车回到塔拉庄园开始的,也有人说从她给玫兰妮接生完就完成了自己的洗礼,我倒是觉得是从知道埃伦去世她才长大,扛起了肩上的担子。
但是等到她连在对待囚犯的问题上,也不敢坚持自己的想法对他们好一点儿,并且到后来还告诉阿希礼可以压榨囚犯的时候,我简直觉得我看的这本书的女主蠢笨如猪,而且又自私势利的无可救药。
对于斯嘉丽,她的勇敢也许就体现在充沛的生命力上:饥饿打不倒她,贫穷也没问题,抢妹夫做丈夫,找敌人做生意,流产了或者失恋了(阿希礼),回到塔拉农庄就可以获得生的力量,从头再来。这种类似于初生牛犊的精神似乎是智商越低越富有。
整本书我最喜欢的是玫兰妮,第一次出场还是柔弱单薄的,但是越是到了困难时期越滋生出无限的勇气:敢于为了阿希礼对着那些贵族太太说出战争不正义,敢于在听到枪响之后拿着军刀站出来,敢于在所有人唾弃瑞特的时候出来为他说话,招待他,敢于在所有人怀疑斯嘉丽的时候时刻陪在她身边…并且与这勇气相伴的她的性格却是温柔而包容的,对孩子,对邻居,对朋友,对陌生人,都是温和而有礼,宽松而博爱的,玫兰妮真是圣母(褒义)一般的存在,给人力量,助人成长,富含所有女性应有的美德。
从瑞特第二次出场,就觉得这个聪明到牛逼的人物悲剧了,虽然看待时事眼神毒辣,尤其是商业嗅觉非常灵敏,说话条理分明一针见血,但是我觉得瑞特肯定结局不会美满的,果然到了最后也没让我失望…每次看到描写他眼睛里星星点点的光,或者隐藏在表露的情绪里的某种感情,而斯嘉丽又不想深想,都让我替他觉得很心酸…没办法哥们,谁让你爱上了一个智障…
机智如瑞特,在没有那么爱斯嘉丽之前,也能看清楚她的本质:自私,愚蠢,识人不清…但是却一直不愿意去指导她何为对的何为错的,可能恋爱里的人都是那么别扭,一边知道你这样不对,一边我就想让你自己改…直到后来对她吼了两次不要犯蠢,可是那时候的斯嘉丽已经听不进去了。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吧,看完这本书有这么几个收获:
品德与境遇无关。永远不要想着什么时候有钱了有权了怎么样了,我就表现优雅实现梦想做一个像谁一样的人,因为等你有钱了,你就记不起来要做什么样的人了。
相爱的人不要太讲究自尊。对于爱人,最好不要太过顾忌面子,因为对方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永远不要看不起别人。可能有些人思想老旧经济困难迂腐不堪,可是那些人可能有着丰富的阅历正好是你情感脆弱时所需要的。
不能相信政治家的话。虽然南北战争喊的是解放黑人的口号,可是这本书里明显看出北方佬对黑人的不屑一顾。
规矩的存在是必然的。瑞特对美蓝毫无限度的爱最终带来了灭亡。
是金子总会发光。真正有才华的人永远不会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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