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后感1200字
九个半小时,从昨天下午到现在,我想我是真疯了,一个一直以来超级抵抗电子书的我在由于太长时间低头盯手机而有恶心的感觉时也拒绝停下来,一口气硬生生把《尘埃落定》读完了,而我的心也终于“尘埃落定”。
这是唯一一本没有“划线”的书,也是唯一一本在这上面写感受的书,更是唯一一本我读过的写异族的书。第一感受比较乱,没理清思绪,这只能说明我的文学素养太低。第二感受是困惑,读完了我也不能很好的定位文中的傻子到底是真傻还是聪明,因为我觉得他的傻大概就是聪明而他的聪明应该就是傻[捂脸]。第三感受是最重要的,在这个傻子身上我再次感受到了我一直强调的人身上的这种东西――特立独行性,所以心里蛮激动的。
那我就重点剖析一下“傻子”身上的特立独行性。首先从他还是一个胚胎的时候就奠定了他的独特,因为他是麦琪土司喝醉酒和她的母亲有的他,而这种情况就会被公认为他生来就肯定是个傻子,小说从十三岁他每天傻里傻气的起床习惯写起以至引出他一连串不同寻常的举动来体现他与生俱来的特立独行性。其次就是拿他与他家其他成员作比较中可以看出他的非同一般。他没有强烈至极的权利欲与占有欲;他表达感情从不遮遮掩掩、从不假饰、从不做作,直接、真实、坦率;他非常善良没有统治者身上的那种狠毒与无情但是他又从不打破既定规则很聪明的去行事;他挑人的眼光似有神在背后助他,这些人表面上都不体面但是都忠诚到了骨子里。最后是他忽傻忽聪明的语言、思维、行动,总给人一种琢磨不透的感觉,快抓住的时候“倏”就飘渺无影了,让你很无奈很抓狂,所以你会被他的特立独行性一直牵着鼻子直到尘埃落定。
以上是对小说中傻子人物(特立独行性)的感受。
一本写异族的书并没给我太多“不服水土”的感觉,突然感觉不论是异族也好外国也罢,人类终究是一个来自于同一星球的共同体,所以存在着很多普遍的共性。感觉总是共性里面包含着异性而不是异性里面体现着共性。小说的书名恰到好处,最后真的就是“尘埃落定”。无论是什么性质的政权一个国家只能存在一个,所谓一山不能容二虎,为了适应社会规则那么后来小说中所有的土司就都不存在了,土司时代已经灭亡成为了永远的历史,站上舞台的只有一个――红色。也许从这个上折射给我的一个启发就是最高点上的地方只能容得下一个人,而且未必那最高点上就有最美妙的生活。所以你需要有一颗洞察世事的火眼金睛,原则是遵循历史的大潮流,这样你就可以用任何可以的方式去活的多姿多彩、有滋有味。哥哥和傻子以及傻子和其他土司截然不同的命运就是很好的显照。
以上是对小说整体叙事内容的一丢丢感受。
一切终按着社会既定的规则和历史既定的轨迹“尘埃落定”了。
――李甜笔
(浅俗而又混乱[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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