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百万纪念版)》读后感3000字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这个书名,译者在碰到这个词时,都倾向于用更朴实些的表达予以替换:‘生存’(existence),‘生活’(life),‘状况’(condition)等等。昆德拉认为“存在并非一个具体物,being缘由哈姆雷特说的”to be or not to be”。

文章开篇以尼采认为,我们的世界是“永恒轮回”的。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都由无数次的重复。我们的生活是能够被预演的,有朝一日,我们的生活会按照我们经历过的方式再现,而前者中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如果世界果真如此,我们就会向耶稣一样被钉在永恒色十字架上,无法承受的重负将会沉沉的压在每一个人的身上。然而,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恰恰是轮回的不存在,生活无法预演,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他完美之后再来度过,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泛滥,人们肆意的生活,获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可是,重就真的悲惨,轻就真的美丽吗?

托马斯——离异多年的外科医生,拥有众多的情人,生活风流而快活。然而特雷莎的闯入打破了他的自由,托马斯一直在爱恋特雷莎和追求自由之间徘徊选择。特雷莎之于他,既非情人,也非妻子,而是一个“被放在树脂深覆的篮子里,顺水漂到他的床第之岸的婴儿。离婚以后的托马斯是愉快自在的,婚姻对他来说是一种责任的束缚,阻碍了他体会生命的,在无数的”性友谊“中,他获得了美好的生命之轻。特雷莎无疑是这种生活的终结者,她紧紧握住托马斯的手使他感到了久违的生命的责任并体会到了其中的美好,可是他又不愿意放弃多年来的“自由”。对于托马斯来说,独居还是与特雷莎结合,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爱情问题,而是关涉到他对存在的可能性的理解。一向轻松的他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选择了“非如此不可”。
七年之后特雷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又置于自由之身,使其身上的重负突然间释放,甚至感到悲伤过后的美好,托马斯嗅到了温馨的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彻底击倒,他已经学会了感受别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自己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他回到了布拉格,追回了特雷莎,也追回了存在的重量。
如果说托马斯不断地在轻与重之间游走抉择,特雷莎也尝试着去接受托马斯的存在哲学。当她无法忍受托马斯有一次在肉体上的背叛,她开始了向轻的试探,和一个工程师发生了关系,可是这次行为只给她带来了更深的痛苦,更重的负担,认真是特雷莎的行为方式,认真让她陷入痛苦的绝境,虽然她努力从行为到精神上向自己的爱人托马斯靠近,然而她最终还是失败了,她永远背负沉重的负担,而这沉重恰恰也是对托马斯的一种吸引。
偶然性与绝对性的冲突
托马斯在六次偶然事件中遇见了特蕾莎,选择了非此不可但是他同样惴惴不安,倘若没有这些偶然,特蕾莎也许会爱上别人。他也就不是绝对性。
特蕾莎则认为感谢巧合,感谢六次偶然。你之于我,是恩赐是天意是唯一。
轻与重的冲突
萨宾娜——风情万种的女画家,也是托马斯的情妇。一生不断背叛,投向未知。在萨比娜的眼中,美是一个被背弃的世界,要发现美只有不断击破。背叛在萨比娜眼里有着无语伦比的美妙,“背叛,就是脱离自己原来的位置。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而萨比娜觉得再没有比投身未知更美妙的了。”在这种背叛中,她不断抛弃自我,变换角色,将生命的重的意义抛在脑后,而追求的就是一种破坏的。但是在不断的背叛中萨比娜最终发现她得到的只是一种虚空,那是“一切背叛的终极”,她开始明白;“赋予我们行为以意义的,我们往往全然不知”到最后发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自己的追求没有任何意义。
灵与肉的冲突
肉体与灵魂,使人类得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之中。
托马斯与特里莎彼此相爱,可是看待灵与肉的态度却不一样:托马斯认为,爱情与性是互不相干的,爱情不会使人产生的欲望,却会引起同眠共枕的欲望。在他看来,使爱从属于性,是造物主最稀奇古怪的主意。灵与肉在托马斯身上自觉的分离着,他一边深爱着特丽莎,一边又和不同的女人,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特雷莎则要求灵与肉绝对的统一。特雷莎有一个外表美丽而内心粗俗的母亲,她一直在向特雷莎灌输一个观念,特雷莎你与其他人没有区别,你和其他人的身体都是一样的,你没有什么好隐藏的。特雷莎的母亲在光天化日之下着在房间里行走,这令特雷莎感到羞愧和恼怒。特雷莎的一生,就是在于这种观念抗争,她认为人与人是不一样的,灵魂决定了这种个性,否定了肉体的差异,也就否定了灵魂的差异。她带着这种抗争,来到了托马斯身边,寻求救赎,她向他表明她是独一无二的,可是托马斯却把它混入了其他的女人,对她们的身体施以同样的爱抚,把她又扔回了原来的世界。特雷莎的“嫉妒”成为她沉重的痛苦,直到死才得以摆脱,而这种痛苦正源于特雷莎对灵与肉绝对的要求。
媚俗
“媚俗”(Kithcs)先有答案然后排除一切可能性,是忽视个人感受来迎合大众趋势。
托马斯和其情人萨宾娜都是媚俗的自觉者。托马斯,一个用外科手术的思维(独立的空间,只活在病人和同事之间。不用在意他人目光)来对待人生的一生,他的生存目的就是要反抗从众,对于托马斯来说,真正的困难不是那个“非如此不可”,托马斯逃离了第一次婚姻,逃离处于专制统治下的祖国,都说明了这一点,真正难的是抵抗本身,在媚俗的集权统治王国里,左右的答案都是预先给定的,对任何问题都有效。心灵的专政即是最高统治,所以昆德拉又说,媚俗的死敌是“爱提问题的人”,一个问题就像一把刀,会划破舞台的布景,让我们看到藏在背后的东西。同时,媚俗也极有可能成为一个陷阱,对媚俗的抵抗也可能成为媚俗的一部分。对于托马斯来说,当在呼吁当局释放政治犯的生命上千字也称为“非如此不可”的事情的时候,抵抗本身也成了一种媚俗。
对于萨宾娜来说,当她的绘画被宣传为作品时,她便深深感到了西方世界对她处于深重集权灾难中的祖国的怜悯,然而这种怜悯也是一种媚俗,一场西方建立在“博爱”基础上的政治秀。于是,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中,萨宾娜愤然离场。
法国教授弗兰茨,则是昆德拉所要批判的媚俗的集中代表。弗兰茨是一个乐观的梦想家,20岁时就确立了哲学教授生涯,但它并不满足于学者的窒息生活,他“渴望与人们交往,肩并肩地步行,渴望与他们一起呼叫”,他充满,喜欢旅行,也爱同众人一起上街“我们都需要有人望着我们”,他毫不犹豫地参加了声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弗兰茨活在他人的目光里,她急于向情人,向公众,向内心中的另一个自我显示生存的意义,期待获得外界的赞许。他的价值认同,不是建立在对价值本身的追求上,而是为他人而活,最后当他在曼谷街头一场无谓而偶然的斗殴中死去时,他的死不但没有产生悲剧意义,反而具有了某种讽刺的意味,是一个媚俗者的终结。在弗兰茨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的有限性,人的自我失落与价值的扭曲,而这一切,正是人的媚俗可能性的一种反映。
——是一群善良人的发疯。忽视个人感受,去迎合大众趋势,去做我们认为应该做的,应该做的就是对的吗?
我们不断追赶世界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被世界改变。做最好的自己,不被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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