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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宴之前(毛姆小说精选集)》读后感_800字

《赴宴之前(毛姆小说精选集)》读后感800字

在这本毛姆的小说集里,看到毛姆被读者喜欢成什么样了呢?毛姆自从东方旅行之后,作品里总是时不时的夹杂着一些中国元素,我不评论他真正的用意如何,不过我个人觉得他看起来很喜欢东方,但是对于评论中的读者独自判断的来说,觉得他是在讽刺东方讽刺中国,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这么觉得毛姆在讽刺中国的时候,却还很局外人的语气,下面接着崇拜他,对于现在漫天都是爱国主义情怀的年轻人来说,倒真显得有些滑稽。

书中的短篇小说有几篇写的非常具有哲学意味,比如《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赴宴之前》《红毛》等,特别是前两篇,我没看它们的创作时间,但我就敢在此断定,其必定是毛姆的偏后期作品,后期的毛姆不仅在剖析人性,另外多了一种对于自然的精神上的追求,追求返璞归真,追求平淡的生活和超脱的人生,其实就我对于毛姆的了解,他因写作而身名显赫,不说家财万贯,但至少可以算的上有钱人,社会名流,过得生活也并不节约,甚至有些荒淫无度,但是在他的后期作品里却越来越偏向于平淡平凡普通真实的理想生活,有些像经历了大风大浪,尝尽人生百味之后的一种回归,从农村到城市,在城市中享尽一切之后又向往农村的感觉,正是这种把人生百味人情世故都了解了,又十分会讲故事的人才写出了如此优秀的作品,毛姆太懂读者了,他就像我脑海中的希区柯克,对于电影的导演天赋,还经常在自己的作品里跑龙套,但你不得不佩服他们,让你看了就难忘,越看越想看,看完又回味无穷的人。

而最后关于短篇小说,简单想讲一讲,和人觉得短篇小说,虽然不长,几千到上万字不等,但是麻雀虽小也要五脏俱全,越是短篇小说,越是考验作者的功底,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一样不能少,还关键得会讲故事,得有一个梗,所以很多短篇小说都采用峰终定律,结尾大多会来个反转,让读者眼前一亮,毛姆最喜欢莫泊桑,契诃夫,他是看着他们的小说成长的,他从开始就有梦想有追求,他也成功了,莫泊桑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短篇小说家,多年后,毛姆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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