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读后感700字
首先吐槽下这一版的翻译并不好 ,据说上译的比较好,有机会再看看那个版本。这是看的第二本毛姆小说,现在已然变书粉,毛姆英国式的机智诙谐和尖酸刻薄都很合我的口味。
不同于第一本《面纱》人物少主线清晰明了,《刀锋》的写作方式很特别,以“我”的视角讲故事,开始我以为拉里是绝对男主,看了之后觉得其实这个故事没有主角,毛姆笔下的人生百态各具特色,这部小说中除了拉里之外的所有人物刻画得都很成功。他小心翼翼地“不把艾略特那个‘大大的势利鬼’贬得很低。…对放浪形骸的索菲只有同情,对当模特儿兼的苏姗能够有一个归宿感到欣慰,对头脑简单的格雷,在他的笔下绝少挖苦,而往往突出他的忠厚和慈爱”,对清醒且现实的伊莎贝儿也谈不上“毫不留情地揭露”,可以说笔下都留有余地、善意、宽容,但是掩饰不住的对拉里的赞赏和偏爱。
而我觉得苏珊简直是人生赢家,过得随性潇洒,目标明确有追求啊~
文中讨论幸福到底是什么?作者作为旁观不参与也不批评任何人的生活方式。绝大数人,给自己找的存在的理由不外乎社会地位(艾略特),物质生活(伊莎贝尔),感情(索菲),而最特别的拉里,追求人生的终极真理,拉里先读书发现找不到答案,然后研究宗教,之后去了印度,在那里他苦行,最终顿悟。他接受善恶同存的世间万物,生死不过是自然的一部分,他说:如果中午的蔷薇失去他在清晨时的娇美,它在清晨时的娇美仍然是真实的。他感觉到合二为一的巨大幸福,使他平静下来,找到生活真谛,最后散尽财产,独自一人热烈积极的去生活。
生命的形式千万种,对有些人来说月亮就是“六便士”,我们无法断言什么样的人生才是应有的人生,就像没人能认清真正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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