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读后感1100字
奥古斯丁有着传奇的一生。他出生在北非的塔加斯特(Tagaste)这个地方,母亲是虔诚的徒,父亲到临终的时候才受洗。母亲天天为奥古斯丁祷告,因为他聪明、调皮,让父母操心。16岁的时候,父母亲想尽办法送他到当时北非最大的城市迦太基(Carthage)学习修辞学,当时是一门热门的学问。
奥古斯丁的《忏悔录》,里面就写他自己从小发展的过程,有许许多多我们今天看来属于反叛期的事情。他说他在青少年阶段很调皮,曾经跟几个同伴偷摘别人花园里面种的果子,只因为别人在门口挂上“不可偷摘水果”的牌子,他就要偷;偷了之后自己随便吃两三颗,剩下的或者丢掉或者拿去喂猪。这是很明显的反叛的青少年。
他学习的过程不太喜欢希腊文,后来才后悔,因为他觉得没办法更进一步了解希腊哲学家的作品。他在迦太基学习修辞学的过程,又交了一群坏朋友,组成一个团体叫做“颠覆者”,专门扰乱社会治安,抢劫无辜的路人。还好,奥古斯丁参与的不太多。他耽溺于情感方面,很快就有了情妇和私生子。尽管有这么多复杂的问题,他的学习成绩还是不错的。他的修辞学、辩论术都非常好,20岁的时候就在迦太基创办了一所修辞学学校,自任校长。后来这个学校办不下去了,他就到米兰去教书。
他是典型的罗马帝国末期的人,当时人们对于一般的男人行为上违背规矩、不守规范不太在意,反而认为是潇洒的表现。他在米兰的时候接触到天主教,33岁的时候受洗成为徒,然后回到北非的希波城(Hippo),几年之后被选为主教,成为一位重要的哲学家与神学家。
奥古斯丁到底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呢?他早期完全放纵自己,作为一个年轻人,他有各方面的欲望,自由、任性,但他也不断在寻找什么是真理。他对于罪恶非常敏感,因为他曾经不负责任,像谈情说爱、炫耀自己的演说能力。
后来他忏悔了,责怪自己年轻时候的各种作为。这样一来的话,使他探触到人性深刻的一面,他甚至把许多无害的事也当作罪过。譬如,他求学的时候喜欢嬉戏胜过喜欢学习,花很多时间去研究古希腊时代特洛伊城的大火,但不喜欢背诵数学公式,他一有机会就到歌剧院去欣赏歌剧,他甚至还说:“在婴儿期哭叫着要吃东西,是不是也算一种罪恶呢?”可见,他有颗极其敏锐的良心,比一般人更接近人性的本来样貌。
他以前所未见的活力使自身成为思考的对象,他说:“我自己就是我探究的对象。”所以他写的《忏悔录》非常真实,一点都不美化或是隐藏,诚实面对自己,学习了解自己,他是哲学史上第一个能够撰实自传的人。也唯有探究自身、关注自身,才可能获得真理。他说:“不要从你自身离去,因为真理栖息于人的内心世界。”他的焦点转向人的内心世界,由此开启了西方哲学史上的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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