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世界文学名著典藏)》读后感1700字
整个阅读过程很享受,感觉自己看了一部年度虐心大戏,一个坚韧不拔的女人,一个桀骜不逊几乎无所不能的男人,一对相爱相杀的恋人,家国情仇、爱与救赎,交相辉映。
小说人设新颖,刚开始读有点不解,女主竟不是宽容、沉静、纯洁的玫兰妮,而是自私、骄傲自大、任性且有严重公主病的斯嘉丽,但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她渐渐蜕变成一个坚强、果敢、精明、敢做敢为的伟大女性。从一开始她和杰拉尔德在红土地上的对话:我不要塔拉庄园,什么庄园也不要,庄园有什么了不起的。到南北战争时期冒着炮火和恐惧即使塔拉有可能已经被摧毁也要回到那片红土地里去,甚至后来塔拉成为她疗伤的去处,每每从塔拉回来都身强力壮,充满力量。她敢爱敢恨,忠于内心,玫兰妮生孩子那一幕,我以为自私的斯嘉丽应该会抛弃她离开亚特兰大避难,但她没有,无论是她遵守与阿希礼的约定也好还是她渐渐喜欢玫兰尼也好,她留下来了,在冒着生命危险去请米德大夫,甚至自己接生······战争失败后她成为了尽职的当家人,不顾社会伦理作为一个女人经营木材厂、雇佣囚犯,一个人驾车穿梭住满黑人的小树林,她要赚钱她要赚很多很多的钱,实现她在红土地起的誓:再也不挨饿!女主的真实感深深吸引着我。
当然我也爱惨了男主,毒舌又暖心的右先生,他浑身充满冒险精神,他早早得明白,财富就是一切,视道德礼数于无物,穿越封锁线,是为了钱,讥笑那帮南方佬以为靠着祖宗留下的名分就能坐吃山空一辈子这么弱智。他爱斯嘉丽,一见钟情,他像被斯嘉丽下了蛊,就像他说的他很少爱上女人,但却不缺女人,他宠她他懂她,他请她跳舞,送她帽子,让她释放压抑已久的;因为她一句话,在炮火中他冒着生命危险偷了辆马车送她回塔拉;战争期间他曾多次想远走高飞以忘掉她,但他总忘不掉,每次都会再回来。战后他冒着被捕的危险赶回来,也是为了找她,可她却那么匆忙地嫁给了弗兰克,他嫉妒得要死甚至出言弗兰克即使那次没死他也会亲手嘣了他;他说过他终身不结婚,可却为了留她在身边为了不让她又因为什么狗屁理由嫁给其他人,临走前他求婚了,献上自己的单膝,隆重地求婚,叫她等他回来;婚后满足她一切对物质的需求,宫殿般的房子满足她固执的虚荣心;迷雾般的夜里,他像孩子般地把她抱起来搂进怀里,他用结实的肌肉让她感到了宽慰,他告诉她一定会让她安全的生活;但他始终患得患失,因为他一直认定她爱的是阿希礼,那爱执拗得仿佛一把刀刻在他心尖,他嫉妒阿希礼,嫉妒的发疯,所以他将所有的宠和爱倾注在美兰身上,但美兰终究像一颗一闪即逝的流星…他几近崩溃,无数个夜里他醉倒在酒里,他不满足于拥有她忠贞的肉体,他想要她的灵魂她的一切,可他终究得逼自己认清,她的灵魂在阿希礼那,所以,他选择离开······
其实不知从哪个时候斯嘉丽已经慢慢地爱上了瑞特,似她的梦一样,她一直在迷雾中奔跑,没有目标地盲目跑着,拼命想在那团迷雾中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她一直以为他寻找的是阿希礼,直到玫兰妮死后的那个夜晚,她在雾中看到了一排模模糊糊的灯光,虽然摇曳不定但却实实在在,那灯光足以驱散眼前的迷雾,她才发现,她一直以来几近疯狂的拼命跑着要去的地方是家!有瑞特的家!那个一直被迷雾遮住的温暖而安全的地方!可貌似发现的太晚了······
他不敢承认他爱她,他怕自尊被践踏;她不知道自己已经爱他爱到骨子里,最终她放下高傲的自尊和他说:“哦,瑞特,我是多么的爱你啊,亲爱的!我肯定已经爱你很多年了,可我太傻了,竟然一直不知道。”但瑞特的爱已经消磨光了,只剩下怜悯和一种奇怪的慈悲心肠,那她,也没有理由留住他了,她最不需要的就是怜悯和慈悲。就像瑞特说的从来没耐心把已经破碎的拣起来再拼在一起,破碎的就是破碎的,他宁愿记住它破碎以前的样子也不愿意补好它后一辈子看那些补丁。最终小说以悲剧收场。
对于小说结局虽有不甘,但我相信斯嘉丽说的: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明天你一定可以振作起来,想着如何去面对瑞特的离开亦或是追回瑞特-傲娇的男主
-------enjoyue 2017.3.16
(原谅我把名著当总裁文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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