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发烧》读后感1800字
7/《Low fashion 》
该书再一次验证我的想法:一个真正幸福的女人,绝对是一位能真正接受自我,能热爱着自己,并用于展示自我的人。
热辣性感的文笔,热辣在于它的犀利,性感在于它的自信与耿直。什么是流行:如果你能适宜地表现自我,而使自己成为某种风格,那就是fashion。
说起fashion,有个蛮有意思的事情。前两天搜索我朋友圈阅读量最高的公众小文,惊奇地发现并不是关于阅读或者鸡汤文,而是各种穿衣打扮潮流资讯。不知道你们的朋友圈哪种是阅读量之最呢?可见我的圈子里大多数人热衷着fashion这回事。
文中阐述数种大众与小众的时尚品牌,教你怎么挑出适合你的牛仔香水等等。更是犀利点评各种伪时尚的行为,一针见血。说起一身名牌往身上堆,我立马想起宋茜,每次出街就名牌凑身,有时真的辣眼睛,而赵丽颖又常常将各种牌子穿出地摊味。(不想说穿出淘宝款,是因为打心里觉得淘宝有不少不错的店)。
时尚是很奇怪的东西,之前穿起阔腿裤喇叭裤的时候,老妈就说:这不是以前就流行的嘛? 没错,时尚是周而复始。
再说去年开始流行的小方巾,其实在好几年前的韩剧花样男子里头就已经有了。有些以前不出彩的东西为什么现在这么红,因为它被搬到T台上,被潮人穿到大街上。是,时尚应该是更多人看见。
其实一直自己腿粗腿短所以很多东西不想尝试,但是书中提到破产姐妹中的Max例子,说得我心痒痒想尝试更多。是,时尚的标配:无可比拟的自信。正如作者讲述巩俐时所说:她应该是极端自恋的那种人,先是被自己的美貌所迷倒,然后妖娆着满世界“迷惑”信徒。[强]
书中好句:
其实所谓少女,和年纪大小真的一点都没有关系,就算已经过了“小妖精”的年纪,偶尔春心荡漾又如何呢?
关于单身过情人节这件事,我的建议是,不要做惹人讨厌的怨妇,也不要做那个毫无准备的傻子。
青春是最不值得费心留住的东西,抵死也要保持年轻的,是妖精不是女神。能体会到时间的妙处,才是完整人生。
开始你不知风雨欲来,但回忆时却无数次让你排山倒海。想来青春就是这样的东西。假如青春留不住的话,那就甘心变老好了。老得有质感,也算配得上这生命齿轮的频率。
有时候fashion就是有一种独自疯癫的气质——老娘就是要这么穿,你get不到精妙是你段位太低好吗?
他们害怕正是自己过得不好,所以就急切地想把其他人都拉拢到自己这边,否则,就无法证明自己当初的选择是对的。他们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痛苦,也理所应当地质疑他人的幸福——你那么开心,怎么可能呢?所以,一切的诗与远方都是不合理的想像。
讲究认真的生活多好,这完全跟金钱、学历、相貌无关。完全不需要计较性价比的爱才最珍贵,拿最好的时光去干可能最不靠谱的事儿,并且对整个世界敞开心扉,不轻易质疑。这世界太多投机取巧不懂得享乐的人,投机成功就得瑟,投机不成就凑合。连努力,都是习惯使然的摆姿势。
也许旅行就是这样,一切都在路上,意义和目的都无从谈起。那么,就出发好了,随便选择一个目的地,然后关掉手机。本来就不奢望一次旅行就能改变心境,或者星座运势。一切追问和烦恼都是借口罢了。
我从不管懒散叫休闲,不管丑得奇怪叫概念化。关键是你要找到自己,哪怕看不见自己的好,能够真实地看到自己的丑也是值得肯定的。
事实是缘分拯救不了你,星座、易经也不能,醒醒吧!请与了这碗鸡汤。
文胸比一切其他服装都更能表达两种相反的欲望——遮盖身体的同时又强化和展示了它。文胸的性意味和仪式化的成分,构成了女性内心不停交织的矛盾:既通过客观对身体的束缚来顺从压制,又主观上突出身体来打破禁忌。说白了,就是折腾。
生活不能一直嗨啊,如果嗨是常态的话,那还有什么对比的乐趣可言?
所以,我们才应该热爱痛苦。
(莫名与我3年前的想法契合)
现在的世界,正处在一个恶俗没品味的时代——穿着prada(的衣服),戴着hermes戒指,拿着Lv的包,脚踩fendi或ferragamo的鞋,身披皮草大衣。就这么包了一身名牌,坐着不知道谁送给她的宝马或者保时捷,这样的人会去读《装苑》吗?——山本耀司
我做自己擅长做的事情、宣扬我所珍视的价值的时候,我非常踏实,哪怕它不合时宜,也不会让我觉得滑稽。——苗炜
最后来分享我喜欢的搭配模范:
大表姐刘雯/宋佳,:清爽简约不做做作
孔孝真:穿什么都好,羡慕
倪妮:最爱她的青春少女范
晚晚:喜欢她的色彩搭配
Krystal: 同样简约范,有时来个学院风
维密超模:看看美颜,再刷刷她们美美的欧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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