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星辰如此月:钱钟书与杨绛的旷世情缘》读后感1300字
一见清新,一见倾心。《圣经》上说:有的时候,人和人的缘分,一面就足够了。因为,他就是你前世的人。
有人说,爱情最动人的时刻,是烟火绽放的那一瞬间,即使短暂,却也可以回味一生。我却觉得,孤单世界里的平淡相守,不抱怨、不欺骗、不相离才是最动人心弦。
围城,是心里的围城,执手真爱,便无所谓出去与进来。激素的吸引,只是瞬间。灵魂的契合,才是天长地久。
这是钱钟书与杨绛的爱情,他们是最好的朋友,最好的情人,最好的知己,最好的亲人,最好的夫妻。他们走过绽放的青春,也熬过战争与疾病。无奈世间没有完美,生命总有缺口,他们没能共同走到最后的最后。
有人说,世间之大,每个人都是过客。我们来到世上,为了找寻,为了前世的约定,为了重逢,为了今生的情缘。
如果真有冥冥之中一切都已注定,如果他们出生、成长,独自走过二十几年的旅程,只为了圆满相逢时可以匹配的爱情,那么曾经有些孤寂的年月,也会充盈上别样的风采。
只是遗憾无处不在,处在人生路,他们各安一隅,无人知晓未来的点点滴滴。素手调墨,羽笔轻拈,相思腕底,静待流年,何时才能见到,那纯白如羽的华裳?
谁人懂得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的哭泣,又有谁懂得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的遗憾。不过还好,作为观者,我们知道钱钟书与杨绛的爱情,走过了静水流深的温润的六十六年。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未老。这样的不紧不慢,才是刚刚好。
最令钱钟书喜欢的,则是那藏书众多的图书馆,当时他最大的志愿便是要横扫清华大学图书馆。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他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一名叫许振德的同班同学曾如是评论说:钟书兄,苏之无锡人,大一上课无久,即驰誉全校,中英文俱佳,且博览群书,学号为八四四号。余在校四年期间,图书馆借书之多,恐无能与钱兄相比者。课外用功之勤,恐亦乏其匹。
无论是课堂还是课下,他都只专注于课外书的阅读,从没有认真听过课,也没有记过笔记。但他的考试成绩却是名列前茅,有两个学年成绩皆为甲上,还有一个学年得到破纪录的超等成绩。
自古有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钱钟书的文章写得极快,却又总是语惊四座。同学郑朝宗如是说:我曾亲眼见他在人前笔不停挥地写出文采斐然、妙趣横生的书札;又曾眼见他给学生改英文作文,把一篇命意修辞都很寻常的东西改成漂亮的文章。
她是幸运的,拥有温馨的家庭、关怀备至的母亲和以理服人的父亲。父亲从不会强迫她做些什么,连学习也是让她按自己的兴趣来。她喜欢诗词小说,便买来给她;他自己喜欢音韵学,但女儿对此却不感兴趣,他也不勉强她。
没有什么该不该,最喜欢什么,就学什么。喜欢的就是性之所近,就是自己最相宜的。
一见清新,一见倾心。有的时候,人和人的缘分,一面就足够了。因为,他就是你前世的人。虽然初识时,他并不算风度翩翩的男子,但因为爱他,在她心里,他便是最翩跹的依恋。感觉到了,爱情便来了。因着对文学的共同爱好与追求,性格的吸引和心灵的默契,两个惺惺相惜的年轻人,暗暗生出怦然的心动--他们一见钟情了。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爱情是一场甜蜜的心事,而他们,也在用自己的方式演绎诠释着刹那定格的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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