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帝国(套装版)》读后感1300字
历经两个来月,终于看完了大秦帝国,对于文中的一些细节描写,只能是不置可否。但是也是由于这些细节描写,塑造了更为丰满的一些人物。对于过于美化的主角们,继续不置可否。毕竟这是一部小说,体现的是孙皓晖对秦国历史的理解和看法,有让人收获和认同的地方,也有让人反对的观点。
作为一部小说,反映了秦国从积贫积弱走向富强,最终一统天下又迅速地盛极而衰。有两点深刻的体会:
一是老秦人的精神,从一开始到最终,能用八个字来体现——赳赳老秦,共赴国难。在秦国落后之时,这种悲壮尤为感动人心;到了强盛以后,这句话说的少了,虽然偶尔也会说出来,却没有一开始的那种刺感。
《孟子》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那么“赳赳老秦,共赴国难”的意义就在于提醒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应该要有危亡的意识,提醒要强大自己,不断前行。
如今,我们的国歌每次响起“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也是一样,要居安思危,要敢于反省,要将对国家的建设,作为一种“慷慨赴国难”的觉悟。
二是秦国的法治精神。秦国成在立法,亡在乱法。这样说是我的主观理解,历经商鞅变法,秦国建立起统一天下的基础,到秦二世、李斯、赵高(甚至包括秦始皇的部分作为)乱法,导致帝国根基崩塌。如果李斯坚持法制,最后秦国政权平稳交接,安知不会绝了六国世族的复辟之念?安知不会建立起更为完善的帝国制度?安知帝国不能延续发展如汉家百千年?
然而秦法缺了对顶层权力的制约,虽有法治精神,却缺少最关键的那一点灵魂,让君王或者权臣掌握了律法施行的成败。因此,秦国可以算作法制国家,那毫厘之差,却和现代的法治国家相距千里。
不过,法治作为现代社会治理的主流,辅助以道德的约束,是得到认同的。人们争论的焦点在于法律的严苛。后世许多人认同秦法严苛而致二世而亡,所以指出要宽政,要酌情。有时候会讲情有可原,会说天亦有情。但是法律所讲的情理,本身在量刑标准、量刑情节上都有体现。在这个基础上还要外开恩,那便是乱法。
如今社会为何,贪污腐化屡禁不止?特权思想依然存在?在于律法具有弹性,在于一些人乱法。其实法律如果严格,真正受到约束的,或者说感受到极大约束的,反而是权力者以及中产阶级以上的阶层。因为他们站的位置较高,受到的制约就更大。
我们可以理解,一些权力者会破坏法律,而一些公知和一些所谓的社会精英,会讲“仁政”,会说法律太严苛,会以各种方式来乱法,以各种方式来法治社会的进程和实现。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法律的作用一旦形成约束,那么反倒不那么明显了,一方面是法律对民众的执行,并非事事较真,另一方面民众所需求的相较精英阶层要简单直接,受到的约束也会相对宽松一点。那些游走在法律边缘,期望钻法律空子的人,才会想方设法减少法律的作用。正所谓,不违法,又何来法律严苛?期望减少约束,期望法律弹性,期望特殊权利,对于既得利益的维护和未来利益的期待,都是破法的动力。
最后,大秦帝国,落幕之殇,也是中国古代最繁荣、最令人向往的文化盛世的落幕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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